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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公子吵嘴么?”念乔咬唇,从手袋里掏出个叠得四四方方的东西掷在桌上,闷声仍不说话。
桂珍好奇拿来一看,却是张半皱的报纸,展开只瞄得一眼,顿时变了脸色。那上面赫然一张醒目照片,正是戎装的督军和一身男装的念卿。底下粗黑大字的标题写着“气短可是真英雄,情长终究小儿女”——饶是念书不多,桂珍也读出这句话里浓烈的讽刺。
“这是哪来的?”桂珍吃了一惊,左右看看,急忙将报纸揉了,“这种东西你怎么敢带进府来!”念乔涨红脸,忍着气说,“这是北平的报纸,上面还有更难听的。”桂珍啐一口,两下撕了报纸,愤愤数落道,“臭穷酸尽会靠笔杆子毁人,这种东西还巴巴的拿来给她看,你也是个不省事的……哎,你怎么会有北平的报纸,谁给你的?”见桂珍一脸狐疑,多半又疑心到程以哲头上,念乔没好气地看她一眼,“刚去车站接了个同学,人家从北平回来,捎张报纸路上看看有什么奇怪。”提及同学,念乔忽然想起件蹊跷事,“今儿在车站还遇见个奇怪的人。”
“有多奇怪?”桂珍随口问道。
“那人好像也是学生,挺英俊的样子,跟我同学坐一个包厢,起初还客客气气帮我们提了行李,后来惠珍多话,偏偏提起报纸上的督军夫人,她还不知道我们是姐妹。”念乔皱着眉头,“我倒没说什么,那人翻脸却比翻书还快,狠狠瞪着惠珍,像是谁欠了他钱,把我吓一跳!”
桂珍哈哈笑起来,“可不就是北平那些激进学生么,再不然就真是跟督军有仇的,他们带兵打仗的人谁身上没点血债,不奇怪,不奇怪!”念乔支颐想了想,“我瞧着不像,总之那人古怪得很。”二人又议论一番,闲闲扯了些家常话,念乔记挂着同程以哲的约会,也不待念卿睡起便走了。
这一觉直睡到傍晚,念卿醒来仍觉昏昏沉沉,早上在码头着了凉,一整天都在头痛。
门外走廊上有军靴声橐橐走近,是仲亨提早回来了,即使只听得他脚步声也觉得一阵甜蜜。念卿懒懒地拥了被子,眯着眼睛看门口。
门是被踢开的,霍仲亨双手举着个黑乎乎的小东西,大步走到床边,将那东西往床上便是一扔。念卿一声惊叫,被那毛茸茸的小家伙迎面扑在身上。它小爪子抱住她再不肯放开,一头便往暖暖的被子里钻去。“是小狗?”念卿惊喜地拎起小家伙一看,这圆头圆脑的“小狗”,漆黑毛皮乌光水亮,长尾巴神气地甩在身后,眼角有漂亮的浅色纵纹,分明,分明就是一只幼小的黑豹!
念卿瞠目,险些失手将它掉在床下。
霍仲亨纵声大笑,满意地欣赏她惊骇神情,“我说过给你一只更好的。”
温顺的小花猫,变成这活生生会吃人的黑豹,这便是他眼里的更好……念卿好半天说不出话来,看看张牙舞爪的小豹子,又看看那趾高气扬的男人,呆了一刻,终于笑不可抑。
“你要把它当猫咪养么?”念卿几乎笑出眼泪。
霍仲亨却没有耐性管她笑什么,“快起来,懒女人,还有好东西给你!”
念卿不情愿地被他拽起来,草草梳洗收拾了,便随他急匆匆出门。车子朝海边开得飞快,一路上霍仲亨都卖着关子,念卿也由着他折腾。早上还是雾雨绵绵的天色,到傍晚总算有了几分晴意,淡淡阳光穿透云层,细缕一样洒在粼粼海面。海风的潮意带着雨后清新,吹散了天际阴云……念卿望着车窗外起伏的海面,手指扣在仲亨温暖掌心,心境亦如这海天辽阔,纤尘不染。
车子盘山而上,在空旷的山顶停下。
霍仲亨携她下车,海天相接的浩淼景致骤然扑入眼帘,一轮夕阳正渐渐沉入地平线下,落日熔金,余晖似火,将碧蓝海水也染成了耀眼金色。造化之辉煌,令念卿陶然忘己,沉沦在无边美景里,久久不能言语。
身后有力的手臂将她轻轻环住,霍仲亨低头啄吻在她耳畔,“喜欢这吗?”
念卿闭上眼睛,怡然微笑,“喜欢。”
“这里不算很远,不是偏僻山村,仍然有很多人认得我们。但我会为你建一座海边的屋子,俯瞰大海,仰望天空;春天你可以种花,可以养你的小狗小猫,说你想说的话,做你想做的事……你说过的心愿,只有一点我办不到,不能让你去任何想去的地方。往后我在哪里,你便在哪里,不能再去别处!”
夕阳余晖照在他脸上,映出夺人光采,令她错觉这一刻世上所有光辉都落入他眼底。
同样的金色天空下,同样的夕阳如醉——
城中,督军府前,清瘦的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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