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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部分(第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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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皆“道”之所现也。故“朴”不异“器”,“器”不异“朴”;“朴”即是“器”,“器”即是“朴”。众生与己,皆自心现量也。心无众生业,境无众生相。三道境(自妄心,己幻身,众生相)皆一心所现,自性众生度尽,虚空粉碎,大地平沉,有情无情,同圆种智,故“实无众生得度”!

“含德之厚,比于赤子,蜂虿、虺蛇弗螫,攫鸟、猛兽弗搏,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会而朘作,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五十五章》)

“同于道者”,“唯道是从”,体道行道,自是“含德之厚,比于赤子”。一个“孔德之容”的“同于道”者,他的信息场、能量场完全有序,自无业因,哪来恶果之召感?臭则蝇逐,香则蝶至。身不系磁石,必于铁器物中逍遥自在。心如赤子,天真无邪,德厚之至,慈悲流露,禽兽必远之,或不生害意,故不螫不搏。《庄子》和《山海经》上都讲,上古之人,淳朴无私,与禽兽和谐相处,不相异别,互不戒意,猛兽可以同游,鸟巢可以攀窥,相处熙熙,心慈意诚,两不相害使然。“同于道”者,德之至也,于众生同体,己不害众生,众生不生害意。佛陀在世时,申生下毒药,毒药不毒佛陀。佛陀说,心中无毒,毒不能害。达摩也是数次服毒,毒不能害。今时代,亦有婴儿与狼相处,安然无恙,可见德之至的可贵。

庄子曰:“知道者必达于理,达于理者必明于权,明于权者不以物害己。”“至德者,火弗能热,水弗能溺,寒暑弗能害,禽兽弗能贼。非谓其薄之也,言察乎安危,宁于祸福,谨于去就,莫之能害也。”(《庄子·秋水》)

一个“同于道”的圣者,于物无忤,于事无碍,理事圆融,业惑涤荡,不召不感,自是物资事达,何其有害哉!人们能从老子的智慧中领悟其修德的规律,认识到“同于道”的高贵,可谓受用无穷!婴儿“握固”、“朘作”,说明守道自足,精充神沛(“精之至也”),是“同于道”的生理效应。“号而不嘎”是“同于道”展现的能量不衰竭、信息不紊乱效应。“德之至”、“精之至”、“和之至”,都是“同于道”的表现。“至”者,突破极性分割的非极性状态也,是无限之意,故有限之极性属性不能及“至”。只有达无限无量状态时,才谓“极至”。故“德之至”、“精之至”、“和之至”皆是“同于道”的表达。老子于赤子之状态属性来说明“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的深奥道理。“和”者,指突破极性相界的阻隔,泯灭极性的两极对待,达到非极性的畅通无阻,相融无间,柔顺无逆,和同全一,事事无碍。凡能常住永存之事物,必是极性消除,对待不存,故而互不感应,则无运动变化,永保“敝而不成”。所以,“从事于道”者,知和才能“同于道”之“常”。也就是说,只有突破思维极性,契入“和”的境界,才能展现自性“本不生灭”、“本不动摇”的“常”。

“知常”是看破“无常”的悟道。认识到万事万物皆是“诸行无常,是生灭法”,能悟此理,解脱有望。知“无常”无情,刹那逼进,就是看破。于是,寻求永恒之道,就是解脱的开始。了悟一切“无常”变化的事物,皆在不变化的“常”中进行(如万物皆在不运动变化的虚空中运动变化)。识此“动中有不动”,就是慧眼的明悟,故谓“知常曰明”。知有“常”存之“道”,立志追求,锲而不舍,突破极性,自性开显,智慧增益,非极性本性渐渐显露,曰“益生”。佛家讲,破一分无明,生一分法身,无明全破,法身尽现。所以,知常而追寻求证(“从事于道”),求则得之,日于“道”近,显示“长生久视”、“死而不亡者”之“祥”。极性突破,识妄不生,无为无不为,故能无作妙力,自在成就。能现“意生身”广利众生,愿以什么身得度现什么身,就叫“心使气曰强”。

“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这都是“同于道”的圣者破除极性观念所达到的成果与境地。凡夫不知突破思维,开显自性,尽是极化极性,故无量劫在极性运动(生长成亡)中周转循环,被动地受制于物极必反的运行,远离“同于道”的“长生久视”,在无常中挣扎,这就是老子讲的“物壮则老(成则亡的极性变化),谓之不道(与‘周行不殆’相乖),不道早已”(众生无量劫生死轮转,从未“同于道”。因为,一旦“同于道”,则“其金一纯,更不成杂;如木成灰,不重为木”(《楞严经》)然今仍极性思维未破,自性未显,生灭炽然,生死不免,故知“不道早已”,非始当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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