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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以上,确无嗜好者;三、有不动产,价值在三千元以上者。具有前条资格之二者,得选任村副。村长副由村民加倍推举,送由知事选任之,并呈报省道公署备案。”“村长副职务如左:一、承行政官之委托,办理传布及进行事项。二、本村民之公意陈述利弊事项;三、办理职务内应行报告及特别发生事项。”“村长副系名誉职均不支薪,并且酌量事之繁简给予车马费。办公费用均得依照旧日惯例,由知事酌定数目,令村民摊认支付,并随时列款宣示,以昭公实。”
1918年4月,山西省署又颁布《村编制现行条例》,始于村长副下,增设闾长,其组织以25家为一闾,设闾长一人,住户多者按户增加,如因居住集中,不便分配,在25家以上,50家以下,或不满25家者,亦得设闾长一人。凡村内编两闾以上者,其闾次应冠以某村第一第二闾等序数。
同年11月,他再颁布《修正山西各县村制简章》,进一步完善了村制组织。修正简章规定,村内居民由原来的300户设村长村副各一人,改为凡是百户以上者,即设村长村副各一人,其户数较多者,得增设村副,但不得超过4人。如不满百户之村庄,得察度情况,或一村设一村长,或指定主村,联合邻村,合设一村长,并酌配置村副。村长副的资格及任选,除年龄在30岁以上者外,不动产的条件有所变动,村长由原来的3000元以上降低到1000元以上;村副在500元以上。
一、独特的政治统御 厉行村制建设(3)
由上可见,阎锡山的“编村”制度,在村的行政组织上,主要是仿效日本的町村制,其次是仿中国的古制。“编村”的办法,在行政的最基层单位——村,设立了村、闾、邻(后又规定闾下每5户为一邻)三级管理层级,村长副还有村公所为办事机构,村政的力量从此得到相当的加强。值得一提的是,编村的村长村副,虽为选举产生,但当选资格除有年龄限制外,还特别规定村长须有1000元以上的不动产,村副要有500元以上的不动产,并有“兼通文义”的要求。在当时山西农村,这样的人一般均为地主、富农等有产阶级,恰好属于当局所依靠的政治阶层,这就为在基层稳定政权实施统治奠定了基础。
“村制”是阎锡山政治统御的重要组成部分,“村制”的推行,使阎锡山得以在山西建立起了上下贯通、应用自如的行政组织网络,使其政策法令得以由上而下,一以贯之。时人有捧场者曰,“自有村制而村政渐举,自有区制而讼盗赌案均少,自有政治实察所而官吏功过之考核严,自有六项县掾属而知事有尽心民事之余暇无交待不清之缪葛”。 阎锡山亦在“村制”实行五年之后的1922年曾不无得意地说,“五年以来,凡教育普及,实业整兴,户口编查,人事登记,以及一切兴利除弊等事,得力于村制实多。”
1922年,在“村制”推行的基础上,阎锡山又进一步提出了“行政之本在于村”的“村本政治”,倡导所谓“把政治放在民间”。
民国九年(1920年),山西大旱,旱灾所及地区达“七十县之广,灾民约八十万人”。是年,“山西秋冬之省政,以赈灾为主,成立全省赈务处,大总统派参院副议长为会办”。 “旱灾奇重,诸政停顿,与民休息。至民国十年春间,赈务未完。” 次年春,阎锡山出巡被灾地区,察看赈灾及行政情形,感慨良多。巡毕返并后,作有“十年春出巡对民吟”,曰:
出巡南北意有三:察看灾赈问民艰,
政治宗旨宣于众,须知皆是为民间。
入村就与民告说,做好人与有饭吃;
再能彼此相亲让,自能觉着人生乐。
人群生命在教育,但指启发理性的,
若以放纵欲性为,诚恐普及愈危急。
国民教育要普及,务使省钱来求学,
设校省钱较易多,上学省钱好肆业。
六政三事与教育,整理村范尤要急,
告尔村众自动办,粗治三年便可得!
问民试种棉花否,每亩收斤七八十,
植树成绩较如何?十棵之内六七活。
禁烟禁赌禁游民,只为尔众做好人,
村闾长等认真办,自无坏人染子孙。
造林纺织与蚕桑,水利畜牧尽提倡,
只因人民未自动,事多表面作铺张。
交通便利货易输,买贱卖贵利最普,
省路县路与村路,乘此农暇赶快修。
人民问我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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