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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犀别转过脸。于是蓝贝贝哈哈大笑:“你看你,什么都不记得了,你还要跟我争。”在这次争吵中他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于是得意洋洋地站起来,去外面散了一会儿步,就带回来了一包椒盐鸡。
鸡肉被剁成块,肉质鲜嫩还带着热气。两人尽释前嫌,一起吃了晚饭。然后蓝贝贝把干净的稻草归拢起来,脱掉外衣铺上去,然后两人才抱在一起入睡。
蓝贝贝的身上干净而清香,真难为他风尘仆仆中还能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灵犀闭上眼睛,拼命地要把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回忆一遍。周围的环境陌生复杂,蓝贝贝待她冷近忽热。她想找个依靠,以证明自己长久地活在这个世上。
第二天两人又走了几里地,总算来到一座小城。灵犀直接走进一家书店,眼睛直勾勾地往柜台上瞄。蓝贝贝又困又累,脸上的妆容早就花掉了,像一个浪迹江湖的风尘女子,他在灵犀后面抱怨道:“你要买书?真有雅兴啊,也不看看我们过的是什么日子,找个客栈休息好不好,我身上都臭了。”
店里的的伙计眼馋似的盯着他瞧,又敷衍着对灵犀说:“姑娘想要点什么?”
灵犀伸开手指比划:“麻烦你,我要十张三尺见方的宣纸。”她举起柜台上的一本黄历书:“裁剪成这么大小的本子,用钉子装订一下,多谢。”
店里的伙计拿出剪刀锤子,叮叮当当的工作,不一会儿就递给她一本厚厚的本子。灵犀又挑选了便携式的笔墨,带着哈欠连天的蓝贝贝出门。
蓝贝贝在客栈里睡得昏天黑地,醒来时看见灵犀坐在灯光下写字,他揉着眼睛走过去一看,灵犀写的是端庄的蝇头小楷,这种字写起来很需要功夫。蓝贝贝撅着屁股趴在本子上辨认,挠头道:“这写的是什么呀?”他只能努力辨认出“椰城、煎饼、客栈”几个字。
灵犀把本子一合,歪着脑袋,纤细的手指夹着毛笔,她微笑着说:“我把记忆里所有的东西都写下来,以后就算忘记了,翻开这个也能想起来。”顿了顿又扬起下巴:“这样你就不能拿我记忆差来欺负我了。”
蓝贝贝见她肌肤雪白,双目漆黑深邃,是少有的好气色好容貌,他呆了一下,才说:“我没有欺负你,我那是……喜欢你。”
灵犀做出一个无所谓的表情,把东西收拾起来,回自己房间睡了。
他们一路往南走,又缺乏出行经验,常常遭遇迷路、劫匪、被调戏、被敲诈银两这种事情。因为有乌鸦等影卫的保护,他们倒也安然无恙。而顾庭树的军队依照正常人的逃亡思维去寻找,自然是找不到他们俩的。
这一天两人行走在荒野之中,烈日当空,蓝贝贝野狗似的弯腰吐舌头,他看了一眼灵犀,灵犀的身体处于健康期,于是他就毫无顾忌地抱怨了:“今天早上是不是你吵着要出门的!?”
灵犀扫了他一眼:“不是。”把记事本掏出来翻给他看:“是我们两个共同决定的。”她想了想,又翻开前几页,念到:“七月十四日,蓝贝贝把我的戒指弄丢了,他说要给我找回来。”
灵犀追上他,把手一摊:“戒指呢?”
蓝贝贝装聋作哑:“你在说什么呀,我完全听不懂。”又捂着脑袋:“哎呀,我也失忆了。”灵犀抓起一把石子他扔过去,蓝贝贝撒腿就跑,且跑且回击,两人追追赶赶,都出了一身热汗。于是坐在一棵榕树下休息。
灵犀也学着他的样子吐舌头,抱怨道:“好渴,要是有卖水的就好啦。”蓝贝贝点头道:“是啊,最好是酸梅汁,加冰块的那种。”
两人又坐了一会儿,就见远远的地平线,有一个农汉挑着水桶,摇着蒲扇,一路吆喝着走来,走得近前,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小哥,两个桶沉甸甸的,蓝贝贝上前询问,果然是卖酸梅汁的。
灵犀奇道:“你不去村里贩卖,来这荒山野岭做什么?”
小哥拱手答道:“俺是河西村的,先做好的梅汁,打算进城换些钱。你们要买就买,不买别耽误俺行路。”
蓝贝贝掀开桶盖,里面乌紫透亮的汁水上还飘荡着冰块,他从担子上取了水瓢,先舀了一大瓢递给灵犀,笑道:“你管他做什么,横竖这汁水看起来不错。”
灵犀摸了一下,摆手说:“我不能吃凉的,你自己喝吧。”
蓝贝贝扫了一眼小哥,那小哥无奈,硬着头皮说:“我这另外一桶酸梅汁是加热的,姑娘尽可饮用。”一面说着,手掌运力,拍在桶壁上,冰块融化,水温升高,他解开桶盖时,水面上升腾起白白的热气。
“姑娘请。”小哥把水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