第1章 这不是演习(第1/2 页)
肖秉义被保密局潜伏特务追杀前,正在南京某桥监狱劳动改造。
他因逃跑,以及当事人指控嫖娼,被接管警署的军管会劳动教养。
那段时间,他不修边幅,精神颓废、绝望。背也弓了,一米八的个头矮了不少。
漂亮的二八分,已成狗爬子头。灯笼眼暗淡无光,大门牙是否影响形象,也无所谓了。
当然,牛脾气一点都没改。
他每天劳动结束,必须给监狱领导交书面思想汇报。
为省事,他一气写了十几张。
开头格式自创,内容基本相同。收工后抽一张,填上当天日期了事。
一、汇报人: 肖秉义(字:斯人)。
二、性别和出生年月日: 男,民国十三年五月十七日生人。
三、文化程度: 中央警官学校正科毕业(因思想泛红,毕业证被校方扣发)。
四、个人婚姻状况: 未婚(未婚妻在路上)。
五、家庭成员、职业: 父亲:肖有财(警察,被鬼子开除)。
母亲:杨 玲(家庭妇女,兼小学代课教师)。
六、家庭住址: 南京郊区横南镇街上(没有编号,问一下就知道)。
七、解放前职业: 南京市南区警署警察(152天,差半天)。
八、就职前职业: 捡垃圾(现在称环卫工人)。
九、劳教前职务: 警察小组长(探长办公室没来得及坐进去)。
十、曾任职务: 南京城垃圾界“西南王”(相当于现在政府副区长级别)。
……
保密局潜伏特务对他下达追杀令,都认为他干了一件大逆不道的事。
那天是南京解放第24天:1949年5月17日。也是他24岁生日。
一大早,他被接回已更名南京市南区公安分局操场。
南区公安分局长朱大明冒雨宣布,结束了他二十多天的劳动教养。
准确的说,是为他平反昭雪。
这就意味着,他还有被解放军留用之可能。
他太需要这个岗位了。
不只为拿薪水养家、还债,更为实现从小神往的“神探梦”。
岂料,中午一顿酒,下午参加了一场“实弹演习”,梦隔千里了。
他清晰的记得,那天上午辰时,南京地区下起了毛毛细雨。
进入午时,因急于回家接受父母的生日祝福,顺便给分别二十多天的父母报平安。
他回宿舍,换下湿透了的衣服,发现裤兜有纸条。
原来是,失踪近一个月的原南区警署署长、保密局上校褚鹰,约他去餐馆面叙。
纸条背面还有特注:如没工夫赴宴,就请你父母代劳。
他心里腾一下,蹿出一股怒火:
娘的个头,你这不是拿我父母威胁斯人吗?
心里憋着一股气,去见褚鹰。见面后大吃一惊。
分开才二十几天,原来风度翩翩的谦谦君子,已变得几乎认不得了。
平时油光铮亮的分头已紊乱,一绺长发耷拉在额前,脸色已成青面兽,双眼肿成两颗红枣。
仿佛在诉说,他的上司近一个月,混的也不好。
但他那双让人惊悚的眼神没变,仍射着阴鸷的光。
褚鹰就像过足了鸦片瘾似的兴奋,给肖探长灌心灵鸡汤。
肖秉义只管喝酒。想以醉酒,搪塞对方的要求。
醉眼朦胧中,他依稀记得,褚鹰连哄带骗强调八个字:上山,潜伏,任你选择。
其他一概忘了,忘了斯人是怎么离开餐馆,又怎么回的宿舍。
睡梦中好像有哨子声,跟着有被人拉上了车的感觉。
他以为在梦境。咂巴着嘴,吐词不清的嘟囔:“不要动我,斯人要睡觉。”
车子颠簸中,头砸车厢板,痛得钻心。这才知道不是梦。
睁眼一看,送他去劳教的解放军排长李小满,正一副苦瓜脸,盯着他。
“肖秉义,你武器呢?你喝成这个样子,怎么参加这么重要的军事演习呢?”
李小满自从接管南区警署,一直以南区警署军管会副主任身份,主持警署军管会工作。
两天前成立南区公安分局,他因处理肖秉义问题,有些失当,没有被任命为副分局长。
他拒绝大家继续喊他李副主任,要求继续喊排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