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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来这里之前是做什么的?”天枢向后一靠懒懒的倚着沙发,身体微微侧着看向唐烈,目光落在唐烈的手臂上,发现上面有许多大大小小的伤痕,伤口看起来已经有一段年岁,但有不少留下白色的愈合痕迹,可以想象当时手上的程度或许已经见骨。
唐烈顺手拎过一瓶,开了瓶盖笑着说道:“我是佣兵。”
“宝贝,我回答完了,现在轮到我了,宝贝,你是处男吗?”唐烈笑眯眯的问,把天枢从头到脚反反复复的打量着,最后盯着小天枢不放,恨不得拉开天枢的裤头把整个脑袋都塞进去好好瞧一瞧。
天枢颜色红了白,白了青,青了黑,他跳起来对着唐烈狠狠的踩了几脚,踩得唐烈缩在地上哇哇大叫才心满意足的盘腿坐下,在唐烈热切的目光中他气得脸都红了,心不甘情不愿道:“是。”
唐烈笑得像只偷腥的猫咪,突然又蹲坐在天枢面前,像一只发情的大狗对着天枢摇摇尾巴,从头到脚从里到外都散发着求、欢的荷尔蒙。
天枢干脆闭上眼睛,眼不见为净,他喝了第二瓶,问道:“你为什么不干佣兵了?”
唐烈他耸耸肩,无所谓的说道:“不好的活儿,随时都可能没命,或者是让别人没命。爬了很多山,走了很多路,每天吃压缩饼干和山里的水,睡在树下或者山洞里,很迟睡觉很早起床,忙了好几天只为了参加一场战争或者暗杀某个国家领导人。我在黑水公司工作,我保护过很多人,也杀过很多人,到过很多战乱的地区,参加过伊拉克战争。很危险,很刺激,很痛快,越危险的任务工资越高,一年几十甚至上百万美金,多得人会疯掉。但是不好,宝贝,我想你是无法理解的。那个词怎么说来着,翻什么岭……”
“翻山越岭。”
“对,就是翻山越岭。我穿过大半个地球,从飞机到汽车到徒步行走,翻山越岭,只为了杀几个我不认识的人。我的同事大多数都是退役的军官士官,特种部队出身,他们为了钱和家人,为了刺激和对武器的眷恋,他们乐意干佣兵,但是我不同,我当时跟你现在差不多大,还年轻,还没有家庭的束缚,我不知道跟你解释我当时的想法。我觉得我跟他们是不同的。”
“日子过得特别快,我都记不住那些年是怎么过来的,好像一直在不停的奔跑,逃命,厮杀。等我翻开我的档案时,我才知道我每年是怎么过的。可是这样的日子我过了四五年。突然有一天,我想我既然这么年轻,我为什么不能换一种活法,你知道的,不当佣兵我其实还能干其他的,从头再来也没关系,不挣那么多钱也没关系,反正我只有我一个人,总饿不死我。所以我就辞职了,我开始四处流浪,我有存款,但其实不多,我以前花钱太快了,不过没关系,我一边走一边打工,做过很多工作,最多的是保安,因为我长得壮,别人一看到我的体型就入用我了。”说道着唐烈憨笑了起来。
“后来我遇到了方莘,或者说是他特地找到我的,然后我就跟他来了这里。这里不错,不用杀人也不用被杀,是很不错的,除了方莘老是扣我工资外。当然了,宝贝,如果你能让我过得更好,就我把领走吧!钱不用太多,天天吃汉堡也没有关系,没有跑车开也没有关系,没有房子住也没有关系,反正,反正我要求不高,只要你在我身边就好了。”
唐烈扯了扯天枢的衣袖,眼睛眨巴眨巴,见天枢不为所动立即转身掏出小纸条对照刚才的话,等等,“他便理好行李,搭上飞机,飞越半个国家……然后杀掉一个从未谋面的人。”糟糕了,我刚才讲成半个地球了,好像也没有提到“从未谋面的人”,哦,中文真是讨厌透了。但是其他的就没错了,冷血寂寞煽情动人!不要车不要房不要钱只要人!
“宝贝,你就没有什么要对我说的吗?”
天枢看着他,一副我懒得理你的表情,唐烈特别受伤,“宝贝,你就没觉得我佣兵的工作又酷又帅又寂寞很Man?”
“你什么人生观和价值观!”
“你就没觉得我放弃百万美金的工资只为了寻求更加纯真的自我非常有艺术感?”
“你写小说呢你!”
“你就没觉得我一边流浪一边工作非常豁达和随性?”
“你泰坦尼克看多了吧!”
唐烈沮丧了,“你就没觉得我放弃一切只为了跟你在一起……”
“停,你自己要天天吃汉堡也就算了,凭什么要我跟你一起吃苦?你脑袋有坑啊!”
唐烈眼泪汪汪,扑上去抱住天枢的腰顺便撩起衣摆准备把手往里伸,“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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