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锷剑柄到剑身,从长度到重量,每一点都打破了前人铸剑的所有规格。
四尺九寸七分长的剑,重三十三斤三两三钱,以白金为剑锷,黄金为剑匣;上面所镶的珠玉,价值在十五万两以上,华丽辉煌,无与伦比,剑未出匣,就已经足够摄人心魄。
最重要的一点是,要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施展开一柄这么重的剑?这个人要有多么大的臂力和腕力?
柳轻侯这个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近年来,每当三、四月间,春暖花开时,柳轻侯都会找一位成名的剑客,来试一试他的剑。
“严寒酷热,宜静不宜动。”他说,“风和日丽,才是杀人的好天气。”
陌上花发,金剑出匣,曾经纵横一时的名剑客,流出来的血也和常人一样,很快地就干了。
他的声名却已被染红。
可是见过他的人不多,见到他拔剑的人更少。
“拔剑杀人,虽然只不过在一刹那间,但却是件非常严肃的事。”他说,“那绝不是为了给别人看的。”
他这个人当然也不是给别人看的,幸好他毕竟总有让人看见的时候。
八条宽肩窄腰的壮汉脚步渐缓,那顶阁楼的红泥大轿终于慢慢停了下来,停在内外都已粉刷装潢一新的尚宝客栈大门前。二十四名早已在此候驾的精健少年雁翅般分列在道旁,道上早已铺上红毡。
捧剑的波斯奴身高九尺,紧随轿后,穿鲜红扎脚裤、金黄象鼻靴,一身铁打般的肌肉上一颗颗汗珠子比珍珠还亮,左耳垂上倒挂着的一枚碗大金铃,在春风中不停的“叮叮叮”直响。
轿中人终于走了出来。
铃声清越,又有风吹过,这个人仿佛也被风吹动了。
“他就是柳轻侯?”
“是的。”
“他这么样一个人,竟能施展那柄重达三十三斤的黄金巨剑,将那些纵横江湖的高手刺杀于剑下?”
“是的。”
这一天是四月十二日,柳轻侯终于在这一天的日落前到了汉阳。
第三章 财神上门
在“赌局”中,有关柳轻侯的资料,主要的部分可以分为几点。
他是世家子,祖先有战功,所以他有世袭的爵位,且以此为荣,他自号“轻侯”,不过是一种姿态而已;而且在有意无意间点出了他所袭的爵是“侯”。
他的身高只有五尺三寸,体重只有四十八公斤,面貌娇好如幼女,穿着打扮极讲究,美食美酒美女华服都是他所喜爱的;却极少洗澡。
他练的剑法是以“气”、“势”,和“力”结合成的“霹雳雷霆十三式”,刚烈威猛,天下无双;可是他平时却好象连一张椅子都搬不动。
他自命风雅绝俗,有关钱财的事,他从来不闻不问,却最喜爱黄金。
“只有黄金才是永恒不变的。”他说,“世上绝没有任何东西比黄金更真实、更可靠的了。”
他从不杀生,甚至连一只蚂蚁都不愿去踩死。
“我只杀人。”他说,“世上绝没有任何事比杀人更严肃、更神圣。”
同样的资料,薛达先生也取得了一份。无论谁看过这份资料,都会觉得这个人的性格不但复杂,而且充满了矛盾。
“这个人就象是两个极端不同的人绞碎混合后再做出来的。”黄衫老者又叹息又微笑,“只可惜做得不太好而已。”
“听说他不但体弱多病,怕见阳光,两条腿也一长一短,所以生平极少走路。”
“但是他却能挥舞三十三斤重的巨剑,杀人于瞬息间。”薛大先生沉思着道,“如果没有天生的神力和艰辛苦练,怎么能做到这一点。”
这是不假的。
高手决战,生死一瞬,这其间绝不容半分虚假。
“不管怎么样,天生体能的限制,有些地方总是无法突破的。”老者说得极有信心。“以他的身材使用那样的巨剑,转折变化间,总难免有生硬艰涩处,也就难免会有空隙和破绽。”
老者又在微笑:“你那绵密细腻、变化无穷、滴水不漏确又无孔不入的‘破云摘星九九八十一剑’,岂非正好是他的克星。”
那秃顶如鹰、气势凌人的中年壮汉忽然笑了笑。
“斗智曲金发,知剑杜黄衫。”他笑着道,“连杜先生都这么说,就难怪赌局肯接下这笔五十万两黄金的赌注了。”
“黄金五十万两?”薛涤缨悚然问,“谁下的赌注?赌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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