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讹译,与xizàng的粗毛料氆氇相以——译注)可她心里清楚,艾什并不欢迎这种保护,更习惯光着脑袋打赤足走路。艾什的祖母出生在苏格兰的西海岸,是阿盖尔(英国过去的一个县,1973年取消——译注)地区的妇女,她的血液大概还在艾什的血管里流着,使得艾什产生了一种特殊乐趣,喜欢让雨水流在脸上,不过,话又说回来,他也可能只像一般孩子一样,就是喜好溅水踩泥而已。
由于是在雨季里不断地露天跋涉,他身上的颜料差不多已被冲刷干净,又恢复了希拉里和阿克巴?汗所熟悉的肤sè。西塔早已观察到,但没有再重新涂染,因为,他们这阵子已然接近喜马拉雅山下的丘陵地带,此地山民的肤sè要比南方人浅淡(许多人的眼睛呈蓝sè、灰sè或浅褐sè,颜sè都不太深;头发有红的、棕的和黑的),她的儿子艾什奥克不会引起非议了,与沿途村庄上与他一道玩耍的微白的印度儿童比较起来,他甚至还要黝黑一些。她渐々不再为他的安全担忧,永远不再需要提心吊胆地担心他由于贸然提到“叭叭艾什”和往ri的事情而暴露自己,因为,他看上去已经把这一切忘却。
正文 第三章 落脚土邦(2)
然而,艾什并未忘记往事:他只是不愿回想和谈论它们而已。从多方面讲,他是个早熟的儿童,因为,在东方,孩子们都成熟得很早,当他们的西方兄妹仍习读着小学课程的时候,他们就被看作了成年男女。大家一向把艾什当作同辈人对待,谁也没有把他禁锢在幼稚园似的环境里。自从能够爬行的那一天起,他就一直跟着父亲的露营队奔跑,出生后短々几年一直生话在大人当中,大人们都毫不例外地像待成年人那样待他——因为爱他,全对他格外优厚。要不是希拉里和阿克巴?汗,说不定他真被宠坏了呢。尽管他们俩的方法有所不同,却都在绞尽脑汁防备他成为一个娇生惯养的臭娃子:希拉里最讨厌哭々闹々,要把儿子从小培养成有理xing的人;阿克巴?汗则期望这孩子当上率领兵马的指挥官,有朝一ri变成士兵们愿意至死追随的人,而这一切决不是溺爱和过分娇抚的童年可以产生的。
唯一用孩子的语言与他谈话和唱给他儿歌听的人是西塔,因为阿克巴?汗很早就要他记住:他是个男子汉,决不能让自己染上小姑娘的娇脾气。所以,那些儿歌和哄孩子的话就成了艾什与养母之间的一种秘密,大概是他们有了这种共同秘密的缘故,他才认为保守其他秘密也是应当的,因此从登上去德里的倒霉旅程起,他俩谁都没有泄露过它们。西塔告诉他决不要提起“叭叭艾什”和阿克巴?汗,也不要说出露营队和任何一件往事,他都俯首从命,一半是对她愿望的尊顺,一半则是恐怖和迷惘造成的。他的生活画面瓦解得太过迅速,他的生活方向又如此提摸不定,这一切组成了一潭幻影般的黑水,他不想看它,害怕从中见到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比如阿克巴大叔被扔进一个土坑,泥土渐々掩埋了他的身体,这简直太可怕了;而更可怕的是他看到了“伯拉大人”趴在那粗糙的土堆上哭泣起来,曾几何时他和阿克巴大叔都反复地教导过自己:只有女人才流眼泪!
最好还是将往事扔到脑后去,不再回忆它们,艾什就是这样做的。即便西塔希望他谈々过去,但在任何情况下也都难以说服他开口,所以,已经毫无必要再督促他保密。这样一来,西塔反倒以为他是忘却了往事,并且为这孩子的记忆力如此短暂感到十分庆幸。
现在她最渴望的是找个穷乡僻壤客居下来,这地方要完全远离喧嚣的城市和印度斯坦的公路网,并对东印度公司的兴衰之事尚无所闻。这地方要很小,小到现在的当政者顾及不到,但也不能太小,小得容不下一个妇女和一个孩子,使那里的居民对于他们的到来产生过分的注意和怀疑。总之,这必需是个她能够找到工作,两人能够定居下来重新生活,还可以摆脱恐怖感,获得宁静、安乐和ziyou的地方。她自己老家的小村寨不在考虑之列,她在那里无法保密,回去后一定会招来娘家和婆家人没完没了的探望和询问;实情免不了要泄露出去。为了孩子她不能冒这个险;同时也是为了她自己。达亚?拉姆的死讯在长辈面前是不好掩盖的,一旦说出口,她就会被迫按照一个寡妇——一个无子的寡妇——应当遵守的规矩生存;在印度,很少有比寡妇的命运更糟糕的,因为,人们认为这种女人对于她们丈夫的死负有责任,谁都相信,她们上一辈子必有不轨行为,才给男人带来了不幸。
一个寡妇绝不允许穿着染sè的衣衫,也不允许佩带珍珠宝器,只能剃光脑袋,以素服裹身。再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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