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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说。
“既然是梦,总有醒来的一天,现在,我醒了,沈夜,我想了你十年,但从今天开始,我会彻底忘掉你,假如我还要再想你,就让我不得好死……”
他攥着她腕部的手一抖。
“你一直都不肯听我解释,认为那天晚上是我害了你,其实,那杯果酒是别人端给我喝的,我没想到你会喝掉它,更没想到,居然有人敢在里面动手脚,所以,那天晚上是你强行非礼了我,不是我放~荡的爬上你的床,请你记住,我才是受害人。”
她开始尝试挣脱他,未果,再抬眼,视线渐渐清明:“沈夜,听说我爸爸曾经伤害了你的妈妈,现在,你也伤害了我。”用另一只手捂住心口:“伤的很深,这里很痛,有些伤害,可以原谅,但有些伤害,是绝对不能容忍的,不管我爸爸做了什么,他都是我爸爸,是我引狼入室害了他,这是我的罪过。”
沈夜居然觉得,自己的手使不上力气了。
陶夭再一次用力,终于甩开他:“沈夜,等我找回我爸,就去把孩子打掉,你把我搞得这么狼狈,伤了在乎我的家人的心,目的已经达到,这段婚姻也失去了继续的必要,还有,我们陶家并不像你想象中的那么心安理得,十年前,我爷爷被气死了,我爸爸一夜白头,你以为他过得很好么,不,他很痛苦,只有我才看得到的痛苦,如果你觉得这些还不够,那么,父债女偿,我用我的命跟你交换,求你放过我爸爸,放过陶家。”
干净的眼神,坦荡的笑容,这一刻,看似平淡无奇的脸蛋,却出奇的光彩夺目,竟让见惯千娇百媚的沈夜移不开视线。
她跟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沈夜,我走了。”
那个时候,他并没有想到,她的“走了”,竟是一去不回。
☆、第十三章
斜风细雨,撑一把骨架轻薄的镂花小伞,漫无目的徐行,将鸡毛蒜皮的小事无限放大,以期找出淡淡的伤感,营造出忧郁的气质。
那种小资的调调,她也尝试模仿过,可是皆以失败告终,那个时候啊,除非想到远在天边的沈夜,不然,如此明媚的青春,怎么可能晦暗得起来?
车窗外,狂风暴雨,陶夭蜷曲在出租车后座上,外套裹得再紧,还是瑟瑟发抖——这才是真正的悲恸,就算往好的方面想象,还是感到绝望。
据说,人在濒死时,会将漫长的一生浓缩成短暂的几个瞬间,从脑子里匆匆过上一遍,可她还这么年轻,居然有了弥留的觉悟。
沈夜:“自己不爱自己,还能指望别人爱你?”——就算她很爱自己,就算没有血海深仇的阻隔,他也不会爱她吧!
堂哥:“我的小童养媳,谁敢欺负你,告诉我,我帮你把他揍成猪头。”当欺负她的是林钧婷时,想来,他是恨不能把她揍成猪头,以期讨自己的老婆欢心吧!
洛邈:“音乐可以止痛,转移病人的注意力,减少肌肉张力和恐惧,因而纾缓疼痛。”——良心发现,居然想起那个天才少年,典雅的琴房,巨大的落地窗,干净的白衬衫,姿态迷人的坐在钢琴前,澄澈如水的一双眼,含笑的望着她,修长完美的手指,在黑白相间的琴键上舞蹈,流泻出静谧安适的乐音。可她却让他痛不欲生,连他最爱的音乐都无法纾缓,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出来混啊……
爸爸:“爸爸,什么叫婊~子养出来的小杂种?”——那是她第一次见到温文尔雅的爸爸暴跳如雷,不过自那以后,没人再敢当面骂她是“小杂种”。
“爸爸,你的头发怎么白了?”——没人知道,看似年轻俊朗的陶副市长,四十五岁的时候,已经满头华发,她给他染头,染了整整十年。
“爸爸,我又梦见自己溺死在海里了!”——到时候把爸爸葬在海底,有爸爸保佑,咱家小夭夭一辈子都不会在海上遇到危险。
“夭夭,相信爸爸,爸爸是真的爱你!”
……
“引魂礁”下阴魂叫——这可是本市最负盛名的自杀圣地,还有千里之外的轻生者慕名而来,当然更是当地投海者走过路过绝不错过的首选。
出租车选了个有防雨棚的冷饮店门口将陶夭放下来,她刚站好,胳膊竟被人抓住:“小莫,我可等到你了。”
陶夭转头看向抓她的人,是个慈眉善目的大妈,脸上那股子激动劲,就像一九四九年那会儿见到解放军。
可陶夭确信自己不认识她:“大娘,你可能认错人了。”
大妈却把她抓得更紧:“怎么可能,你就是小莫,你这手腕和掌心还是救我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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