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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就在那里住了下来。
但最后我们还是回到了中山,回到了这座我们所熟悉的城市,回到了这个我们所相遇的地方。
这以后,我们每年就去一两次旅游(基本上都是国外旅游),十多年下来,几乎把整个世界都走遍了。
但我一直没有再去新加坡。
当一个无拘无束的小说家,常和妻子一起周游世界,这本来就是我最期盼、最向往的生活。然而当这样的生活当真实现的时候,不知怎的,我的心中,却有那么的一丝遗憾。
我一直在戴着那支黑色的SEIKO手表,尽管它已被磨损得十分厉害;我左手的食指上,一直戴着那枚MICKEY戒指,有时洗澡的时候,我会把我和小晴的结婚戒指拿下来,但却从来不会让这枚MICKEY戒指离开我的手;我已经把我十多年前所用的W800手机换掉了,但那台W800手机,以及手机里那些在大信地下停车场的杂物室里、在电子科技大学的排球场中、在宝弦阁的天台上等地方所拍的照片,还有一些录音文件,我却一直保存着。
几年前,小绫死了,是老死的。它死的时候,我很难过,但当我想到,如果以人类的年龄来计算,它已经超过了八十岁的时候,我的心情平伏了一些。
能慢慢变老,平平淡淡地把一辈子走完,已经是一件很幸福的事了。
天下无不散之宴席。对于我来说,小绫也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过客。它陪了我十多年,给我带来了许多欢乐,给我留下了许多回忆,或许,这就已经足够了。
278:曲终(大结局)
至于我和小晴的女儿,很可爱,很懂事。我很爱她。她出生以后,我几乎把所有精力都放在她的身上了。
小晴也很爱我们的女儿。只是有时在叫唤女儿的名字时,小晴的一双秀眉会微微一蹙,脸上露出淡淡的悲哀和无奈。
我和小晴的感情一直很好,结婚以后,几乎没有吵过架。只是在七年前,女儿出生之时,当我不顾父母的反对,一意孤行地为女儿取下那个名字时,小晴两天两夜没有跟我说话。
我知道她在想什么,但我没有心平气和地跟她好好地谈一谈,而是选择了逃避。因为我知道无论怎样谈,也无法把这个问题解决。这是我心中的一个死结,永远无法解开。
这时候,深秋已至。这一天下午,我走在前往实验小学——女儿所读的小学的路上,阵阵秋风吹来,瑟瑟瑟,瑟瑟瑟,不暖也不冷,在脸上轻抚而过,让我感到十分舒服。
其实我蛮喜欢秋天的,不仅是因为它的气候好,还因为它带着微微的凄凉氛围,淡淡的忧愁味道。
我喜欢这样的感觉。
人的一生,忧愁总多于快乐。
想着想着,我已走到实验小学前了。不少家长已在门前等候自己的儿女放学。
女儿刚上一年级,每天上学的时候,都带着期待的心情,而当我接她放学的时候,她总急不可待地把学校里一天发生的事情告诉我,和我一起分享她的快乐,分担她的难过。
我跟她总像朋友一般相处,所以她有什么心事都会跟我说。她做了错事的时候,我不会责骂于她,而是耐心地跟她讲道理。她懂事以来,我几乎没有骂过她,除了一次。
那是她五岁的时候,有一天早晨,天气很冷,于是她偷偷把我放在抽屉里的那蓝色的围巾拿了出来,自己戴上了。而当她从幼儿园回来的时候,我的围巾已被她弄得十分肮脏。那一次,我骂了她,破天荒地骂了她;那一次,幼小的她,第一次看到她父亲生气的样子。
“爸爸!”女儿的叫声,把我从回忆之中拉回现实。我抬头一看,只见女儿已经走出学校大门,正欢蹦乱跳地向我跑来。
回家的途中,女儿对我说:“爸爸,我跟小峰(她的同学)他们说我们家有一幢度假屋,度假屋里有一个很漂亮的房间,在房间里,可以看星星,看月亮,他们说想一起去那里看看,去那里玩。”
我微微一笑:“好啊,下次带他们一起去吧。”
女儿所说的度假屋,是我几年前在三乡(中山的其中一个镇区)所买的一幢别墅。在别墅三楼的一个房间里,天花板是用特制的玻璃制成的。在那个房间里,抬起头,可以看到天空。有时候周末,我会带上小晴和女儿,到那里度假,在那里住上一个晚上,好好享受人生之中的休闲时光。
可是谁也不知道,有时候我躺在那个房间的床上,望着满天的繁星,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在东澳岛的那一个晚上,我会忍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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