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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和雀跃,显得十分高兴。
今天是九月九重阳节,是个登高,踏秋,插茱萸,喝菊花酒,吃桂花糕,赏菊花的民间日子,
街上的人比以往的多,各种小吃叫卖,还有人在表演杂技,音乐声也不断,胡琴琵琶与羌笛,显得非常热闹。有请客人一起喝菊花酒,品桂花糕,赏菊花,街上公子小姐一群群,情愫暗动,对歌也有,还有文人骚客在酒楼上吟诗作对,台上胡姬弄舞,和清明河上图里的繁荣景观有的一拼。
因为紫郡城是个繁荣的大城,所以各种颜色皮肤的人有很多,鬼魅和优乐美在这里不会引人注目,反而有一种融入大家庭的氛围感,
好久没有感受到这般热闹喜庆的气氛了,夜的暖风透过被掀起的帘子吹进马车厢,带给她一丝轻松释怀的感觉。
自从那天开始,她就没有这般轻松过。那天,她以为自己会被烧死,没想到鬼魅破开门,在火场中将她救了出来,原来那三天里,他早就做好将她救出的准备了,恰巧贤妃动手要将她烧死,所以,鬼魅将计就计,找了个死尸代替了她。
不过因为在火场中吸入太多的浓烟,加上她本身的伤势没有得到很好的调养,足足病了大半个月,那个时候,她半睡半醒,高烧不断,有那么一瞬间,她以为她会死去,是鬼魅一直抱着她,四处寻医,不断的对着她说,“不要死,不要死!”
就连优乐美也少了那如阳光般灿烂的笑靥,多了一抹不属于她的忧虑。从那一刻开始,她才知道自己是如此的让人担心,太过于脆弱了,完全都不像她自己。明明是她该照顾好他们,现在却是反了过来,她在心中狠狠地唾弃着自己,慕韶华,你要么现在就去死,要么就活得爽快点,现在半死不活的算什么,居然悲怜到这种地步了吗?
凌青萱已经死了,死在楚宫的那场大火里,现在的她是慕韶华,以慕韶华的身份活在这个世界。楚君问,与她,早已无瓜葛,所有的一切,她都该抛弃掉,那原本就是属于凌青萱的。
人不能活在过去,靠着这股信念,她开始用现代的方法锻炼身体,好在,这个身子骨还算硬朗,渐渐地康复了。这是她第几次从鬼门关爬出来了?呵,看来她真的是命硬,连阎罗王也不收她,既然如此,她就再也不顾虑什么了,她是慕韶华,重生在这个世界上,以前的恩恩怨怨都随风而逝,都埋葬在楚宫那场大火里,都与她无关了,一切都重新开始。
“韶华,韶华,外面好热闹呀,我们出去逛逛好不好?”优乐美兴奋地抓着她的手,眼眸灿若星子。
像个长不大的孩子。
“好!”她点了点头,“鬼魅,停下,我们出去逛逛。”
“是!”车厢外,鬼魅好听的声音应了一声。
紫郡城的夜,很漂亮,也很热闹,繁星满天,灯火辉煌,华丽的灯笼高高挂起,仿佛像是现代的路灯般,照亮着夜路。人很多,各种颜色和皮肤,各种服装和头饰。同时,很佩服这座城的主人,居然可以将这个繁杂的都市管理的井井有条。
鬼魅银色的长发在发尾小束,从前面看是散发,显得飘逸,从后面看,却是有整齐的扎起,一袭白色披风将他衬托得更加成熟稳重,这个少年,正在慢慢长大,他的光芒撤去,变得内敛,刚练,唯一不变的,就是他唯美的脸孔,以及那双如恶魔般的兽眼。
在这之前,她同他说过,她已经不再是凌青萱,不再是楚国皇后,她是韶华,慕韶华,她实现对他的承诺,还他自由,从此以后,他想要做什么,她都不会去干涉。
但鬼魅只是摇了摇头,“这样就可以,我想和你在一起!”
看来,他还太过于孩子,还很依赖她。优乐美听到后,笑嘻嘻地抱着他们说,三个人要一直在一起。
人生得一知己,死而无憾,如今,她有两个,真的很欣慰。
于是,他们三个结伴而行。现在局势挺动荡的,楚国是不能回去的,西夏国还在内战,所以还是决定去紫郡城,安稳而又繁华的都市,虽然,有听闻紫郡公子是个怪人。
鬼魅将她和优乐美从马车上扶了下来,他们都是一袭翩翩公子装。因为出门在外,女装不方便,而且,一路上,她和优乐美,引来了不少采花贼,所以,决定还是统一男装,一来避免麻烦,二来,可以掩人耳目,虽然皇榜已经昭告天下了,但还是以防万一。
果然,男装减少了很多采花贼,但他们三个人出色的外表还是引来口味独特的女采花贼和龙阳采花贼,让人哭笑不得,一路上,鬼魅和优乐美打的不亦乐乎,倒也多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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