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第1/4 页)
郑家兄弟都出生在这里,不过他们的父母都是在避难所建成后才到达这里的。那个时候公寓楼已经存在很久了。现在楼里有一个人的曾曾祖父就曾经生活在这里,但是他也不是公寓的第一代人口,这栋公寓楼至少已经存在了一百年。
对于一栋楼房来说,一百年已经是一个很长的时间了,如果不是一代一代人的精心维护,恐怕它早已经被废弃了。
丁尘用膝盖想,也知道郑宇和自己聊天得这么火热,应该是得到了老爹的指示,不然他说了这么多,其他人早就要干涉了。
所以他猜测这是交换自己情况的条件,于是很上路的在郑宇问他从哪里来的时候,说出了早已经编好的故事。
他说自己出生在西面的一个避难所里,那里紧邻沙漠,条件比这里艰苦多了。他出生后不久,那里发生了一场瘟疫,大部分人都死了,也再没有婴儿诞生。一年前他埋葬了最后一个同伴的尸体,独自出来寻找新的住所。
丁尘从前有大量阅读的习惯,记忆力也强,所以编起故事来各种风土人情信手拈来,由不得大家不信。所以当听说他的那个乌有乡最终衰败后,同行的几个人都有些黯然。
霍斯叹息着说道:“我们这里也是一样,人越来越少了。”
“通常减员的原因是什么?”丁尘问道。
霍斯看了他一眼,“生病,受伤,也有人像你一样去城里碰运气……”
“然后发现运气不好,就回不来了。”郑宇接口说道。
丁尘尴尬的笑了一下,顺手摸了一下脸。大热的天在脸上涂了厚厚油脂后汗出不来,脸上会很难受。
看到他的动作,郑宇终于问出了自己一直想问的问题:“你为什么要在脸上涂油?”
“保持皮肤湿润。”丁尘奇怪的看了他一眼,这才想起来老爹他们都没有这个习惯,于是问道:“阳光和风很伤皮肤的,你们也可以这样做。”
“大老爷们要细皮嫩肉有屁的用场?”老爹不屑的评价道:“你那边的人都像你这样?”
丁尘沉默了一下,很惭愧的发现自己坚持了三年的习惯居然很娘炮。他解释道:“我从前生活的地方靠近沙漠,风沙很大,空气也不像这边这么湿润。”
老爹嗯了一声,表示自己明白。
丁尘说他要跟着出来熟悉地形,其实并不是真话。作为一个很小心谨慎的人,丁尘在到达这附近后,并没有贸然的过来投宿,而是在附近观察了足足六天的时间。在确认这里没有明显的危险存在之后,才主动出现。
而且在这段时间里,他一直小心的抹平了自己存在的痕迹,就算是那些被他偷走的玉米也是故意留出来的破绽,让人相信他是这两天才到达的。没想到这番媚眼被不知道什么来历的野兽给糟蹋了,根本没有引起老爹等人的注意,算是白白做给瞎子看了。
公寓楼挨着一条废弃的公路,所以郑宇说这里曾经是高速公路服务区还是很靠谱的。丁尘能找到这里来,也完全是因为他吧高速公路当成了主要的地标。
按照丁尘这几天的实地探查,他知道老爹等人的农作物主要集中在北面。这一带地势平缓,西面还有一片大湖用水方便。公寓的东面是一片丘陵地带有一些低矮的植物,再往东南方向就开始有山了,通常情况,树木就意味着危险,公寓的人很少会往那边去。
废弃的公路从公寓楼的门前穿过,自北向南延伸,再向南一百多公里,就是吴畏一直惦记的那座城市了。
公寓这里的人应该有人点满了种植技能,所以种植的农作物数量很大,种类也多,农田基本上从公寓楼的旁边就开始,不过近的地方种的都是蔬菜,粮食作物都在远处。
丁尘并没有继承多少种菜天赋,所以虽然算不上五谷不分,但是其实更善于根据超市货架上的标签来分辨农作物。
这一路走来,他看到有一大片绿油油的菜地,那宽宽的叶子看起来很眼熟,于是很好奇的问道:“种了这么多土豆?”
身边的几个人同时静默,过了一会,郑宇才提醒道:“这是大豆,很快就要开花了。”
丁尘汗了一下,自我安慰两个字只错了一个,命中率百分之五十,也算可以了。
老爹回头看了他一眼,问道:“你们不种大豆?”
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显然丁尘因为多嘴而露出了破绽。他迟疑了一下,摇头说道:“我们那边沙化得厉害,只能种很少的几种作物。”
老爹没说话,也不知道他是信了没有。于是郑宇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