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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他的《“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一书时,“同情与反驳同时以迅猛之势出现”。我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
该书所收的几篇采访报道当初在《诸君》杂志上刊登时,我就对它的内容遂一进行了批判,因而我写的“反驳”自然是长篇大论的了。然而,时间已逾两年,尚未得到铃木“再反驳”。据上述“后记”所说,铃木的想法似乎是“对于反驳我的人们,我根本无意‘再反驳’。所谓作品,所要写的尽在其中,自己不必加上注解或予以辩护”。因此,我对“再反驳”的期待自然要落空了。别人进行了批判,但对随之而来的论争末予应战。要是论战了,就不能进行以后的更重要的工作,因而拒绝论战——这种想法,似乎是对自己的工作和能力感到自负的人所共有的。
不过,我相信,铃木明的著作是需要讨论的史书,其内容是不错的,是政治性发言。尽管铃木明将他的采访报道说成是‘作品“,私下里想让它保持原貌,但我作为鞭策衰躯挑起论争的当事人,总觉得自己闲得无聊,无处容身。因此,我在编纂单行本之际,无奈只好对旧著稍作若干加工,批判的对象仍还是两、三年前的。虽说如此,我还是深感遗憾。
虽说鞭策衰躯,若是将此拙文公开发表,与铃木明和山本七平那些年轻有为的作家争一日之长短,这当然又是承担了难以胜任的工作。每想到要开始进行棘手的工作,从内心感到诚惶诚恐。不过,我曾经写过有关南京事件的专著(《南京事件》,一九七二年四月新人物往来社出版),甚至编纂了关于这起事件的史料集(日中战争史资料8、9《南京事件》1、2,一九七三年十一月河出书房出版),不知不觉地成了一个不伦不类的“专家”,而且还感到有几分使命感。我已意识到这是一条不可回避的、必须勇往直前的道路。
在这种情况下,我所写的《驳南京大屠杀是“无稽之谈”》一书于一九七五年八月出版了。然而,晚三个月,即同年十一、十二月,山本七平所写《我所认识的日本军》单行本姗姗来迟地公开出版了。批判山本论点的拙文收录在本多胜一编、一九七七年九月出版的《笔杆子的阴谋》一书中,当时我在为该书写序言时,就山本的新著谈到:
其内容与杂志上刊登的雷同,根本未作修改。我所指出的事实错误也原封不动地保留着。因此,尽管有些显而易见的事实错误,但它依然是谴责并攻击别人的材料。这又是为何呢?
山本的书或许是在我的那本书出版时已经排版了,不能更改,一因而就原封不动地出版了。尽管如此,我认为至少也应当在后记之类里写上片言只语。这样做,难道不是作者在受到批判后所应尽的责任吗?他竟然无视这种责任,无视别人的批判,若无其事地将内容有明显错误的著作公诸于世,这是何等的傲慢啊!
鉴于这些情况,我认为,对基本上是收编在自己著作中的文章多少作些加工,作为本书的一部分,以此向山本再次提出问题,这是我应有的权利,而且这样做也是我的义务。
此书写成后,已有五年多了。但是,《我所认识的日本军》一书似乎还是照初版的样子一再重版,而我的批判当然是一直未被重视。因此,我认为,在这本拙著里将旧著中批判山本的论点加以修改和补充,再次收缩进去,依然是我的“权利”,也是“义务”。
另一方面,铃木明十年来对“砍杀百人比赛”和“南京大屠杀”问题一直保持沉默。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的《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也以初版的纸型一再重版。
可是,铃木明在一九八二年十月号《文艺春秋》上刊登了《敬告〈人民日报〉总编阁下》一文,打破了多年来的沉默。这是因为日本文部省的教科书调查官提到了铃木明的《“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和松本重治的《上海时代》,对笔者就“南京大屠杀”事件中的被害人数的说法挑挑剔剔,而《人民日报》的记者此时点了他俩著作的名,谴责“两书是为军国主义涂脂抹粉”。铃木明的文章就是对此所
作的回答。可是,他这篇文章仅就“南京大屠杀”而言,别无新意,只是企图蒙骗不甚了解事实真相的群众而且。在这篇文章里,他如获至宝似地提到了在南京国际委员会的《南京地区战争受害情况》中所看到的受害市民统计数,而这些统计数是不能照搬照抄地使用的。
对于铃木明、山本七平两人的说法,高崎隆治在《将南京事件化为虚无的逻辑结构》 和《空中楼阁的幕后》 两篇文章里提出了一些问题,批判其“欺骗性”。《将南京事件化为虚无的逻辑结构》 刊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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