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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庄半梅感到有些惊奇,是谁在叫自己的名字?抬头望去,只见一名身穿白色褂裙的女人正一脸惊喜的看着她。
“秦岚?”庄半梅惊讶道。
“哎呀!好久不见了!你在哪儿工作呢?”对方说着,急忙从柜台里面走了出来,一把拉住庄半梅地手,仿佛怕她跑了似的。
看着眼前这个女人,庄半梅不禁联想起上学的时候。这就要从庄半梅的性子说起了,庄半梅的性子从小就十分孤僻,对于同龄的小朋友非但没有和她们在一起玩的兴趣,反而对她们无论男女,一概回避。后来读书上了学,也是同样如此,所以不管是学生还是老师都不太喜欢她,而庄半梅也没有去刻意的讨谁欢心。就这么一直到了大学,庄半梅的性子还是没有任何改变。所以哪怕是到了大学,庄半梅也并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女孩。不过那个时候她已经是出落的亭亭玉立了,倒也不乏有不惧严寒的寒冰圣斗士来触碰她这块能冻死人的冰山。不过对于那些,庄半梅总是不屑一顾。因为在她看来,读书就应该好好的读书,而不是为了那些无聊的事情浪费时间。然而,虽然有许多男孩孜孜不倦的追求着庄半梅,但这就引起了同样身为女性的许多同学的不满,至于为什么,庄半梅从来没有去想过,但是遭到排挤倒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譬如说,在她背后腹议诽谤、趁她不在将她的东西乱扔乱丢等等。不过,对于这些庄半梅从来没有在意过,她从不去理会那些非议,更不屑去解释什么,被仍乱的东西一遍一遍,不厌其烦的收拾好。这些仿佛成了她读书时代生活的全部。然而庄半梅的不作为仿佛刺激了那些人的嚣张气焰,她们非但没有为此收敛,反而更加放肆起来。变本加厉不说,有一次,趁着放学的时间,一群人在一条小道上围住了庄半梅。
不但说了一大堆难听的话,更有甚者竟然冲上来想要对庄半梅动粗。不过就在此时,一只脚飞快的踢了过来,将那只狠狠砸向庄半梅的拳头踢了开去。那个女生顿时捂住红肿的手痛哭起来,后来庄半梅才知道,那个为自己打抱不平的女孩就是眼前的秦岚。
秦岚同样是大家闺秀出身,但和靠着家里关系进来那所学院读书的那些公子小姐们却不相同。她非常优秀,不仅成绩出众,而且在许多兴趣爱好上都颇有成就,跆拳道就是其中一项。秦岚的出手无疑震慑住了那些富家小姐们,毕竟她们可没有秦岚这样的身手,而且秦岚的家境并不比她们差,要真打起来吃亏的反倒是她们。所以后来对于庄半梅的排挤倒是收敛了许多,像这样动手动脚的事情自那以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起初庄半梅并没有因此领情,她的那份高傲反而更加勾起了秦岚的好奇心,所以秦岚对庄半梅不但处处护着,更是不惜主动接近她,按照秦岚当时的话来说就是热脸贴她庄半梅的冷屁股。不过庄半梅倒也没有激烈抗拒什么的,相处久了庄半梅反而发现秦岚不仅性格开朗,而且丝毫没有小姐脾气,人也很真诚。所以后来,两人渐渐的成为了朋友,也是庄半梅唯一一个读书时代的朋友。直到秦岚毕业后去了美国留学,期间庄半梅也曾试过联系秦岚,但均告无果。没想到却在这间小药店里碰上了。
瞧着秦岚死死抓着自己的手,庄半梅没好气儿的白了她一眼:“你想干嘛?像上学时候那样占我便宜?”
秦岚闻言,并不在意,二话不说拉着她走向一旁的休息室。
“哎,哎,你慢点,我的脚还没好呢!”庄半梅惊呼道。
秦岚闻言立刻转身问道:“你的脚怎么了?”说完,就要俯身去察看。
庄半梅连忙拉住她,说道:“别啊,你看周围那么多人。”虽然话是这样说,但是秦岚这番动作令庄半梅没有丝毫生疏感,不禁让她心里升起一抹温暖。
秦岚点了点头,眼睛忽然盯着庄半梅。
庄半梅看着秦岚的神色,愣了一下,仿佛明白过来,立刻变色道:“如果你要是现在那样做我就跟你翻脸!”说完,还故意将脸板了起来,做出一副自以为很‘凶恶’的样子。
庄半梅所说的是指当时读书的时候,秦岚和她后来熟悉了起来,举手投足间自然就没有当初的许多拘束。秦岚有时候会仗着自己‘力气大’不经庄半梅同意,学着男生抱女生的模样擅自将她横抱起来,俨然一副‘男朋友’的派头。每当这个时候,庄半梅是即懊恼又无奈,而秦岚就会笑她:谁让你自己长得跟根柳条儿似的。
按照庄半梅对秦岚的了解,她能从秦岚的眼神里读出某些信息。
“不抱就不抱嘛,凶什么凶!”秦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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