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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因为有我喜欢的女孩子一直陪伴在旁。看着陈凌在那个商店里一丝不苟,非常认真地帮我挑选着我最喜欢的圆珠笔,每每她在皱着眉问我意见的时候,我就很想对她说,无论质量如何,只要是你挑的我都喜欢,但是每一次都是我刚想说时,她又神经质地自言自语地摇了摇头,之后又埋头帮我挑了起来,搞得最后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来陪她来买圆珠笔来了。
这个伟大的选笔工程足足耗了一个小时,我到最后跟她转到我的眼神开始呆滞,身体开始疲惫,一旁在那边对我们由开始的热情万分到现在无时无刻不在保佑着我们赶快挑好笔后立马滚蛋的文具店老板,此时正在用一股杀伤力指数非常强大的怨气眼神瞪着我们这两尊大佛。而令我不得不佩服的是,陈凌现在居然还是精力相当充沛地在逐一地对着这一支一支已被她点评了N次的圆珠笔进行阶段性总结评估。
终于,大家期盼已久的时刻到了,陈凌稍微咬了一下自己的嫩唇后,在询问性地向我投来了我等了很久的眼神,得到我那充满激情的点头之后,她又再稍微地皱了一下眉头,最后,指着一支在我看来和其他笔差不多的圆珠笔,说:“老板,麻烦,我要这一支。”
“好好,马上给你拿出来,盛惠1。5元。”老板居然夸张地用带着一股喜出望外的语气来答应着,还没答完就已经麻利地从玻璃下的摆放柜里拿出那一支笔递过来给陈凌。
“谢谢老板。”陈凌很有礼貌地接过笔后想已经仁至义尽地忍受了我们足足一个小时的老板道谢。
“谢谢老板,我们先走了,打扰了。”我是怀着真正的歉意躬了一下身向老板打了声招呼后,就被陈凌急冲冲地拽着走了。
老板看着我们渐渐走远的身影,不禁伸手抹了一下额头上早已冒出很久但一直没空去抹的汗水,“谢天谢地,这两位祖宗终于走了,呼你说,我挣这1。5元容易吗?我!”。
“你真够强的,这么一支圆珠笔也要挑上一个小时,难道你没发觉那文具店的老板的眼神几乎像将我们先杀死在五马分尸了。”见已经离开了那家文具店,我就忍不住唠叨起来了,因为说真的,今天我是确实开了眼界了,以前只知道女人能干逛街就能逛上一整天,可从未听说过这买一支圆珠笔也能挑上一个小时的,现在才真正的领悟到一个道理: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哼,谁叫那吝啬的老板在我独自一人第一次出来买东西的时候宰了我呢?此仇不报非女子也!我今天就是要让他知道,宰了我的严重后果。”此时的陈凌像换了个人似的,双手紧握拳头,咬牙切齿地说。
不会吧?若是以后我一不小心做了什么错事,那岂不要死的很惨。咋一听完,我的心跳开始加速,暗暗为自己的“前途”担忧起来了。
第二十四章 毕业会考风波之炸弹事件
一盏残旧的透着淡黄光芒的旧式吊灯,正在有规律地随着时针前前后后地在晃动着,那“咔支,咔支”的声响,仿佛在为屋内比较死气沉沉的氛围徒添几分生色,但仍旧改变不了这一屋子可以压得死人的气氛。此时的夜,在这窄小的空间内,除了压抑,还是压抑!
屋内的摆设像极了平时常看的那些港产黑帮大片中的“大哥”开会谈判时的一样,一张长方型的木桌子,两边各坐着一个大哥模样的人物,都各自用玩味而又不失挑衅的眼神在对视着坐在自己对面的那位,巧合的是,两人都翘着二郎腿,也都是各自手中拿着一根正在热情地燃烧自己而贡献给他们的香烟。一个一个极具艺术效果的烟圈不停地从他们的口中挣脱了他们那满嘴超恶心的黄牙后,飞奔了出来,呼吸着这自由的空气。
“丧坤,这次的生意,你是铁定了要跟我们抢咯?”坐在左边的那个长的有点像香港演员吴镇宇的“大哥”在又一次吐出了一个烟圈后,直接越过自己面前的烟灰缸,将手中的烟懒洋洋地伸到对面的烟灰缸上,大力地弹了三下后,慢悠悠地说道。
“哈哈,明哥,何必这么动气呢?我哪敢和明哥您抢呐!只不过这次的老板说过,因为上一次他们公子交托给明哥您们办的事不是很成功,所以才想着换一下,会不会效果好一些。”对面的丧坤听了明哥那句后,非但不怒反而笑着耐心地向明哥“解释”了起来。
“啪!”“你他妈的丧坤,别给点阳光你就灿烂,你他妈当初当我马仔时还不是整天一副狗奴才的样,你他妈的要不是这几年你靠吃寡妇凤的软饭上位的话,你他妈你现在还是一个狗奴才。哼哼,才腰杆直了那么一点点了,就以为自己是个人物了!我呸,在我大明面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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