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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之所以自夸者)乃依据以下之点,即数学引导理性“在自然之秩序与规律性中(不问在自然中之大者及其小者同一如是)及在自然动力之极度统一中”,到达自然知识,是以其洞察程度升高至远超任何“以日常经验为基础之哲学”所能使吾人期待者;因而鼓励理性推广其使用于一切经验以外且与以机缘,同时又由适当的直观对理性提供最优越质料(在其研究之性质所许之限度内)以支持其研究。
理性在其最高期待之中,发见其自身为相反论证之矛盾所困,则为其荣誉计,为其安全计,皆不容退缩而以此等争论为儿戏,冷淡视之;且以其自身直接与所争之事实有利害关系,更不能沉默了事,此为人类
之实践利益计或属幸事,但为思辨计则极不幸者也。因之,除“研究此种矛盾(由之而使其自身分裂者)之起源是否纯然起于误解”以外,理性已无事可为。在此种研究中,两方或能牺牲其自以为是之主张;但理性永久而平和支配悟性及感性之事,则由之而开始矣。
顾在目前吾人姑置此彻底研究不问,首宜考虑吾人如不得不在相反两派中有所选择,则究应偏袒何方。设立此种问题——即吾人若仅顾虑吾人之利害关系,而不顾及逻辑之真理标准,则吾人应如何进行之问题——关于两方所争执之权利,自绝无所决定,但具有此种利益,即此问题能使吾人了解何以参与此种争论者,虽并未因所争论之事实有任何透辟之见解受其感动而仍愿偏袒一方之故。关于许多偶然情形,此问题亦有所启发,例如一方之激越的热情,他方之冷静的坚持;且能以之说明世人何以热烈赞同一方而故挟偏见以反对他方之故。
比较其构成正反两方出发点者之原理,即所以使吾人能(如吾人以后所见及者)决定——此种初步的研究唯自此立场能以“所须之一贯论点”成就之者之——立场。在反面主张所有之种种主张中,吾人观察思维方法之完全一致及定理之彻底统一,即一种纯粹经验
论之原理,不仅应用之于说明世界内之现象,且亦应用之于解决“关于世界自身(在其总体中)之先验的理论”。反之,正面主张所有之种种主张,在现象系列内所用之经验的说明方法以外,尚预想有直悟的起始;在此范围内,其定理乃复杂的。但以其主要及显著之特质乃以“直悟的起始”为前提,我将名之为纯粹理性之独断论。
在宇宙论的理念之规定中,吾人在其独断论方面即正面主张之方面所发见者如下:
第一,有某种实践的利益,凡一切正常思维之人,若深知彼所有之真实利益者皆热烈参与之。即世界有其起始,我之思维的自我为单纯的因而有不灭的本质,自我之有意行动实为自由而超出于自然强迫拘束之上者,以及构成世界之种种事物中所有之一切秩序皆起于一“元始存在者”,一切事物皆自此元始存在者而得统一及合乎目的之联结,等等,——凡此种种皆为道德宗教之柱石。顾反面主张则尽夺吾人所有此种柱石,至少亦似欲夺去之者。
第二,在正面主张方面,理性有一思辨的利益。当先验的理念以正面主张所规定之方法设定及使用时,条件之全部连锁,及受条件制限者之由来皆完全能先天的总揽之。盖斯时吾人自不受条件制限者出发。此非反面主张之所能为,因而反面主张实处不利之地。对于其综合条件之问题,反面主张之所能解答者,无一非使同一论究重复无已。依据反面主张,一切所有起始,皆迫使吾人更进至更高之起始;一切部分更剖分至更小之部分;一切事件皆有一为其原因之其他事件在其前;且普泛所谓存在之条件又常依据其他条件,永不能得不受条件制限者之止境,及以所视为元始存在者之独立自存之事物为其最后支持点也。
第三,正面主张又有通俗之便益;此点确为其主张受人欢迎最得力之处。盖常识在“一切综合所有不受条件制限之起始”之理念中,并不见有任何困难。且以常识下推结果较之上溯理由尤为熟习,故对于绝对的第一者之可能性,并无所疑虑;且以此种概念为得安身立足之所,同时又为常识由以引导其行动之导线所能系属之固定点。在由“受条件制限者至条件”之上溯无已中,一足常悬空中,故不能与人以满足者也。
在宇宙论的理念之规定中,吾人在经验论方面即反面主张之方面所见者如下:第一,并无此种(由于理性之纯粹原理而来之)实践的利益,如道德宗教对于正面主张之所提供者。反之,纯粹经验论似欲剥夺道德宗教所有之一切权能及势力。盖若无“与世界有别”之元始存在者,世界若无起始因而无创世主,吾人之意志若不自由,又若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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