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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用之地。狂猛的侧风也立刻减缓了马群的速度,削弱了马群抵抗狼群的武器。但是,侧风却使狼群如虎添翼。一般情况下,狼群速度高于马群速度,顺风逆风都是如此。在顺风时,狼快可马也不慢,狼要腾空扑上马身马背撕咬,不敢从马尾后面直接跃起,弄不好碰上一匹聪明马,它会突然加速,让狼扑上马蹄,非死即伤。狼只能从马的侧面侧身斜扑,才可能得逞。但狼侧身斜扑会影响速度,如果马速很快,狼就算扑到了马,也抓咬不住马,至多在马身上留下几处抓痕,狼的捕杀成功率也会降低。此刻,当马群不得不改变方向的时候,就给了狼群绝好的捕杀机会。狼群顺风追慢马,用不着侧身斜扑,只要狼在马侧面直身一跃,狂风就正好将狼刮到马背、马身或马颈上。狼就会用它的利爪不要命地抠住马身,用它的锋利钢牙迅猛凶悍地攻击马的要害部位,得手后立即跳离马身。如果马打算就地打滚甩掉狼,对付一条狼还行,可对付群狼只会更快送命。它一旦滚躺下来,一群狼就会一拥而上把它撕碎。
马群发出凄厉的长嘶,一匹又一匹的马被咬破侧肋侧胸,鲜血喷溅,皮肉横飞。大屠杀的血腥使疯狂的狼群异常亢奋残忍,它们顾不上吞吃已经到嘴的鲜活血肉,而是不顾一切地撕咬和屠杀。伤马越来越多,而狼却一浪又一浪地往前冲,继续发疯发狂地攻杀马群。每每身先士卒的狼王和几条凶狠的头狼更是疯狂残暴,它们蹿上大马,咬住马皮马肉,然后盘腿弓腰,脚掌死死抵住马身,猛地全身发力,像绷紧的硬钢弹簧,斜射半空,一块连带着马毛的皮肉就被狼活活地撕拽下来。狼吐掉口中的肉,就地一个滚翻,爬起身来,猛跑几步,又去蹿扑另一匹马。追随头狼的群狼,争相仿效,每一条狼都将前辈遗留在血管中的捕杀本能,发挥得淋漓尽致、凶猛痛快。
马群伤痕累累,鲜血淋淋,喷涌的马血喷撒在雪地,冰冷的大雪又覆盖着马血。残酷的草原,重复着万年的残酷。狼群在薄薄的蒙古高原草皮上,残酷吞噬着无数鲜活的生灵,烙刻下了一代又一代残酷的血印。
在惨白模糊的电筒光柱下,两个马倌又一次目击了几乎年年都有的草原屠杀。但这一次令人更加不能接受,因为这是一群马上就要参军入伍,代表额仑草原骄傲和荣誉的名马,是从一次一次草原屠杀中狼口脱险的运气好马,也是马倌这么多年拼死拼活,提心提命养大的心肝宝贝。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狼群连杀带糟蹋,巴图和沙茨楞连哭都哭不出来,他俩全身憋满的都是愤怒和紧张,但他们必须忍住、压住、镇住,竭力保住剩下的马群。巴图越来越揪心,以他多年的经验,他感到这群狼绝不是一般的狼群,它们是由一条老谋深算、特别熟悉额仑草场的狼王率领的狼群,那些怀恨肉食被盗的公狼疯了,丧子的母狼们更是疯得不要命了,可是,狼王却没有疯。从狼群一次又一次压着马群往南跑,就可以猜出狼王倒底想干什么,它就是铆着劲,不惜一切代价想把马群撵到南边的大泡子里去,这是草原狼王的惯招。巴图越想越恐惧,他过去见过狼群把黄羊圈进泥泡子,也见过狼群把牛和马赶进泡子,但数量都不算大。狼把一整群马圈进泡子的事,他只听老人们说过,难道他今晚真是撞见了这么一群狼?难道它们真要把整个马群都一口吞下?巴图不敢往下想。
巴图用电筒招呼了沙茨楞,两个马倌豁出命从马群的西侧面绕冲到马群的东侧面,直接挡住狼群,用套马杆、用电筒光向狼群猛挥、猛打、猛晃。狼怕光,怕贼亮刺眼的光。两个人和两匹马,在微弱无力的手电筒光下前前后后奔上跑下,总算挡住了马群东侧一大半的防线。马群从巨大的惊恐中稍稍喘了口气,迅速调整慌乱的步伐,抓紧最后的机会,向大泡子的东边冲去。马群明白,只要绕过泡子,就可以顺风疾奔,跑到主人们的接羔营盘,那里有很多蒙古包,有很多它们认识的人,有很多人的叫喊声,有很多刺眼的光,还有马群的好朋友——凶猛的大狗们,它们一见到狼就会死掐,主人和朋友们都会来救它们的。
然而狼是草原上最有耐心寻找和等待机会的战神,每抓住一次机会,就非得狠狠把它榨干、榨成渣不可。既然它们都发了狠,又抓住了这次机会,它们就会把机会囫囵个地吞下,不惜代价地力求全歼,绝不让一匹马漏网。马群已经跑到了接近泡子边缘的碱草滩,疾奔的马蹄刨起地上的雪,也刨起雪下的干土、呛鼻呛眼的碱灰硝尘。人马都被呛出了眼泪,此刻人马都知道自己已经处于生死存亡的危险边缘。周围草原漆黑一片,看不到泡子,但可以感觉到泡子。人马都不顾碱尘呛鼻,泪眼模糊,仍然强睁眼睛迎着前方。一旦马蹄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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