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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介绍西方的哲学思潮和教育思想,也阐明了他对中国教育的主张。他提出教育要养成健全个性和人格的个人,反对读书做官;教育的出产品应该是具备这三个条件的人:(1)活泼的个人——体力、脑力、感官、感情得到健全发展的人;(2)能改良社会的个人——能自主、自治,能改良社会、求社会进化的一份子(而不是主人);(3)能生产的个人——知道劳工神圣、学会科学技能、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劳工”。为此,他建议推行义务教育以促进社会进化,推行职业教育、补习教育以增加经济能力和效率;推行大学及专门教育以养成倡导社会进化、增加经济能力的领袖,推广童子军教育以养成自动自助的能力。在学校教育上必须采取措施、发展个性以养成健全之人格,注意美感教育及体育以养成健全之个人,注重科学以养成真实正当之知识,注重职业陶冶以养成生计之观念,注重公民训练以养成平民政治之精神,为服务国家及社会之基础。他主张取中国文化精华,同时借鉴世界各国的经验。他认为不讲学术,便没有大教育家出现,无大教育家,便不能解决中国教育的根本问题,因此他还得出了教育必须以高等学术为基础的结论。
蒋梦麟的教育主张,在当时是超前的,也正与蔡元培不谋而合。1919年9月蔡元培进行校政调整,蒋梦麟被聘为北大教育学教授兼总务处总务长,成为蔡的得力助手,出谋划策颇多。1920年10月,蔡元培赴欧美考察,再次委托蒋梦麟代理校务。1923年1月,罗文干“金佛郎案”发,蔡元培又一次愤而辞职出走,还是蒋梦麟代理校长。1925年4月26日,《京报》主笔邵飘萍被杀,蒋梦麟得知自己被列入黑名单,被迫躲入东交民巷六国饭店,一住半年,此后转往上海和杭州。他于1927年4月出任第三中山大学(浙江大学)校长,主持浙江大学区教育行政工作;1928年10月继蔡元培任南京政府大学院院长;不久,大学院改教育部,任第一任部长。1930年11月,蒋梦麟因“关于教育方针的问题与政界元老意见不一致”,被迫辞职,年底被国民政府正式任命为北大校长。
1。临危受命、令北大“起死回生”(2)
蒋梦麟任北大校长后,针对北大在20世纪20年代后期因战乱和军阀摧残而规章尽废、图书散失、学术团体荡然无存、教学科研质量下降等混乱状态,积极采取措施,对学校的教学和研究制度进行了恢复和改革,很快使北大又重新走上正轨,恢复了生机。
1931年春,蒋梦麟提出“教授治学,学生求学、职员治事、校长治校”的办学方针。根据这个方针,1932年6月公布了《国立北京大学组织大纲》,规定北大以“研究高深学术,养成专门人才,陶融健全品格”为职志。学校施行学院制,改文、理、法三科为文、理、法三学院,各学院设院长一人,由校长就教授中聘任,商承校长处理院务;各系设主任,由院长商请校长就本系教授中聘任;各系设教授、副教授若干人,必要时得聘讲师,由各院长商请校长聘任之;改教务处为课业处,改总务处为秘书处,仍设考试、图书、仪器、财务、出版、学生事业等委员会。学校设校务会议取代评议会,但其组成和职权均与评议会基本相同,实际上是一个教授会,另外原有行政会议、教务会议仍保留,职权基本不变。这样一套行政方案,强调学校事权层层分工、各司其职。如原属各院的教务杂事,现统归秘书处和课业处负责,就很轻易地改变了过去教授兼任行政冗务、不能专心治学的弊端。
为使北大恢复正常的教学和科研,蒋梦麟还扎实地为北大做了几件大事。
一是延揽新人,充实师资。蒋梦麟掌校后,很注意聘请有真才实学的教授,他对胡适等人说:“辞退旧人,我去做;选聘新人,你们去做。”他不仅礼请许多原来在北大任过教的教师回校任教,而且放手聘任一些新毕业的欧美留学生,从而为北大及时补充了新鲜血液,使之保持青春活力。
为保证教授专心教学,1931年,北大实行了教授专任制度,规定聘请教授以专任为原则。在他校兼课者,则薪金较专任者少;在他校兼课较多者,则改为讲师;并提高专任教授的待遇。同时北大改变过去教授第二年续聘后即无任期限制的办法,规定新教授初聘订约一年,续聘订约二年,在聘约期内不得中途而去;又规定教授每周授课为12学时,这就改变了20年代后期大学教授为生活所迫多在校外兼课不能专心于本校工作的状况。当时,北大有的教授走穴到外校兼课每周多达40学时以上,因无法同时兼顾,不得不用轮流在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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