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第3/4 页)
言问我,到底要做什么,一定要和他分开?那个眼神,真是掐死我的温柔,仿佛我这一走,就不会回去找他似的。我说,我要去找老朋友,三个失散的朋友。我既然答应老盟主不说出〃神匙〃丢失的秘密,当然要首信用,这是做杀手时养成的好习惯。而既然还没有找到青青,兰兰,绿绿,我就必须再找,就像墨言对我说的:一直找!
我也想过拜托大家一起帮忙寻,就像哪家宝贝狗丢失,一是要到处张贴画像,二是要重金悬赏。画我曾经画过,但我玩艺术玩的太久了,弄东西太抽象,墨言愣是没有看出那是一个,或三个人?好家伙,感情他数都不识了。我也想过重金悬赏,但前提是将人物肖像画出来。于是,墨言打算在我面前买弄一番,让我说样子,他画。我说:青青很男人,很酷,很漂亮。兰兰很男人,很酷,很漂亮。绿绿,很男人,很酷,很漂亮。我明明形容的很详细,可墨言居然颤抖的将纸点成了芝麻饼。我说:我要找人,不是找芝麻饼,找芝麻饼,我会去后厨。在我无奈的翻了若干个白眼后,墨言终于承认自己不会画画。
马车像个老牛似的,一步一摇晃。
我摸了摸耳朵上,据说又是祖传,又是辟邪,又是冬趋寒,夏清凉,戴着漂亮,特别适合我气质的小耳钉。当然,以上的种种没什么新意的广告,都是墨言一个人做的形象代言,而我就是那个被迫接受推销的顾客。所幸不用花钱,不然我一定揍人。
这只蕴涵了天然紫色光华的小珠子,就像一粒小巧的,熟透的葡萄,光看着就觉得是种诱惑。而我,只戴了一只,在左耳上。另一只仍留在了墨言哪里,我和他说,这是习惯。其实,我的另一只耳孔,是对另外三个男人的思念。做杀手,能做到我这么有情有义,真TMD有品!
记得,我十四岁那年,小老头问我要什么生日礼物。我说要青青,兰兰,绿绿和我一样,必须人均两耳孔。老头子答应了,我心里平衡了。我扮女子时要戴耳环,他们不用陪着,但总得象征性的用耳朵支持一下,我为‘殿杀'付出的双耳牺牲吧。所以,我留一只耳孔,和他们一样。
将凉透的茶水,喝上一口,撇撇嘴角,不如带酒。我不擅长酒力,正如不擅长眼泪。苏丫因为我的失踪大哭,因为我要走,也是眼睛红红的落泪,这些都让我感动。于是我对她说:丫头,就冲你对哥哥这份情谊,等你二十岁了,还没有人肯要,就来找哥哥!哥哥给你绑个帅哥上床,下足春药,我就不信,咱们赖还赖不上个好地!
都说女人善变,我今天算是领教到了。前一刻还依依不舍的流泪,后一刻就追着我喊滚。而我则听话的滚进了苏景送我的马车里,悠闲的品起了茶水。
撩起窗帘,外面又开始飘起了青雪,我将双手缩进袖口,寻了个舒适的位置靠好。长路漫漫,到达‘流斋'大概需要十多天的路程,而之十多天,我真要好好锻炼一下平日所学,争取在找到〃神匙〃的时候,有命将它带回。
哎。。。。。。别人会内功,我会外功;别人会暗器,我会明器;别人会飞,我会跑。总体来说,我还是挺特别地,努力,你行地!
哎。。。。。。曾经我以为,我这么一个响当当,来自现代的超级杀手,在古代那不得厉害成黑道老大啊?谁知道,一出手,才知道中华武功博大精深,原来都是〃老〃前辈啊。
〃颜色,到晌午了,我们休息一下,吃点饭吧?〃我的专职车夫开始询问我意见。
〃 好。〃我跳下马车,对苏景笑笑。这家伙,自从知道我一人上路,说什么也不同意,完全是一副没得商量的哥们义气,要全力陪我找人,外加护我周全。如果说苏老爹看线墨言的样子是欲言又止,看苏景的简直就是乱七杂八的烦心,哈哈。。。。。。而我怎么说,也算是个善良之人,当然不忍心看苏家二老,晚上睡不着觉,屋子,棚顶,地上的乱窜,为苏家的后代问题担心。所以,只同意让他送我一程,在苏家二老绝食前,让他返回。
我们选了一间干净的店,点了些特色菜系,要了壶小酒,暖暖身寒。
对着苏景,我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只能埋头吃饭。苏景言语一项不多,是个很好的听客。
〃苏景,吃过饭,你就回去吧,不用再送我了。我现在也没有什么固定的方向,走一段,看一段,溜达够了,就会回‘墨居'去。你不用为我担心。〃饭吃过后,自然要分别,有苏景在我身边固然比较安全,可若没有他在,我会更安全。别人想找我,那简直是幻想。
〃颜色,我再送你一段,就回。〃苏景抬起与菜奋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