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部分(第1/4 页)
李莎?我终于想起这名面试官是谁了,他就是那个陪同李莎一起看电影的男人——熟饭的情敌。
“那我更高攀不起了。”
熟饭是我的朋友,他的敌人,也就是我的敌人。我担心自己如果拿了眼前这个男人的薪水,将来无法面对熟饭。
第六十三章
在这家公司的楼下,我遇到了阿彩,神采飞扬地向我炫耀着她手上的那只纤细的戒指:“我要结婚了。”
我由衷地感到高兴:“真的啊?恭喜恭喜啊!未婚夫是谁啊?”
阿彩的面部表情有些不自然起来:“还不就是以前那个。” “以前哪一个?”
她指了指旁边的那家写字楼,有些尴尬又有些得意地说:“你今天不是上他公司面试了嘛?就是他告诉我你来了,我才赶到这里来看你的。”
“他?”我太意外,阿彩不是跟他已经一拍两散了么?怎么又搅到一块去了,并且还要结婚。我实在无法理解阿彩究竟看上他哪一点。“阿彩,你真要嫁给他啊?”
“嗯,我年纪也不小了,如果太晚结婚,到时候生孩子会比较麻烦。”
说实话,我并不像阿彩那有信心,我甚至有点觉得那个缺了门牙却一直不去补的男人将来未必就会养他的老婆和孩子。
阿彩开始转移话题:“你今天面试的情况怎么样?没有应聘上吗?我跟我家那位说一声,让他跟你通通关系,开个后门。”说这话的时候,阿彩的脸上一副很为自己的男人感到骄傲的模样。
“不必了,我不喜欢这家公司。”
“为什么啊?他们公司挺好的,待遇好,福利也好,并且我家那位在这里,平时在工作上一定能照顾你的。”
我呸,如果我要那位恶心到极点的男人来照顾我,我宁愿饿死。
我实在是无法忍受阿彩那种不知所谓的炫耀,她自己糊涂也就算了,如果还非得让别人也认同她的眼光,这实在有点强人所难。
我很想对她说:“是啊,这家公司的待遇好,好到你家男人连到外面开房的钱都没有,要拉着情人上你屋里过夜。”然而,我忍住了,因为我知道,这话一出,势必会将我与阿彩之间那点原本就已经所剩无己的交情消灭得一干二净,另外,阿彩是女人,对于女人,我在心里是保留了一点怜悯与慈悲的。女人爱做梦,女人想要维护好自己的那个梦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同为女人,我不忍心看到阿彩梦碎后的伤心。
阿彩从我敷衍的态度察觉出了我的漫不经心,问:“你和韩忆怎么样了?什么时候结婚?”
“我们才刚谈恋爱没多久,没想过这方面的事情?”
“他不会是玩你吧?”
我无法判断阿彩说这种话的目的,但是这句话的确让我很恼火,我在心里叹惜阿彩的无知与唐突。她这么说,是想向我证明她与那楼上那个男人之间的爱情比我和剩牛排之间的高尚吗,即便她戴上这枚戒指又能怎样,从另一个角落上来讲、龌龊一点说:她的婚姻,只是为了那个缺了一颗门牙的男人合法地玩她。
我曾经为了阿彩摊子上这么一个男人而感到惋惜,现在突然觉得他们俩挺登对的。
我说话的口气已经不那么有耐心了,忍住心里的不满,说:“我现在挺幸福的,我的感情,我的男人,我自己会管好。”
阿彩看了看我光秃秃的十指,也许是出于面子,也许是出于嫉妒,也许是出于劝告,说:“女人,你身边的那个男人如果不肯娶你的话,就算他再优秀,他最终也不是你的。”
“男人是酒,就算我没有能力收藏一瓶顶级红酒,我也不会买瓶假酒回家——那会出人命的!”
阿彩没有听懂:“什么意思?”
我笑了笑,没有解释。
我觉得自己与这位昔日室友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她总是想在我面前炫耀些什么,否则她会疯,而我,不想再听她跟我炫耀些什么,否则,我会疯。
既然我们的相遇注定会有人疯掉的话,那为什么还要将这种毫无意义的谈话继续下去呢?我客客气气地向她告别,然后狠下心来舍弃地铁而拦下一辆出租车,逃离了那个几乎让人崩溃的地方。
*
和小马一起逛街,路过一家婚纱影楼,橱窗内的模特身上,穿着一件缕空的曳地婚纱,裙裾处镶满了水钻,粼光闪闪,花了人的眼,那精致的绣工、带着梦幻色彩的蕾丝花边,时尚而又高雅的设计、完美的剪裁,无不令人赞赏。
我站在橱房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