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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的酸疼,“怎么对上我就这么小心翼翼。”
“我不明白您的意思。”毛不思端着碗。
“你们不傻,我也不傻,我在明,敌在暗的戏码也演了这么久,该散场了。”三爷就着毛不思的手,把碗中的苦药一饮而尽,“纵然我现在缠绵病榻,可只要我一句话,准保你活不到天黑。”
这算什么?赤裸裸的威胁?
脖子被一只手环住,三爷病中,力气不算大,毛不思被他拉着缓缓靠前,“我再问你最后一遍,他是谁?”
“我也不晓得他是谁。”幸好马明义早有准备,老早就教了她一套说辞,仿佛是早就料到他和三爷无法和平共处似的,“那晚你院里在听戏,我因着腹饿,气急的去寻你,结果你一见我就拽住,差点抱了个满怀,这事你院里的下人们皆可作证,结果没多久,我便发觉你有些不对劲,你也知道我是会术法的,套问了他许久,方知道他是一抹无主之魂,醒来时,便已经生在了你的体内。”
“撒谎。”三爷拇指摩挲着毛不思的后颈,每一下都让她背后起一层鸡皮疙瘩,“他是个谨慎的人,怎会什么都与你说。”
“我说的是实话,他说我模样可人,性子活泼,像极了他的夫人。”毛不思这话说的十分有底气,她跟马明义好歹有着二十多年的婚约,虽然后来双方家长一拍说散了,但也算曾经的未婚夫妻,“他之所以之前四处搜罗戏子琴娘,也是因为他夫人极爱听戏听曲,这才睹物思人,对,睹物思人。”
“夫人惯会说谎,早在为夫与夫人初见时便领教过。”手下的肌肤细滑,令人忍不住多摸几下。
“那你说为什么?”毛不思被他略显亲昵的动作弄得有些不舒服,纵然是马明义的容貌,可到底与他有些不同,毕竟,马明义再生气的时候,也没威胁着要弄死她,连带着对三爷的印象又差了几分,“你不信我,自己又说不出个所以然。”
“你讨厌我?”三爷是个敏感的人,察言观色是他在官场上练就的看家本领,只不过他一向不怎么用在身边人身上,这会儿等他静下心来,才发觉,那个总是刻意讨好他的小女人,并不如表面上表现出来的一般,她对他,似乎有着本能的排斥。
这不是废话么?毛不思恨不得当场甩给他两个大白眼,就他做的那些个事,是个人都会讨厌他好么,自己也不是没有向他示好,只可惜,每每都是得两道鄙夷的目光,时间一久,她也就不太愿意热脸贴冷屁股了。
“往日是我待你疏离了些,可……”后半截话戛然而止,刘寻忽然觉得,哪怕他现在与毛不思说了实话,她也是不会信的,在他与那人之间,那人早在一开始写下‘唯求一人心’的时候,便占了先机,三爷收回落在她脖子后的手,再度靠回了床垫上,“可你认为信得过的人,也会欺骗你。”
“你说晚上的那位?”毛不思瞬间反应过来。
“时间一久,你自然明白。”三爷垂着手,眼神直视前方,“他可不是个多善良的人,心机的很。”
这简直是跟小母鸡科普黄鼠狼有多可怕。马明义是什么人,毛不思能不清楚么,她的人生过了二十五年,几乎有一半的时间是和马明义一起度过的。
她也不是没讨厌过他的,小时候没什么存在感,再长大些简直就是她的童年噩梦,上学的阴影,她想,要是真按着小学时候的性格下去,等长大了,马明义八成跟现在的三爷一模一样。可就在她被欺压的最黑暗的时候,马明义走了,被一张机票打包送去了大洋彼岸。那日之后,她的世界阳光普照,鸟语花香。
再后来,他从国外回来,比起小时候多了份稳重,虽然嘴巴依旧毒的很,但总归不再把欺负她当成人生中最大的乐趣,他开始尝试着理解她,尝试着走进她的世界,他在她心中的印象,逐渐从恶霸二世主变的更加立体,更加富有生命。
他逐渐成了她的朋友,成了她的搭档,有时候,她甚至觉得自己不在厌恶父母的指腹为婚。她是个捉鬼师,看遍了世间的爱恨情仇,悲欢离合,也见多了大难临头各自飞的同林鸟。马明义或许在别人眼里不善良,在商场上勾心斗角满肚子算计,可是毛不思扪心自问,他对自己算得上仁至义尽,即便是再危险,再绝望的情况下,马明义也未曾舍弃过她。
这就足够了。她不奢求一个十全十美的人,世上也不会有十全十美的人。
“或许吧。”毛不思起身,不想和三爷继续这个话题。
门被带上,室内再度陷入寂静之中。
三爷伸手从被褥下摸出一张字条,上面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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