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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前头拼命地写,我的助手在后面拼命地翻译、打字、装订……大家夜以继日,决斗一般。
4月20日凌晨3点多钟,经过7天7夜的奋战,三本书稿:一年级珠心算课本、珠心算作业本、珠心算教师指导用书终于编印成册。
大功告成,大家情不自禁击掌相庆!
不远处,飘来悠扬而激越的诵经声,歌唱似的。不知哪位虔诚的穆斯林教徒在做早祷。
下午,我带着刚装订好的教材资料,离开吉隆坡前往马来西亚在新加坡边境的新山,那个地方离吉隆坡大约有350公里。
(26)在马来西亚被起诉
在马来西亚正式出版的英文版教材。
与阿尔出版社的事还没完。
阿尔出版社老板很快拿出了一份清单。我一看,吓了一跳,一个头变成了两个大!
这是一份赔偿清单。里面列出了我要赔偿出版社前期的版式设计、排版和校对等费用。
这些工作我们不都做过吗?难道不算?
阿尔出版社态度强硬,矢口否认:“你们没有做过,没有!”
另外,书稿里面的卡通插图原先是我自己画的,担心自己卡通画水平不高,便让出版社重新找人画,相关费用由我负责。也就是说我不清不楚地花钱买断了那些卡通画的版权,现在也必须为此拿出一笔钱来。
吃亏吃得不明不白。可是,出版方没有告诉过我这些细枝末节中的奥秘。我冤不冤?
阿尔出版社不按合同及时出版,最后又先提出不干,撕毁合同,到头来倒打一耙,居然要作者赔偿他们!费用总数大约38万马币,约合人民币七八十万。
无稽之谈!情急之下,我还是把这个情况向马哈蒂尔总理报告了。
马哈蒂尔总理得悉,很快找来丹斯里郑福成,让郑福成出面帮助我。
我把和这个出版社签署的出版合同,以及我催他们印书的所有传真信件拿给丹斯里看。
看完以后,郑福成说:“徐老师,不用再谈了,我什么都明白了。那就采用一刀两断的办法!”
2003年6月9日,郑福成把我和出版社老板一起约到他的办公室。当时在场的人还有郑福成的私人律师、私人助理,出版社老板的一个随从。
当天决定:立即中止合同。
对方要我拿出40多万马币。我断然拒绝:“你违约,还要我来赔钱,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谈判陷入僵局。
看到这种情况,郑福成站起身:“徐老师,你随我出来一下。”
我跟郑福成出到门外。
“徐老师,我看算了。你确实委屈,但如果签约方就是拖着找各种理由不做,我们也没有办法。你往宽处想,权当帮助马来西亚建设,吃点亏吧。”
沉思了好一会儿,看在丹斯里郑福成的面子上,我说:“尊敬的丹斯里,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么我听你的劝。只是“赔付”款项不能那么多。”
几经反复,最后敲定下来,由我“赔付”给这个出版社33万马币,并签订协议。协议规定:协议签订后,我先期即付20万马币。
我提出三个条件,第一,退还他们已经擅自印完的3000套书。这些书对我虽然已没有用,退给我也要全部当废纸处理。但我既然已支付20万元,书也是我写的,就必须把书还给我。第二,退还印刷用的菲林软片。第三,退还原稿。
这些条件一经达成,我就立刻支付剩余13万。
上述要求,出版社表示同意并写在协议里。
对于我提出的要求对方必须做到的三个条件,阿尔出版社极不情愿,一直拖欠办理。
我也扣住第二期、第三期应付款。按照协议,对方不还给我原稿,不给我菲林,我就可以不再付给他13万马币。
可是对方击中了我的一个软肋:我在和###的合作协议中,约定三年期间,我不能在马来西亚发生任何法律问题,或涉及法律纠纷事件。正是抓住这一点,阿尔出版社设下圈套,来了个故意违约。然后以我拒付13万马币为理由,向马来西亚吉隆坡地方法庭起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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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下三滥的人身搔扰
他起诉他的,我培训我的。
在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同志的推荐和介绍下,我聘请了马来西亚著名律师陈怀安先生,迎接对方的挑衅,向对方提出了抗诉。
陈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