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部分(第3/4 页)
好,但是能赚钱总是好啊,桐华老师要是知道自己的作品在古代都能这么畅销,一定会乐死的,想到这里,她的负罪感总算减轻不少,继续没日没夜写着。
这一天,洛天既然忙里偷闲,下午就过来看她了。此时她正吃过晚饭,忙着写四爷和若曦最重要的感情戏。
“这么忙啊?”洛天打趣着。
“是你?你好久没来了。”她放下笔,脸上洋溢着喜悦。
他也笑起来,将披风递给一旁的丫鬟。
“你的故事我看了好多了,写得真好。”他拿起桌上的稿子看起来。
她连忙夺过“诶?你虽然是我的粉丝,但是也不能享受这样提前看的优待啊,读者人人平等。”
“粉丝?”他有些摸不着头脑。
她这才反应过来这是古代,连忙解释“粉丝就是……额,怎么说比较好呢?就是……你很喜欢我,对,你很喜欢我……”
他笑起来“对啊,我是喜欢你,我是你的粉丝。”
意识到话题进入不该进入的误区,她急忙澄清“其实那个喜欢不是那种喜欢啦……额,其实这书也不是我写的……我只是讲出这个故事而已……”
他点点头“这个故事很好,不过这个女孩子先喜欢了八爷,后来又喜欢四爷,她究竟最爱哪一个?”他问出了很多读者都想要问的问题。
都说爱情追求唯一,若曦对八爷的爱那么真,对四爷的那么深,那她最爱的到底是哪一个?
她坐下来“我觉得都爱吧,很多人觉得若曦和四爷的爱才是真爱,我却觉得她和八爷的爱也是真爱。人这一生,究竟会爱几个人呢?完美主义者也许觉得只有一个,而我觉得爱多少个不是重点,因为每一段感情都值得珍惜,每一段感情都是真爱。有的爱可以相知相守,有的爱却只能作为回忆,而这两种爱,都是非常美的,一个因为完美而美,一个因为缺憾而美。所以我才那么喜欢那句话‘若不能相濡以沫,那就相忘于江湖吧。’”
“说得好!若不能相濡以沫,那就相忘于江湖。”他的眼中有些复杂的情绪,最终还是大笑起来“若雪,你的想法让我获益良多,宫中还有事,我先走了,你慢慢写,我等着看结局呢。”
她也跟着笑起来“嗯,好的。”
接下来的日子她认认真真连载着小说,考虑到尊重原作者,于是她把笔名改成了桐华。耗时四个月,总算是完成了整部小说。
洛天吩咐人把所有发布过的章节收集起来去印刷,齐刷刷印了一万本。要知道古代的印刷技术并不发达,能印这么多真的太不错了。
书很漂亮,封面是若曦穿着长裙在跳舞,正中写着“步步惊心”,右下角署名“桐华”。
“做得很精致,谢谢你小七。”她的眼睛笑起来弯弯的很好看。
洛天也笑起来“我要拿一本走,这本可是天下独一无二的。”
她笑着抢过书“我看看有何不同。”
横看竖看也没什么不同,她打趣道“你就会拿我寻开心,哪有什么独一无二的……”
“一共就这么多本,还没有拿出去卖,我先拿了,不就是天下独一无二的么?我比所有人都先看了封面,先看了内容,还不是特别的?”
她把书放在桌上,拿起毛笔“好啦好啦,你赢了!那么我就给这独一无二的书签个名吧~”
待她写完,他接过仔细看了看“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欧若雪字”
她点点头“这句话送给你,希望你可以找到一个一心一意只爱你的女人,和她白头偕老。”
“只爱我,你是意有所指?”他关上书看着她。
她瘪瘪嘴“我们不会又进入死循环吧?”
他拍拍她的头“好了,我去安排人把书拿出去卖。”
一天时间而已,书就被卖得精光,她不禁感慨:桐华老师的作品真是到哪里都受欢迎啊~
本以为只是无聊写写东西打发日子,没想到她竟然就这样意外的红了!
越来越多的人谈论一个叫桐华的人,都说他写的东西太好看了,《步步惊心》简直就是不可超越的书籍!虽然大家不知道这个桐华是男是女,但是能从她的文章中感受到细腻的爱。茶余饭后,大家都在讨论四爷和八爷,如果还有人没看过《步步惊心》,那他一定不是湖国人。
对于迅速走红这件事,若雪完全无法淡定,没想到一部书可以引起这么大的轰动,她都甚至在筹划要不要雇一个经纪人了?
“你在想什么?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