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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躲避他,即便见到了,也用一种鄙夷嫌弃的目光看着他,好似看着一坨什么脏东西。
才子在那目光中恍惚了,他曾经是这样冷漠无情的人么,对一个刚嫁过来的女孩子,连丁点的礼貌都做不到,只顾发泄自己的不满,毫不留情的将一腔怨气撒到无辜的人身上。
在他还没来得及与周谦说上一句话时,对方就把她撇在老家,只身回城了。
再然后,不到两年的时间,他就接到了一封休书。
婆家本来对他还有几分愧疚之情,待他也不错,可一听儿子新娶的媳妇是大官的千金,立马就把他打包送回娘家了,而娘家爹娘已经不在人世,哥嫂只嫌他晦气,质问他:为什么不在婆家一根绳吊死,也算全了自己的名节,他们也好借此打上门去讨公道,可他居然还厚着脸皮回来了。
然后他就直接被刻薄的哥嫂送去了尼姑庵,要他好自为之。
等才子终于回过神来时,他已经被剃光头发、身披缁衣,强压着下地干活了。
不堪忍受的才子,终于设法逃脱了,坐在顺路的憨厚老农的牛车上,他想:自己总算是自由身了,他可以出去找工作养活自己,想自己前世,随便写篇文章就能赚够几个月的花销呢……
做着美梦,带着对未来无尽憧憬的时候,他被憨厚老农卖到了妓院里,换了十几块钱拿去抽大烟了。
老鸨为了使他顺从,对他棍棒加身,大肆辱骂殴打,最后深知直接给他下了药,药性发作后,他渐渐的浑身无力、大脑晕沉起来……
等他再次睁眼时,身边躺着他新娶的娇妻,他又回来了,那所有的一切,原来不过是一场怎么也醒不过来的噩梦。
等他带着妻子回老家祭祖时,才听说他那个原配接到休书的当天晚上,便为保名节在那冷冰冰的新房里上吊死了。
才子不由想起了梦中那个女人的一生,浑身一抖,末了,也只是叹了声可怜,做主把她葬在了祖坟里,也不至使她做个孤魂野鬼。
晚上,才子拥着妻子说:咱们以后一定要生男孩。
妻子笑他:如果生了女孩呢?
才子沉思良久,坚定的说:那就不要给她裹脚,叫她自由自在,平安喜乐的长大,还要送她去上学读书,使她明理晓事,懂得一技之长……
全文就在这样怅惘压抑的基调中结束了,可以说前面有多欢脱,后面就有多郁闷。
其实冬秀完全可以写一篇才子的逆袭记,全程在搞笑和不断打脸中升级,绝对能保证是这时代人看过最舒爽的小说,读完让人酣畅淋漓、欲罢不能。
可这样娱乐至上的快餐小说,并不是这个时代需要的。
冬秀想通过这篇小说引起那些男人的反思和改变。
这篇小说现在只有沪市的人才能看到,而沪市恰好就是除了北京以外最让人向往的天堂,那里的一切都能成为全国效仿的风潮,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以后未必就不能扩散到全国各地让更多人知晓。
哪怕有一个女孩子因此而受到善待,改变境遇,冬秀也是欣慰的。
远在乡村的冬秀,可没有诸葛卧龙的睿智和远见,不出屋门,便能知天下事。
所以她还不知道这篇小说在沪市引起了怎样的轰动。
第41章 离开
唐才常是个爽快人,即看好了这篇小说和支付宝本人的能力,做起宣传来自然是毫不吝啬的,本来他们《消闲报》也一直走的财大气粗的豪放派,白道黑道的都沾点边,一时沪市本地不仅各大报纸上,就连妓院酒馆茶楼内,也是各种小广告满天飞,可以说这部小说真正做到了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他又很懂得吸取经验教训,生怕再次出现跟《绣像小说》一样的烂尾情况,早早的就将报社进行了梳理,确保能顺利实现每日发刊。
小说本身质量过硬,作者名气又正盛,前期宣传也给力,不火简直没天理嘛。
倘若《提刑官宋慈》是一本极具新意,开人眼界的奇书,那这本兼具变身与重生元素的小说,则完全可以说是开先河的创新之作。
以前的人即便有过这种想法,也没有具体的概念,更没人能实实在在的写出来。
这简直就是打破了他们脑中的屏障,一时催生了无数的脑洞。
现在追着这篇小说的人,不免一边爽歪歪,一边暗自YY。
一时间沪市到处都是“假如我回到了某某年”、“若是我变成了某某”之类的畅想。
唐才常只恨这本小说太短了,只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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