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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美人盯着,宋明有些分不清东南西北,本能地回道:“还好,还好,若是在下说第二,这甫云城还无人敢称第一。”
子凌放下酒杯,轻抚下颚,似是思索了一阵,才突然眼神一亮,道:“那把你身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吧。”
周围的人一直在认真地看戏,突然来这么一出,都纷纷倒地。这……这摆明了就是个抢劫的。
见对面的人也很是错愕,子凌的声音立刻低沉了几分:“怎么?你不乐意?”
宋明见佳人不高兴,忙说:“乐意乐意,何来不乐意之理?”边真的将身上的银票都取出来,放到面含兴味地看着他的子凌面前。众人再次绝倒。
子凌满意地,悠哉悠哉地将银票都放进怀中,这才对宋明道:“宋公子真是好人。”
宋明被夸得有些飘飘然,云里雾里。
拿起玉壶和杯子,不再管愣神中的某人,转身朝二楼潇洒地走去。
底下众人仰天长叹:“这样抢劫,也行?”
后来传言,有些处境落魄的女子,也效仿今日之事,可惜,未有成功的。
夜幕降临,易竹做完一天的活,拖着疲惫的身子,想着银子的事情,慢吞吞地回酒楼。
一进酒楼大堂,发觉盛传着一件事,一个美貌的白衣女子打劫城主之子的事。在回来的路上略有耳闻,只是并未在意,这一听了几句,觉得对那白衣女子似乎有些熟悉……
突然,易竹瞳孔一瞬放大,难不成……
急急忙忙跑上二楼,猛地推开子凌的房门,往房里大声嚷道:“小姐,听说你打劫城主之子?”
现在窗边的子凌回头看到风风火火的易竹,似笑非笑,道:“淡定。”
易竹平稳的急速的呼吸和心跳,关好门,才问道:“小姐,莫非你真的……”
走回桌边,倒了杯茶递给他,子凌才懒懒道:“何谓打劫,无非是宋公子心地好,见我没钱吃饭,特地送与我罢了。”
听到她如是说,再想起外面之人的议论,易竹将信将疑。
“外面的流言,你无需理会。”静静地站了一会,子凌才又对易竹道:“明日你便去结了工钱吧,我们提前走,省得麻烦。”
易竹点头,今日之事说小不小,说大不大,听说,那银子足足有上千两。还是早些离开比较妥当。
于是,第二日,甫云城最大的酒楼,空了两间房,好在需付的银子,一点都没少。
第十一章
一路走走停停,用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子凌和易竹终于在晚饭前风尘仆仆地走进了庆阳城的城门。
子凌和易竹这次倒是没住酒楼,只找了家不错的客栈住下,当然不是因为囊中羞涩,那可是整整一千两银票,这个月两人还用不到二十两,省钱省到此般,功臣莫过易竹,只因他爱上了子凌…………的烤肉。
子凌也不嫌麻烦,这事做了六年,她已经觉得像吃饭一样简单了。
吃过晚饭,子凌和易竹便早早地歇下了……
休整了两天,两人终于有精力出去走走。
庆阳城是距离国都桧晚城最近的一座城,它的繁荣紧次于桧晚城,只是与桧晚城繁荣的原因不同。
国都繁荣,那是必须的,而庆阳城的繁荣,则是因为那里的一山,一湖。
山,叫彩山,之所以为之彩山,是因为此山山上四季如春,常年花开不断,更绝的是,阳光明媚的日子,傍晚时分,夕阳阳光必然能洒到山顶,远看像永不落霞,身临其境,便觉自己身处仙境。百花环绕,千里飘香。
湖,叫云湖,倒不是它有云一般的形状,而是湖面总有雾气,迷迷蒙蒙的一片。好天气时,似给湖披上一件金纱衣,耀眼炫目,天气不好时,湖面呈现一片白色,宛若天上的瑶池。飘渺,神秘。
就因这彩云山湖,庆阳城里大多是外来人,他们都想亲眼目睹这美丽奇景。因此城里的客栈,酒楼,茶楼,大大小小,数不胜数。每日都有可观的收入,城内百姓自是过得还算宽裕的日子。
这日,子凌又带着易竹去买衣服了……
这是女子的通病,易竹心下想,他同时发现,子凌很爱干净,长久以来,从未发现她衣上有过哪怕一点点污点,除了下雨天,无处躲雨时,沾上的雨水,等雨一挺,她第一件事便是用内力烘干衣服,恢复那清清爽爽的样子。说来也不怕人笑话,子凌的衣角,他都没碰到过。
子凌依旧挑了套连云锦的里衣,易竹看看自己有些残旧的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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