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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盟友,怎会不清楚他的狼心狗肺?
肉很香。
对耗竭体力的人来说,那气味简直挑逗得要人命。
“你在烤什么?”角开口的第一句话。
“你的手。反正没用了嘛。”荆轲打了个呵欠。
“也是。”角点点头,伸手撕了一大块就咬。
既是自己的手,就不需要客气。
“……”荆轲傻眼。
其实是只獐子,趁着角昏迷的时候,荆轲剥了皮,去了脚,剩下光秃秃的一块肉。
两人并没有静默太久。
他们之间并非陌生人。两柄剑已经用最激烈的方式交谈了好几百回。
“你说,我的剑缺了什么?”角的语气僵硬。
从两人交战的一开始,角就不认为自己的实力逊于荆轲,但偏偏就是无法将荆轲击倒,甚至在有了断自己的觉悟后,还是只能伤到荆轲皮毛。
或许,真的就像荆轲所说的,两人的剑有根本上的不同。
“你的剑,并不在乎主人的生命。”荆轲。
角同意。但那又如何?
就是不畏死亡,角才登上剑的极致,剑上栖息着战无不胜的鬼。
“我的剑,却很畏惧失去执他的主人。说穿了我是个胆小鬼,比谁都要怕死。”荆轲说,也撕下一大片獐肉。
角没反应,显然不能明白。
“剑客,不该怕死。”角愤怒不已。
视死如归的自己,竟输给这种家伙。
“你说的是杀手,不是剑客。每一个剑客都该为自己的剑而死,我同意。非常同意。但在那一刻之前,剑客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这就是所谓为剑而生。表面上活下去的模样或许落魄褴褛,或许苟延残喘,但有了拼了命都要活下去的理由,姿态都是光明正大,充满朝气。”荆轲轻松自在地说,炎枫剑就靠在自己的脚边。
“所以,你并不认同,自己可以死在我的剑下。”角的怒火未消。
突然,角发觉今天的自己非常多话。
“那不是我为剑而生的理由,自然不能因此丧命。”荆轲大口嚼肉:”活着,就有理想。死了,就什么也没了。”
找不到酒,这肉有点无味。
“别尽说莫名其妙的东西。老是念着剑经的家伙,死在我剑下的可多着。”角。
荆轲只是微笑,不再说话。
不明白的人一辈子都不会明白。
除非见识到了,很了不起的东西。
“听过豫让?”荆轲。
“……”角。
“豫让是春秋晋国人,当时晋国有六大家族争夺政权,豫让曾经在范氏、中行氏手下工作,并没有受到重视;后来投靠智伯,智伯非常倚重他。 赵襄子与智伯之间有极深的仇怨,赵襄子联合韩、魏二家,消灭智伯,并将他的头骨拿来当酒杯。豫让认为,士为知己者死,于是下定决心为智伯复仇。”荆轲。
“那又何必,简直愚不可及。”角不以为然。
就算没有发生今天之事,如果有一天太子丹被他人暗杀,他也无法兴起报仇之念。用钱收买的心,永远只会为钱而动。
”也许吧。豫让先是冒充罪犯混进宫廷,想藉整修厕所的机会刺杀赵襄子。可是赵襄子在如厕时突然有所警觉,命令手下将豫让搜捕出来。赵襄子的护卫原想杀他,赵襄子却认为豫让肯为故主报仇,情意深重,便将他释放。”荆轲。
“哼。那更是蠢不可耐。将来因此丧命,怨谁不得。”角冷冷道。
“如你所言,豫让岂是轻易死心之辈,为了改变相貌、声音,豫让不惜在全身涂抹上油漆、口里吞下煤炭,乔装成乞丐伺机谋刺。别的剑客相劝:”以你的才能,假如肯假装投靠赵襄子,赵襄子无疑会重用、亲近你,那你岂不就有机会报仇了吗?何必要如此摧残自己呢?”豫让却说:”若我向赵襄子投诚,我就应该对他忠诚,绝不能够虚情假意。”总之,豫让还是要按照自己的方式复仇。”荆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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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识到,很了不起的东西(8)
角倒是点点头。
“终于机会来了,豫让事先埋伏在一座桥下,不料,赵襄子的马却在过桥前突然惊跳起来,使得豫让的谋刺又告失败。卫士捉了豫让后,赵襄子责备他说:”你以前曾经在范氏和中行氏手下工作,智伯消灭了他们,你不但不为他们报仇,反而投靠了智伯;那么,现在你也可以投靠我呀,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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