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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森看上去很开心,依旧瘦瘦高高,穿着雾白色的长衫,戴着一副价格不菲的金丝眼镜,不说话时气质逼人。只是那长衫宽大,袖子盖过手背的一半,显得有些滑稽,像茶楼里说评书的。
“我们来真是麻烦你了。”沂铭客套着,对一旁的凌菲说道:“菲菲,把我们给沪森带的人参拿过来。”
凌菲连忙把一个礼品袋递了过去,委婉一笑,“沪森哥,这是我们的一点心意,你一定得收下。”
沪森这才注意沂铭身边的凌菲,早先听说沂铭是携女伴而行,料想就该是眼前这位姑娘了。沪森恭恭敬敬的把礼物接了过来,低头一看,是根老参,不胜感激,“真是让你们破费了,这么贵重的礼物,一整个太湖的珍珠也比不了啊。”
“沪森哥,礼物不看价格,只是一份心意,沪森哥热情招待我们的这份情谊,千金难买呢。”
在凌菲说话的时候,沪森仔细端详了这位姑娘,看上去不过二十出头,漆黑的长发垂在肩后,娃娃脸,一顶酒红色的灯芯绒贝雷帽,穿着时尚大胆的黑色一字肩垂地长裙,浓烈的妆容。和鲜红的嘴唇形成反比的是,她的眼神里不自觉的流露出腼腆和害羞,看得出是位受过良好教育的姑娘,不过外表打扮的出格点罢了。她是沂铭的女朋友?沪森猜想着。
“沪森,这是我妹妹沂凌菲,她出生在江南,说起来,你们还是老乡。”沂铭见沪森的目光一直停留在凌菲脸上,主动打开了沪森的疑虑。
“噢,原来是沂小姐,怪不得气质不凡呢。”沪森轻轻吐了一口气,不是沂铭的女朋友,交流起来要轻松的多。
“走走走,我们快回家,瞧我,光让你们站在这。”沪森回过神,抢过沂铭手里的行李,一路汽车颠簸。
车突然停了下来,沂铭和凌菲以为到了,伸出头来看,是个工厂。沪森说:“这是我家的工厂,只能把汽车停在这了,下面的路要坐马车的。”他们只好换到一辆早在侯着的马车上,天渐渐黑了,马车外面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
但很快亮光处多了起来,不是会路过一些人家的门口,楼上楼下都开着灯,隐隐约约能觉着出主家的富裕。再看马车压过的路,平整而又有层次,一粒粒夹在花岗岩中的鹅卵石,在月光下闪着宝石般的光芒。凌菲想着,相比混乱的城里,这里像是清静的世外桃源了。
到了周宅,天完全黑了下来。几个丫鬟端着脸盆走到大堂,沂铭和凌菲洗去脸上的尘土,与沪森一道围坐在餐桌旁。晚饭很丰盛,但凌菲和沂铭的倦意难掩,草草吃了点,便回房歇下。
江南的秋夜果然冰凉如水,夜里还落了一场秋雨,打在窗外的芭蕉叶上,滴滴答答的作响。凌菲半夜惊醒,再无睡意,索性开了床头的小灯,用卸甲水擦去鲜红的蔻丹,又涂上深邃的宝蓝色。从豆蔻年华开始,凌菲喜欢上深色调的胭脂水粉,化妆品是伪装,总有人用得着小众的款式。天边泛鱼肚白的时候,困意袭来,凌菲坐在床上睡着了,直到被沂铭叫醒。
“昨夜又醒了?”沂铭看到凌菲新涂的蔻丹,皱了皱眉头。
“嗯,被雨滴声吵醒了。”凌菲揉了揉睡眼惺忪的眼睛,未施粉黛的脸庞清澈秀静,样子甚是可爱。
沂铭忍不住刮了一下她的鼻子,“雨滴声都能把你吵醒,你瞧瞧你的出息,半夜涂蔻丹,会被老巫婆带走的。”
“你和我睡在一个房间里,老巫婆要抓肯定也先抓你。”
“为什么?”
“因为你是英俊帅气的美男子,老巫婆肯定很喜欢喽。”
“就你贫。”沂铭忍不住笑了,他理了理衬衫的领子,对凌菲说道:“快起来吧,沪森在叫我们吃早饭了,我先下去了。”
沪森一袭青色长衫,坐在餐桌前看商报,近日的报纸振奋人心的好消息居多,战前迁徙往西部等地的企业,如今正摩拳擦掌往江南回迁,江南商业体重整的黎明仿似即将来临。
今天沪森没有像往常一样,对家族企业的未来做一番筹划憧憬,因为他脑子里想的确是凌菲,这个姑娘真的好特别,他还没遇到过这么大的姑娘要和哥哥同寝一室的,虽从情理上讲也没什么,但的确有意思。
“沪森,起这么早啊。”沂铭穿着白色衬衫,黑色竖条纹马甲和裤子,如此装扮和舞厅的服务生无异,但在沂铭身上,却穿出了异国风情的英伦气质。他一边扣着袖口的衣扣,一边在佣人的带领下,朝餐厅走过来。
沪森起身,朝沂铭的身后看了看,问道:“沂小姐呢?”
“刚刚起床,昨夜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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