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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
那条路上,只会有她和他,有时骑马骑累,找棵大树坐下来嗑馒头、歇歇凉,若想小憩片刻,背靠着背就能闭目养神,不过大多数时间她不会将时间浪费在这上头,她只要一想到今日一别,还得数过好几百天才能见面,她便舍不得耗费在睡午觉上。
朱子夜正要多此一问,她很清楚,秦关一定会点头同意。
“关哥?”春儿轻轻敲门扉,在外试探唤道,打断了朱子夜的提问。秦关搁下匙,起身开门。
春儿见他早已清醒,便笑言:“小当家请你过去帮她梳头。”
“好,我待会就去。”达成主子叮嘱的春儿走远了,秦关关上门扉,转身就看见朱子夜瞪着粥碗,粉唇紧抿,方才笑嘻嘻的模样,已不复见,他甚至捕捉到她蹙了蹙眉。他以为她在深思着什么天大难题,才会面容严肃。
“朱朱,怎么了?”
她现在不想看见他的脸,所以大眼瞠着,只看粥,其余什么也不看。
又来了又来了,那股讨人厌的失落和寂寞又侵袭上来了……他等会儿就要去找欢欢,就要为欢欢顺发梳髻,就要拢握她细腻乌亮的长发,
一丝一丝,一缯一缕,梳着,理着,再仔细将它们盘束在她蚝首上,为她挑钗选步摇,为她勾上耳坠子……
讨厌!
讨厌讨厌讨厌!那是一幅深深教她讨厌的景象!
她抡起小拳,努力不去想它,偏偏它活生生就在脑海里上演,彷佛眼前正有妆台铜镜、有秦关、有严尽欢、有笑、有情意……
讨厌!讨厌!
她会变得好寂寞的……
当他离她越来越远,当他心里填了另一个女孩,他就会很疼很疼那个女孩,他就不会有其它空位来放置她这个哥儿们,然后,她写再多封信,他不看也不回,让她傻傻盼着,又失望着。
“朱朱?”秦关轻轻摇了她的肩。
“你吃完粥就去找欢欢吧。”她说这句话时,没有笑容,小嘴甚至略略垂下,麦色肌肤的鹅蛋圆脸绷紧紧,方才的可爱笑颜消失无踪,本该是灿如朝旭的元气,像遇日蒸散的叶上晨珠,不留痕迹。语毕,她就要从窗户再跳出去,秦关唤住她的步伐!
“等我替小当家梳完髻,我也帮你。”
“……再说啦。”她摆摆手,一点都不热络。反正她再怎么梳妆打扮,还不是那副模样,比不上天生丽质的严尽欢,他就把所有心力都放在欢欢身上好了。
嘿呴一声,她灵巧得像猿猴,攀着窗格,腿儿一蹬,纤腰一挺,人已经溜至屋外,乌黑长辫活泼甩晃,随着裹上狐毛靴的脚尖落地,它仍不听话地左右招摇,它晃过她浑圆饱满的酥胸,教他不由自主受它牵引,将目光落在那儿。
秦关正值血气方刚,是个二十出头的男人,面对心仪喜爱的女孩,绝对不会不存情欲,她每回獗唇在抱怨老爹追着她打时,他耳里几乎听不进其它,只猜想着她淡淡粉粉的唇,犹若初春绽放的樱,尝起来会有多软多甜。
她随着年岁增长,越是占去他所有目光,他亲眼见证她成长,等待她识情懂爱,偶尔,他会为自己益发萌生的欲望感到羞耻,为自己想拥抱她、亲吻她感到亵渎,却更抑制不住它们的泛滥侵袭,这种时候,他便会逃开与她互视的目光,深怕被她察觉他的情欲,更怕自己会在她灿然天真的美眸注视下,探身向前,撷取她甜美粉嫩的绵软唇儿。
朱子夜捕捉到这一瞬间,而且,不只一回,早在约莫一年多前,他就会不自觉流露出闪躲的窘色,连迟钝的她都有所感觉,足见秦关的反应有多明显。
怎么?嫌她越长越丑,越长越不入眼吗?连瞧她几眼都不屑哦?
好啦,反正和欢欢比,她就是不美嘛,反正他现在眼里一定只剩下欢欢,什么好兄弟好哥儿们,都可以丢一边。
讨厌的寂寞,越扩越大,足以吞噬掉她,所以她转身逃了,飞也似的一般。
是秦关害她厌觉到莫名的落寞,是秦关害她发觉自己心眼好小,与表妹争风吃醋,她不喜欢这种孤独及失去的恐惧,不喜欢这种未来转变的可能性……
秦关目送她跑远,片刻后才想起他为她编制了一只银丝铃铛的手环要送她,他以五条细软的银色丝线抓拢,略略扭转成形,再系上几颗声音清脆的铃铛及圆滚滚的白色毛球,配她率性的骑马束装,相得益彰,应该可以增色不少。她骑上暴暴,马蹄踢着,铃铛便叮叮摇响,一定很可爱。
罢了,要送给她,随时有机会,晚一些找她一块儿去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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