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锵是那老混蛋平生难得地做的一件善事救过的一个人。不过此后也侮辱他,如他对所有人做的那样;同时也栽培他,让他成为了他手下最有实力的一个影子杀手。老混蛋曾经自夸:讲论到自创基业,铿锵可能永远比不上他;但论到具体的杀手本行,他也不敢说比铿锵强到哪儿去。他肯这么地夸一个人,可能是因为铿锵因为幼失怙恃,受了他一点恩,就真的把他当做一个神一样的死心塌地的尊重吧。
“那个老混蛋心里其实全没有那个小杂种。他这样的人,根本就不想在这世上留种的。”
苏蕊的声音恨恨:“但他以为自己什么都知道,以为一切尽为他所控制。其实他不知道的事也有,那就是……”
苏蕊的头忽然低了下来:“……他永远不知道我和铿锵其实是认识的。我和铿锵虽不是青梅竹马,但让我最早的一见心动的那个人,就是他了。那时,我还不认识那个老杂种。铿锵,我想他也是爱我的。因为那时我是那样的一个几乎算无父无母的小穷丫头,因为穷当然也远没有现在这样的漂亮。他既然当时肯对我那样,为了我,在技业未成时,甚至不惜得罪一方恶霸,由此遭人追杀,几度险些丧命,却终于不悔。那说明,他是爱我的。”
她的眼中忽然冒出怒火:“可是后来,他虽然是获救了,却认识了这样一个老混蛋!我记得他最后一次来看我,却没有娶我。他只说了一句:‘我的功夫现在很好,也能赚钱了。但我的人生,已黑得不能再黑了。不要再等我,找个能让你幸福的家世清白的吧。’”
她的人似已陷入回忆:“他留给了我一大笔钱,让我不再过苦日子,也让我好找个好人家。可是,他不知道,没有他,再好的日子、再好的人家对于我又算是什么呢?他永远不会知道我用这笔钱干什么了。那时,我虽还是个清纯得没经过世事的小女孩子,但我聪明。我发誓要查出到底是谁毁了我和铿锵!我又有钱,又聪明。我混入江湖,然后,我查到了。
“然后,我就嫁给了那个老杂种。呵呵,那时的我,说得上被钱装点得明丽得已不可方物了吧?那老杂种那时已收山了,全靠江湖墟这块的产业过活。常还沾沾自喜道:我是他的老来福呢。
“他知道个什么!然后,终于等到了十六年前的那一天!我见到了铿锵,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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