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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晨带上百两黄金,腰带金丝鞘宝刀,骑上一匹汗血宝马,连夜星辰离开北麓书院,赶往自己的家乡。
叶家村,是武国腹地的一个偏僻小村,村里人大部分都姓叶,小村离北麓书院有近七八十里远,而且多为山路。如果普通人骑马,一日内骑马往返这样的路程,恐怕会累个半死。
叶晨是炼体期七层武者,这点路程不会觉得疲倦。而汗血宝马的耐力极佳,一日可行三百里,足够他跑一个来回。
黎明破晓时分。
叶晨已经骑着高头大马来到了叶家村的村口。
“自从我五岁被爹娘送到北麓书院习武修炼,几乎很少回过家乡。在北麓书院苦修十年,今日终于衣锦还乡,炼体期七层,胯下汗血宝马,怀中黄金,腰佩宝刀,也算不负爹娘当年希望我出人头地的厚望了!”
叶晨勒马,望着早晨炊烟袅袅一片安详的叶家村,喃喃自语。恐怕也是他在家乡待的最后一日,被武小公主征召,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也不知那年那月才有机会再回来。
这可能是他在家乡,在北麓书院,甚至在武国所待的不多的时日了。
第24章 启程
叶晨跳下马,牵着马进入平静的叶家村。
“叶哥哥回来了!!”
也不知是哪家的小孩,在村口玩耍,见到叶晨之后便大叫大嚷。
“哎呀,是堂伯家的叶晨回来了!”
“咱村里的叶晨回来了。”
叶家村全村轰动,老少们都出来。十多名小孩子围了上来,好奇的跟在后面,胆大的还想去摸那马屁股。
叶晨笑着牵着马回到自己家的土宅院,“爹、娘!我回来了!”
“儿子回来了!”
叶老爹、叶老娘刚起来,看见儿子回来,大喜过望。
“还是叶老爹有眼光啊,把儿子送到北麓书院,十年之后已经出人头地。宝马,宝刀,这是要当大将军啊!”
“堂伯以后可有福享了。”
村里各家各户纷纷挤进叶家宅院,带着各家的干货,前来恭喜。在叶家村里人的眼中,能骑高头大马腰带宝刀的,非大将军莫属。
叶晨只是干笑,见过村里的各家长辈叔伯,并未多说。
“今日咱家摆宴庆贺!”
叶老爹喜不自禁,满脸的皱纹,都乐开花。一辈子耕田种地,从来没有这样高兴过。
叶晨衣锦还乡,叶老爹这一脉几乎一下成为叶家村族人中最有声威的一支,就连原先的叶家村族老们看叶晨一家的目光中都带上了敬色。年少有成,前途无量啊!
叶家村一下忙碌起来,各家各户杀鸡杀鸭,宰猪羊,在叶晨家大摆宴席。
叶老爹带着叶晨,和族中众长辈族老,到叶家祠堂祭祖,谢祖先护佑。叶家村几百年没出过什么大人物,今日终于有一名子弟有出息要当将军了,这在叶家村可是数十多年来头等大事,还不得隆重祭祀一番。
叶晨想找点活干,杀只鸡鸭什么的,帮帮忙打下手。
“哪用得着你来杀鸡啊!去屋里待着,等着吃饭。”
叶老娘不让,活都抢着干。
叶晨在宅院里转悠一圈,众亲戚都在忙着,他无事可干。村里小孩近十年来都很少见到叶晨,心存几分敬畏,不敢随意来打搅他。村里还有不少新媳妇、待嫁少女聚在一起笑嘻嘻,目光火辣辣的盯着他。
叶晨被看的脸色发烫,无奈只能回屋里待着,等着开宴席。
他怀中一摸,摸出那枚血魄戒指。
左右无事,他干脆琢磨着戒指。
“这枚血魄戒指,怎么用?”
叶晨带在手上,有些纳闷。这确实是一件宝物,古画卷轴在发热。但是他带上戒指之后,没有任何反应,并未增强气血。
叶晨不解。
“算了,先不管它。今天还没有开始修炼呢,先修炼一二个时辰!”
叶晨在床上盘膝而坐,取了一小片血蟒草,放入口中细嚼,咽入腹内。不多会儿,腹内生出一股热气,沿着血脉,渗入骨髓,激发全身的浓烈的气血。
在骨髓内,浓烈的气血缓慢转化为气血精华。
叶晨突然一惊。
他体内浓烈的气血已经饱满,一部分气血在缓慢的流出,涌入手指上的血魄戒指内。
“这是怎么回事?我的气血怎么流向血魄戒指?”
叶晨震惊之下,差点想立刻把血魄戒指拔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