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话剧(第1/1 页)
萧戎读大学时,也排过这部话剧。
原著出自美国作家菲茨杰拉德,讲述的是一个穷小子爱上富家千金,本以为通过奋斗得来的财富可以重拾旧缘,结果却落得身败名裂的故事。
十八九岁的萧戎,虽天生一副坏脾气,但还未养成老学究的刻板刁钻做派,正是少年意气、风华正茂之时,w大外语院的十封情书就有九封是给他的,但他眼界极高,在这方面尤其挑剔,那些同窗在他眼里都是追名逐利的俗人,好像满世界只有他顶顶清高,一心只读圣贤书。
他这种性格无论什么时候都讨不了好。女生迷恋他的相貌、才学,男生可不吃这套,排话剧的时候教授本来点名指定他扮演主角盖茨比,同班男生故意告诉他错误的时间,导致错过了第一次彩排,教授于是换掉了他的角色,让他去演剧中的反派,富家千金黛西的丈夫,粗鲁又花心的汤姆。
汤姆出身豪门,挥金如土,性格暴躁且傲慢,目光带着一股侵略性,是个四肢发达的纨绔子弟,原著中对他肌肉虬结的身躯作了形象生动的描写。在后续剧情中,可知此人不仅长了满身肌肉,而且一肚子坏水,故意放任老婆黛西和盖茨比偷情,直至最后让盖茨比顶罪,不费一枪一弹解决情敌,堪称反派中的战斗肌。
话剧中有一幕是汤姆光裸着上半身,像头野兽似的质问黛西的出轨。事实上,他早已知晓黛西与盖茨比的事,只是引而不发,故意等待合适的时机。这一幕既要演出被妻子背叛的怒涛狂澜,又要表现出胜券在握、戏弄猎物的轻蔑与得意,最好还能展现货真价实的魁梧身材。
萧戎个子高且瘦,并不适合演壮得像头熊似的汤姆。他是个完美主义者,去求了几次教授都无法令其松口,只得临阵磨枪,天天跑健身房。
就是在那时,他结识了同校的体育生,陈楚瑞。
他们的相遇,在萧戎想来只是一场无聊至极的尬聊。
“嘿,同学,你哪个院的?”
“……”萧戎看了眼穿着紫色运动背心的大男孩,淡淡开口道,“外语院。”
“不像啊,外语院还有这么帅的男生!”
萧戎见他一惊一乍,觉得此人多半有病,转身就要走,却被男孩拉住了。
“你怎么不问我是哪个院的?”男孩理直气壮诘问道。
萧戎瞪他一眼,忍着脾气道:“你是哪个院的?”
“我计院的!”男孩嬉皮笑脸。
“妓院?”萧戎震惊了。
“哎呀,不是那个妓院,是计院,计算机学院。”男孩笑嘻嘻地解释,“我看你练好几天了,有的动作不标准,这样练是要伤身体的。”
“哪个动作不标准?”除了厨艺,萧戎无法容忍自己在任何方面做不好。
“你叫我一声哥,我教你呀。”
“……滚!”
陈楚瑞和他虽是同届,但实际年龄比他小一岁,最后只能委屈巴巴喊他戎哥。在陈楚瑞的帮助下,他成功在一个半月练出肱二头肌和六块腹肌,凭借过硬的台词功底和几乎是本色出演的优秀演技,在话剧比赛和学校汇演上大出风采,甚至盖过了男主角。
他与陈楚瑞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大学毕业的同学聚会上,计院和外语院正好在同一家餐厅,陈楚瑞醉醺醺地跑过来,凑到他耳边说:戎哥,我觉得你是个基佬。
萧戎勃然变色,一把推开他道:胡说什么呢!
陈楚瑞继续大着舌头吐词不清地叨叨:承认吧,你就是!那么多女生追你你都看不上,不是基佬是什么?
这句话说得有点大声,周围人都听见了,一个个目露异色。
萧戎脸色青红交错,愤然离席。
从那以后,十年光阴荏苒,萧戎读了本校的直博,之后去国外进行为期两年的博士后交流。他父母都在国外,本意是想让他留在国外工作,但他执意回国,最后做了个普普通通的大学教授。
再遇陈楚瑞是在前几个月偶尔经过学校篮球场时。当时他第一反应竟是藏在旁边的树林里以免被看见,过后回忆起来每每恼羞成怒。
当年陈楚瑞那句话说得一点没错,他确实喜欢男人。
年轻时,喜欢活泼明朗的男生,年纪大了,还是这个口味,一点没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