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节 功名军中取(第1/2 页)
咸亨二年初春,春寒抖擞,还很冷的时候,一道很不显眼的诏书下发,声明朝廷的三位将仕郎冯小宝、杨成献和程伯喜响应朝廷号令,自告奋勇,在洛阳和前往凉州募兵,共得五百精骑,奔赴吐蕃前线,参与战事!
五百精骑!
骑兵天生就高过步兵一等,精骑表明不用训练就可以上阵,更是难得。
因此三个小伙伴升官了,文散职均为文林郎,九品,之前的将仕郎为从九品,升了半品。
他们还很年轻,升得过高不是件好事。
奇怪的是募兵得升文职?
其实是莱州金矿喜获丰收对他们的酬功,一定程度上,莱州金矿缓解了朝廷用度,莱州金矿的产量稳步提升,户部尚书袁公瑜这老小子消息灵通得很,一再上奏莱州金矿的重要作用,非得奖励冯小宝三人不可,结果他们就继续升文散职,朝廷的借口是他们宣谕胡人有功!
意思是说劝说胡人当差,为朝廷出力,是件美事。
别小看文散职,灵活得很,可以名正言顺地做起职事官来,是入仕的重要关口。
因为带兵的关系,三人同时得到了武官的职事官位,为下镇副,从七品!
身挂文武职衔,虽然有点引人注目,但并不为过,
唐朝以文臣行武事者众,而武将转文职也不少,最明显的例子就是现在的左相姜恪为凉州道行军大总管,筹备对吐蕃战争,所以冯小宝三人都是文武兼备,低级职务,没啥了不起的。
其实,杨成献和程伯喜也是莫名其妙,他们年纪轻轻,得到武职事官实权喜出望外,居然还有文散职?!
那些家族的嫡系,现在还不如他们呢,虽说将来他们袭爵地位更高,那是将来,现在嘛,是杨成献和程伯喜在家族年轻一代里排名靠前!
过得数年之后,他们俩才明白是托人洪福啊。
……
把时钟调回到上年冬天,冯小宝自长安归来后,秘与千金公主商量,如何快快上位?
千金公主将自己裹成一只肉粽,满足地呷着香喷喷的羊奶,微笑道:“以前看你这么淡定,忙这忙那的,就是不想当官,现在这么想当官了?”
冯小宝作了一个弯弓射大雕的姿势后道:“我武艺的最后一环给补上了!”
“能射雕了?”千金公主问道。
“不,射了鸟!”冯小宝回答道,确切地是射到了飞行的鸭子,三天前打猎时射到的。
“一边去!”千金公主不是说他射鸟没什么技术含量的事,而是打掉他伸向她的魔手。
“摸一下都不行啊!”冯小宝不满地道,以前想怎么摸都成,现在怎么都不成。
“不行就不行!”千金公主认真地道:“以后桥归桥,路归路,有发财的生意门路找我,我帮你看着场子,其它的事情,去找你的那位姓唐的小妞去!”
她翻脸如翻书,“你真狠心!”冯小宝耸耸肩道。
他冷笑道:“你肚子的孩儿是我的,将来你怎么向孩儿解释你把做父亲的给丢一边去?”
千金公主怀上了他的孩子!
她建成妇婴保健院后,触动心灵,找冯小宝努力,要了一个孩子!
却声明不需要冯小宝理会,她找了一个喜当爹的男人来接手,孩子不关冯小宝的事!
这等离奇古怪的事情在那个年代里只有大唐公主才做得出来,不过冯小宝很佩服千金公主的自保之策,自从他成为了皇后的御用美容师之后,千金公主就再也不和他在一起了,每次都有侍从跟随,正经得不得了。
难怪以后高宗挂了之后,武则天坐朝,千金公主虽为大唐皇族,却能够一直独善其身,稳稳地保住身家性命,享受荣华富贵,绝不简单。
就拿孩子的事来说,她虽然说与冯小宝再无瓜葛,但藕断丝连,哪能够放得下,将来该合作一样合作,母凭子贵啊!
……
冯小宝与千金公主商量的结果是想得高官,功名在军中取!
文官升职循规蹈矩,按资排辈,十分僵化。
你想搞什么变革,弄纸造钢铁做水泥什么的,别想得这么多,现在还轮不到你。
文官升官最快的永远是皇家子弟、门阀核心和科举名教中人,冯小宝什么都挨不了边,还是省省吧。
什么,你是皇后的御用美容师?
得,一说出来,皇后绝对说你是假冒的,而皇帝还没死,他的刀还很锋利,问问你的脖子洗了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