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小慌小乱(纪元291年)(第7/12 页)
轮组驱动,亚历克斯因而可以借开门的这一小段时间重新穿上鞋子,不过并没有像长途旅行前那样系上鞋带。她随后转过头,发现埃兹正站在她刚催生的那一小片土地上,沉醉于青草与鲜花的芬芳之中。“快点啦,埃兹。我们要进城了!”她走过来,拉上兜帽靠在亚历克斯身上,尽力装作一只透明马。
“你确实不是浪得虚名。”亚历克斯现在能看清刚才与她对话的那名守卫了。他和她一样是陆马,裹着厚厚的防寒服,外面还套了一层锁子甲,没持枪,但体侧挂着一把军刀。“大家在那所大学里对类似的故事都有所耳闻,但……除非亲眼见到,真的很难相信。”他直勾勾地望向门外那一片生机勃勃的土地。“你从哪学会这一招的?肯定没用多长时间……除非你比你看起来要年长。”
围观群众开始四散离去。他们貌似并不像这位守卫一样深受震撼,不过无论他们有没有被震撼到,陆马魔法都做不了假。“不好意思,没有培训班教这个。”亚历克斯在他面前停下脚步,腼腆地低下头。“只要练习一两个世纪,你也能掌握。你也可以找一位对此有天赋的小马教你,我的第一任……”她停下口,奋力把话咽了回去。“我有个朋友不到四十岁就能做到这一点了,我可比他晚多了。他在陆马方面的天赋一直都比我好。”
城门前不只有他一名守卫,但只有他的制服上有勋章,因此他一定是这里的长官。他仍没从震撼中缓过神来,没有立刻做出答复,但亚历克斯可没时间等他:“那个,长官……这里有没有哪家旅馆可以让我的伙伴入住?”她指着埃兹,不过这一次她并没有逼这只工蜂露出面庞。“要是城门处都对我们如临大敌,那你们这里肯定是遇到了麻烦。”
“是,是有麻烦。”无论刚才是哪句话吓到了他,他现在都定下神来了。他一边指示两旁的小马重新关上吱嘎作响的大门,一边答道:“之前有她的同族从南边袭击了这里。我们觉得恐怕一两百英里内就有他们的巢穴……还好他们不穿防寒衣服,冬季没法来打扰我们。要是他们知道该怎么在冬季穿越旷野的话……”
“他们就和我们一样聪明,”亚历克斯插嘴道。“至少女王是如此。他们没做好保暖措施的原因可能只是材料不足,而不是不知道该怎么做。”她微微皱眉。“埃兹来自亚历山大市的巢穴,和我一样是那里的公民,绝不会给你们添麻烦的。对吧,埃兹?”
工蜂连三点头。这名守卫的眼神仍然很是冷漠,不过他最后还是耸耸肩说道:“要是你想找个能容纳这种家伙的地方,你最好去‘旧靴子’旅店。只要付钱或者有值得交换的东西,每一个与众不同的怪家伙都能在那里找到一席之地。它就在……”
,!
“我认路,谢了!”亚历克斯开始沿街小跑,埃兹也头也不回地紧随其后。这里的人行道和亚历山大市一样撒过盐,也经过了仔细的清扫,只不过有些道路并非由水泥浇筑而成,而是铺着砖石。无论如何,在上面奔跑都毫不费力。这座城市只有一万多名常住居民,但以现代的标准来看,它的规模已经算相当大了,而且它也比人口更多的亚历山大市更加繁华:这里现今仍是一个贸易城市,紧邻密西西比河,全国最重要的一条铁路贯穿其中,因此她不必担心自己买不到所需的物资和服务。
一远离城门,她们就立刻融入无数旅客组成的马群当中。没错,埃兹不是从南方偷偷溜进城里,企图寻找攻城对策的间谍,但她是东部一名地位显赫的女王的女儿,因此做些隐蔽措施仍有必要。还好圣路易斯没有贫民区,至少她们在去旧靴子旅馆的途中没看到,因此她们不至于一头撞进黑社会的包围圈。埃兹一路上遇到的最差的对待也只不过是有些小马远远注视着她,还有些小马有意避开她们行走的方向。正如亚历克斯担心的那样,这里没有一只小马愿意对她施以援蹄。
旧靴子旅店离火车站不远,旅客在此往来不绝,因此,随着她们迈步向前,这里的人流也愈发密集(当然了,和丰饶之城完全没法比)。这里相当破旧:从标牌上来看,“旧靴子”旅店其实是由一家制鞋厂改建而来的。它的砖墙老旧不堪,临时修建的烟囱冒出袅袅炊烟,整栋建筑如历经了半个世纪的时光般沧桑。这里的窗户也破破烂烂,三分之一已经碎裂,只能靠木板和其他材料勉强遮盖。
行进途中,她意识到她吸引到的目光比埃兹还要多,但她无视了这些目光,继续快步向前。一只粗痞子雄驹企图拦住她,对她粗言粗语,但她只是像丢布娃娃一样把他丢到一边。他们两个之间到底是谁有几百年的搏斗和旅行经验?肯定不是他。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