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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当然也有他们的理由。千贺子陈尸的现场如果是在郊外,或是黑夜的巷道里,那么确实有遭受强暴的可能性;可是,千贺子在自己的屋子里死掉的,房间的门上有锁链,门上也有窥视孔,像千贺子这么谨慎的人,如果从窥视孔中发现来者是陌生男人,绝对不会让对方踏入家门;更何况邻居也没有听到任何挣扎的叫声,或物品撞击的声音。住在我们隔壁房的太太一直都在家,也说她什么也没有听到。
另外还有一件麻烦的事情,那就是警察得到目击者的证词,说是有人看到一位拉高外套领子,并且以墨镜遮住脸部的中年男子,曾经出入我的房间。千贺子出事的那天,也有人看到那个男人出现在我家的公寓。这些事,都是我后来多次和警方接触,才陆续得知的。可是,那个男人到底是谁,警方似乎也没有去调查。
无论如何,我还是不相信千贺子会自杀。她不可能只留下那样简单的遗书,任凭家里一片凌乱,并且只穿着衬裙,在几乎全裸的情况下自尽。别人不了解千贺子,才会认为她自杀了。
虽说如此,因为我还要上班,也不知道该如何去调查那些疑点,所以虽然心里不服,也无可奈何。如果不是后来发现了千贺子的日记,我可能也只好接受“千贺子是自杀的”的说法。因为发现了千贺子的日记,我才会离开西尾久的公寓,搬到荒川的河边住。
为了不让自己忘记这件可恨的事情,我把千贺子的日记撕下来,贴在这本笔记簿上。整本日记当中也有记载我们共同生活时的快乐,但是我不想想起那些事了,所以把那部分烧掉了,只把和这件可恨的事情有关的部分,贴在这里。当我完成为千贺子与菜菜报仇的行动后,我会在她们的坟前,烧掉这本笔记簿,为我的愚蠢赎罪。
我真的很愚蠢。和救护车擦身而过时,我浑然不知千贺子和菜菜就在那辆车子里,还漫不经心地吹着口哨回家。现在的我,是完全孤独的一个人了,没有兄弟姊妹,父母也早就死了。我用遗产的钱,买下九广的破房子。我不想再住在和千贺子共同生活的房子,一方面邻居们异样的眼光让我不得不每天半夜才能回家;而且回家后,发现枕头上还有千贺子的发丝;那种感觉非常难过。这个房子是拜托房屋仲介公司寻找的,因为它正好和井原的房子隔着荒川遥遥相对,所以我才决定买下。西尾久那边的房子里的家具,因为会让我想起千贺子与菜菜,所以大部分都请仲介公司的人处理了,大概也都被丢掉了吧!我或许会在复仇的行动中丧命,虽然没有人会为我哀伤,但我一点也不会后悔。
昭和五十二年十二月四日(星期日)
正文 第24章
八月十五日(星期一)
开车到上野的超级市场,买了一个星期要用的东西,幸好开车子来,否则真不知道要怎么把东西拿回去。买好东西后,我仍然把车子停在超级市场的停车场里,然后步行到“阿美横丁”,那里有卖LV皮包的商店。我的钱包不见了,所以想要一个可以装钞票的LV皮夹,可是那个店里没有我想要的东西。
我并不特别想要LV的商品,我需要的只是一个放钱的钱包,可是朋友们个个都有LV的皮包,每次见面都会拿出来炫耀一番,还说什么是在巴黎的香榭大道上买的。老实说,我根本不喜欢那种在商品上印满了标志的东西(悦子她们也未必喜欢吧),而且,那样的名牌商品的仿冒品,总是特别多,谁知道哪个是真的,哪个是假的。不过,悦子她们就是有本事一眼看出真假;走在路上时,如果正好遇到也拿着LV皮包的女性从我们的身边经过,她们就会马上对那个皮包的真假做评判。所以我知道,如果我拿了一个仿冒的LV皮包,会有什么样的下场。想到这点,就觉得她们很无聊,也觉得和她们碰面,是一件痛苦的事。但是,下次和她们碰面之前,无论如何我都要买一个LV的钱包。今天晚上得拜托老公,请他明天也不要开车去上班:青山和银座那边有LV的专卖店,明天再开车去那里看看吧。还有,我得提醒自己,买了LV的皮包之后,绝对不可以像悦子她们那样到处炫耀,那样实在太俗气了。不过,或许当我若无其事地拿出LV钱包时,表面上她们虽然会笑笑地点头,表示:“你终于也和我们一样了”。但是心里说不定在想:“哎唷,怎么是这么小的钱包呀!”——唉,还是买个大的皮包吧!如果能够两种都买了,她们就无话可说了。
八月十六日(星期二)
今天发生车祸了,真是倒霉。车子在首都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后面的车子速度很快,并且紧跟着我,几乎就要撞到我了。右边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