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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世纪左右,天主教廷宗教审判所确知血族的存在,随即大肆进行捕杀。虽然血族拥有异能,但是任何一名血族都无法同时阻挡千百名凡人的合作威胁。于是血族的生存陷入空前危机。为了因应恶劣的局势,当时的几个血族氏族(约为第六至八代)不得不进行结盟,于是产生了 Camarilla (卡玛利拉) 盟派。这是由七个氏族所组成的盟派,也是至今较大的盟派。卡玛利拉创立之时立下了六道严格的诫律传统(Six Traditions),要求盟派中的后世血族永远遵行。整个戒律传统的最高宗旨,就是规定血族必须隐匿于人类社会中,绝对不得暴露身份,以免导致血族生存的危机,这就是“避世”戒条的的由来。
卡玛利拉的政治运作并不单纯。主要由 Ventrue氏族进行各氏族之间的整合,七个氏族的长老会定期召开的高层会议(Inner Circle),会议中选出各氏族的大法官(Justica)。大法官可说是卡玛利拉的最高权威,大多由辈份较高者担任(这表示他们都有强大的异能),他们负责裁断并惩处所有危及卡玛利拉生存的行为,原则上他们是整个卡玛利拉的统治者(当然,他们管不到参与高层会议的长老)。大法官有时并不自己裁断事情,而会邀请地方重要血族人士,召开秘密会议(Conclave)以投票方式裁决事务。同时,无庸置疑地,大法官都有自己的眼线。在这整套政治运作过程当中,通常充满了高峰之间的政治斗争和阴谋,而年轻的血族则多半在其中扮演卒子的角色。
卡玛利拉之外的另一个盟派是魔宴(The Sabbat)。虽然每个氏族都可以加入魔宴,但主要是由两个氏族所控制。魔宴是卡玛利拉的宿敌,他们不承认避世的教条,以恐惧、武力和威胁作为统治方式。传说魔宴会将新加入的血族活埋,造成其恐惧,并再以仪式和血系 (Blood Bound)加以控制。魔宴还将人类视为低等动物,随意驱使残杀。卡玛利拉成员通常称他们为“黑暗之手”。
另外,未加入卡玛利拉或魔宴的其余四个氏族,则通常在两个盟派的斗争中保持中立或见机行事。
在卡玛利拉盟派之下,血族成员还划分出地方的势力。一般而言,血族会以城市作为集中地,因为都市中非常适宜觅食。原则上,都市人口每达十万人便有一名血族(例如台北市可以有二十名),这样的比例很适合血族潜藏。
每个都市中会有一个血族亲王(Prince),这个称谓和王室没有关系,而且也不一定是男性。亲王是该城市中所有血族的领袖,一般称呼为某某城市亲王,例如 Prince of New York。
卡玛利拉在成立之初,并未设置“亲王”的职务。但由1743年伦敦市发生血族内部叛徒的叛乱暴动,严重的破坏了避世的诫律。因此从此便在每个城市设立一名负责管辖者,以杜绝叛乱。
亲王通常也是由辈份较高者担任,他的主要工作就是维护辖地的诫律传统。他是辖地中唯一拥有繁衍血族后代的权力者,辖下的血族若要创造新的后代,必须经过他认可。亲王会受到辖地中的元老会所辅佐,元老会成员一方面提供建言,一方面也默默监督亲王的权力。通常只要亲王能维护千年潜藏的传统,元老会便会给予支持。当然,能参与元老会的长老必都是老谋深算之徒。
另外,只要有外地的血族进入辖地,便须接受亲王的管制。亲王可以以保持避世为由,针对某些或全部辖地中的血族下达限制进食的命令。虽然亲王不能任意杀害血族成员,但仍有些亲王会滥权雇用血族猎人。最后,亲王很有机会在卡玛利拉的政治结构中晋升自己的地位。
历史上,人类对于吸血鬼种族的首次认识始于1484年。当时整个欧洲处于吸血鬼的战争之下。吸血鬼族群在夜间出动,大范围与人类初拥。相当一部分人无法接受初拥而导致神经紊乱。因为接受初拥的人类症状与瘟疫相仿,所以当时的人类社会认为这又是一次大范围的瘟疫。
许多人类在未完全死亡的时候,或者在初拥的作用未回复之前就被他们的同类埋入地下的墓穴,几天以后,由于某种原因,人们打开坟墓,发现这些尸体已经变了姿势,还沾有血迹,那是人类初次接触到的吸血鬼。从此,吸血鬼的传说就在东普鲁士,西里西亚,波希米亚等地广为流传。
1484年,多明我会的两个修士Jakob Sprenger和Heinrich Kramer编写的《巫术之密》被教皇英诺森特八世(InnocentVIII)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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