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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工作;在当时那个年代,这是个黄金级的工作岗位,不知引来多少人羡慕的目光。可是他在这个黄金级的工作岗位上干了没有几年就“衣锦还乡”了。由于他的女朋友不放心他一个人在这花花绿绿的大都市发展,怕他经不起灯红酒绿的诱惑,粘花惹草,移情别恋,坚决要求他回老家工作,否则就要和他“拜拜”!他只好在爱人的石榴裙下竖起了“降旗”!
说来也有些可笑,杜民生的女朋友于淑英是他们家邻居的女孩,比他小三岁;两个人青梅竹马,自打小就在一起厮混伴玩。杜民生天资聪颖,自打上小学开始就是班里和校里的学习尖子,一直到高中毕业,考试没有在班里拉下过前三名,于淑英的父母非常喜欢他。待到了于淑英上学后,两个人就成了校友。杜民生是大哥哥,伴这位小妹妹上学下学就成了天经地义的事情;于淑英在学习上遇到什么难题,总要找他这位大哥哥求教。久而久之,杜民生就成了于淑英实际上的家庭辅导老师,现在时兴叫“家教”,就是这样一种角色。
在情窦未开之时,于淑英就把杜民生这个大哥哥看成自己的唯一。当然,在那样小的年龄,于淑英有这样的想法,是和男女之间的爱情根本不沾边的;但是只要看到有别的女孩子和他这个大哥哥套近乎,她也总是会小脸气得通红。
在杜民生考上大学的时候,于淑英也在杜民生的辅导帮助下考入了当地的一家护士学校。到了这个年龄,于淑英已是情窦初开,在她的心目中,杜民生自然而然就成了别人无可替代的白马王子。一到学校放寒暑假,两个人便会经常在一起相伴,形影不离。
一直等到两个人都快要毕业之时,两家的父母都看着好,就公开出面把两人的恋爱关系给确定了下来,当地农村时兴叫“订亲”,这对他们俩人来讲,完全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杜民生大学毕业分配到广州参加工作后,于淑英被分配到当地一家市级医院做了护士。两个人天各一方,互相思念,可由于当时的人事组织关系不易挪动,于淑英只能是望洋兴叹。出于感情的系念,除了过年过节或外出公干时借机回老家看看,杜民生还经常邀请于淑英到广州游玩,借机会聚一聚。
到了这个时节,于淑英已由一位腼腆的少女出脱为一个漂亮的大姑娘了,虽然说不上是什么国色天香,但其顾目流盼之际,足可让任何一个同龄的青年男子灵魂出壳。杜民生深以为*自豪,因此,对于淑英更是爱怜有加。
爱情是个让人神魂颠倒的东西,也是个人类难以破解的“斯芬克斯”之谜。于淑英的几次广州之行,让她的心理逐渐发生了非常微妙的变化:她最看不惯的是一个大男人可以肆无忌惮地搂着年轻的女孩子跳舞;更不可容忍的是有许多女孩子经常给杜民生打电话,有的竟胆大包天,敢于当着她的面邀请杜民生去唱歌跳舞。是可忍,孰不可忍!她有些愤慨了!
在这种情况下,于淑英心烦归心烦,还没有要逼杜民生回老家的意思。她是个知识妇女,性情又比较开朗,对有些时尚新潮的事物虽有些看不太惯,也多多少少有些理解。他信任自己的白马王子,对自己也比较自信。随着预期的结婚年龄日趋迫近,她在期盼憧憬着两个人美好的未来。
直到有一天,杜民生和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同事外出公干,一起回了老家,一下子把于淑英肚子里的醋坛子给打翻了,闹了个不可开交。
其实,在起初,于淑英对杜民生带着个女同事回家并没在意;恋人相见,情意缠绵,于淑英喜出望外,欢喜之余还自己掏腰包请二位到饭店美美地搓了一顿。当时她并没有多想,更没有向歪处想,向深处想,自己的唯一,怎么会被她人来染指呢?
可是,第二天一上班,医院的小姐妹们知道了这个消息,就都跟着吵吵了起来:
“跟着小杜来的那个女孩子漂不漂亮?”
“你留意观察过没有,那个漂亮的女孩子和小杜亲热不亲热?”
“你真是个傻冒,人家都已经把情人给领到家里来了,你还不应战,还傻乎乎地请人家去吃饭,你的脑子是不是进水了?”
“你把你家的那个臭小杜弄来,我们好好地修理修理他,他也太拿我们姐们不当回事了!”
铺天盖地的责难声一下子把于淑英给搞晕了!
天知道杜民生和同来的姑娘究竟有没有什么暧昧关系?中国妇女传统和敏感的卫道意识实在是可爱极了!
不管是真是假,杜民生还是被于淑英的小姐妹们搞到医院去,被狠狠地给教训了一通。
杜民生被“樊梨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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