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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大声嚷嚷。“你才吓人咧!我认识你十年,大学还作了四年的同班同学兼同居室友,十年耶,我没见你穿过裙子,你、你今天竟然会穿裙子?!还化妆!哦,天啊,你是我的忻洋吗?”
程忻洋给了她一记白眼,特意转了个圈展示自己的裙子。今天她穿著一袭粉浅橘色的春装,丝绸轻柔的材质完全衬托出她凹凸有致的好曲线;裙摆、衣袖、低胸领口镶著水波般的荷叶剪裁,更是突显出无与伦比的浪漫情怀。
“就只是一件裙子,有这么让你们感到惊讶吗?总机妹妹还当场给我哭了出来,你们有没有搞错啊,我是女人,把自己装扮得美美的是天经地义的事!”
爱美摇著头。“唉,莫怪总机妹妹会流泪,你可是她的木村拓哉啊,木村拓哉穿裙子,对她而言是晴天霹雳的大事!”
她上下打量著忻洋一身的装扮。“这是何时买的?”
程忻洋抬抬腿,只见她小巧的足上穿若流行味十足的金色尖头凉鞋。“昨天乐乐陪我逛街买的,当季春装,美吧?”美是美,但双腿凉凉的,让她好想拿个烤炉来烘一烘。
爱美继续摇头。“美啊,美到快要把我这个『瑞正』第一美人的称号给抢走了。我还是无法相信,你是我的忻洋。”
“亲爱的爱美,我是你的忻洋。”
程忻洋开心地笑了。老实说,对于自己改头换面的成果她还挺满意的,没想到只是换上更有女人味的衣服、上了淡淡的妆,她就能如此这般的美丽,哦,真是感激程妈妈的好遗传!
那,如果他看到她这番改变,会有怎样的反应呢?会不会熊“性”大发呢?哈!
突然之间,她好想他……
只是程忻洋万万没想到,在适应女性装扮的过程中,会是这么的艰辛。
当天晚上,她特别提早下班,并且约了修毓来家里晚餐,为了表示慎重,她换上另一袭七分袖的春装,不同于早上的浪漫感觉,这套米白的套装诉求的是典雅。
晚餐过程中,他还是不多话,只是频频发愣,让她知道他的惊讶。
晚餐后,乐乐制造机会,让他们两个大人单独去大安森林公园散步。
问题来了,公园很大,散步就是走路,程忻洋发现,她可怜的脚根本无法承受这种折磨,新鞋磨破她的脚后跟,痛得让她想要尖叫!
包鞋的威力,让她想展现女人风情的伟大计划当场破灭。
“怎么了?”他问,没法忽略她微皱的眉头。
“没事。”今天月亮很圆,台北的光害严重,所以连带著天上的星星也逊色不少……她努力地让自己转移注意力。
“今天忙吗?”他问。
“今天还好。”严格来说,因为自己的改装,吓得她手下的工人心绪也跟著不安宁,今天进度严重落后,她还因此被林桑骂到臭头。“你呢?今天忙不忙?”
袁修毓笑。“我的工作是固定的,忙或不忙都一样。”
两人漫步走在公园的石板路上,路灯拉长了他俩的身影,轻拂的晓风有股淡淡的青草味,一切的浪漫都在她的预期之内……哇,脚跟好痛啊,她好想尖叫!
“你今年几岁?”她问,同时咬紧牙关尽量让自己的面部表情放轻松一点,别太僵硬……
“三十三,老了。”
“怎会呢?这个年龄正是男人最成熟、最有魅力的时候呢!”
“这是赞美吗?”他凝视著她,眼中闪亮的笑意胜过天上的星月。
她硬扯开笑。“当然……”哇,愈来愈痛,她再也受不了啦!“嗯,修毓,你在这里等我好吗?我去厕所一下。”
“我陪你过去。”
程忻洋赶紧拒绝。“不、不用了,你去凉亭那边等我就好,我去去就来……”
她不等袁修毓的回应,立即转身走向前方不远的公厕,她拉高裙摆,已顾不得保持优雅的形象。
靠在公厕外的洗手台边,她一手撑著,单脚独立,脱下罪魁祸首的高跟鞋,审视著左后脚跟,找到了让她痛到想哭泣的原因。因新鞋的摩擦,她的丝袜已经磨破,后脚跟破皮不说,还沁著红红的血丝,血渍甚至弄脏了她这双新买的米白色高跟鞋……
呜,好痛啊!
程忻洋拿出口袋里的面纸,沾了水,单脚跳啊跳地跳到一旁的椅子坐了下来。
她用沾湿的面纸擦拭著伤口,疼痛让她拧紧了眉头。太痛了,这种小伤口怎么会这么痛呢?现在就算她把血渍擦乾净了,也没勇气再把鞋子穿上去、再继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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