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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呢,做事比我细心一百倍,为什么他还是要留着我呢?实话跟你说好了,那个老头子有点好色!听说你们当中有几个姐姐都很漂亮,他兴冲冲想过来看看呢,只是一急之下跌了一跤,把脚给扭到了——他那身子骨,你应该估计得出来,是不那么好的——因此没法子过来。”
“那你为什么非得出去不可呢?就算你跟着我们去晨雾之村,事情办完之后,你还是要回到这里来呀!”
“你凑过来,我跟你说大实话吧!”克琳向我招招手,我意识到这是高度机密,所以陪着十万个小心,靠近了她,“老实说我实在忍受不了那个老头子了!小时侯还没什么感觉,越长大越觉得他的眼神很不对劲,每天都要对他有所提防,忍到现在我已经没法子再忍下去了!而且,就算老头子不好色,我也不愿意长久待在这里,你知道么,我们这个村子,几百年都没有任何变化,人口不减少也不增加,大家几百年来都在干着同样的事——白天外出打渔或耕作,晚上回到家里睡大觉,生活日日重复,一点意思也没有!我简直闷死了,所以我要出去,到热闹的地方去,到每天都不断变化的地方去!”
原来是这样!我又有些怀疑,她到底是不是在这里出生的人了。的确,像这样一个处于索兰尼斯森林边缘的小村子,不免受到森林的影响。而大自然的变化步伐总是非常缓慢。森林和圣湖在给予这些村子神力庇佑的同时,也无情地剥夺了它们自由发展的权利,于是,除了被迫逃难的家伙们,外界社会大概没有任何人愿意到这里来了。
第三十章 晨雾之村
(莫兰斯的心路历程之七)
克琳·布莱恩斯是很出色的向导。
她告诉我,在去晨雾之村的路上,哪一段可以骑马代步,哪一段则非得步行不可。三天后我们来到一个叫“热泉村”的更小的村子里。克琳和村长老伯很谈得来,来往几次,早已经成为好朋友了。前一次从陆路去晨雾之村,她就是把马匹放在这里。
如今我们也要像克琳一样,把马匹放在热泉村养着,我们则步行去晨雾之村。
热泉之村得名于村子的几眼温泉,其中两眼的水温高得可以直接煮鸡蛋。村民们习惯每天都去泡温泉,所以个个都很健康,五十多岁的村长,看上去像三十来岁的壮汉。
当天晚上我们舒舒服服洗了热水澡,浑身疲倦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翌日我们弃马而行,刚出村子不久,道路就变得窄小、泥泞,常常是七弯八折,难怪克琳说这里必须步行,确实很不适合马匹行走。我们一行十一人,与道路斗争了一整天,傍晚时人人困得倒地就能睡着。
“只走了一点点路程呢!”菲丝说。
我点点头。没想到去晨雾之村会如此困难,照这样的速度,恐怕还得走六七天!
“大家就寝吧,按照原来的轮值方案,先由我和菲丝负责警戒。艾宓尔,你不准调皮,给我乖乖睡觉去,明天晚上才轮到你和克丽斯汀。”
所谓警戒,可以说是双重保险了。事实上,在大家就寝之前,懂得神圣魔法的雪儿,会施法把一定的区域圈起来,野兽会受到魔法力量的恫吓,而不敢接近我们。可是魔法力量也有减弱的时候,我怕就怕在黎明的那个时刻,当大家还在甜蜜的梦中,猛兽的尖牙利齿却撕裂我们的宿营帐篷。雪儿也极力赞成我的分配方案,她对自己的魔法实力也是不那么自信。
虽然这一回,克琳也加入进来一起施法,但克琳也说,魔法只是被动防御,不能排除特别状况,凡事都要多留一份心才够妥当。
当万籁俱静的时候,只有眼前一簇调动的火苗,伴随着轻微的爆裂声,传入我的耳中。这时菲丝轻声说:“莫兰斯,你先睡一会吧,如果有紧急情况我会叫醒你的!”
我摇着脑袋说:“我不睡。一个人守夜是非常寂寞的,也最容易睡着,如果是两个人,就可以聊天,这样你我都不会犯困了!”
“也好!”菲丝点点头,我们就开始闲聊起来。只要在聊天,时间就会过得非常快,菲丝的话匣子一旦打开,就没有再闭上的趋势,她什么都说,有时甚至揭我的痛处。
“莫兰斯,你很没有国王的样子耶!”
“你很希望我摆出国王的样子吗?那我就摆出来咯,你说话的语气对国王不尊,光是这一条,我就可以把永远关起来!”我一边佯怒,心里一边偷笑。
“哎呀,你怎么生气了?忽然这样,你会吓坏我们的!”
“那才好!”我说,“不过,我自己也觉得和我父亲、哥哥们都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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