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4章 光绪甲申年仲冬廿七日(第2/2 页)
本县深知兹事体大,不敢声张,遂带亲信数人,殚精竭虑,全力缉捕。
然此伙贼子狡黠异常,且凶狠残暴,数次交锋,皆让我等损兵折将。历经数番苦战,终寻得贼子破绽,将其悉数擒获。一众亲信却死伤大半,令人痛心疾首。
一怒之下,本县手起刀落,将所有贼子悉数斩首,以正国法。
然,当本县首次目睹那堆积如小山之黄金,虽平日以清廉自许,此刻竟也心旌摇曳,刹那间,竟生出杀人灭口、据为己有之恶念。
幸而良知未泯,瞬间惊觉,冷汗如雨,湿透脊背。
本县为官数载,向以清正廉洁为圭臬,未想今日在这黄白之物面前,几近失足。
此金虽耀目,却亦如恶魔,能惑人心、乱太平。
彼时,环顾周遭,念及当下。
光绪年间,自甲申之后,国势日蹙,内忧外患纷至沓来。
朝堂之上,革新变法受阻,政令难通;江湖之远,匪患猖獗肆虐,尤以这几年为甚。
值此乱世,清江河藏金一事若不慎走漏风声,必如引狼入室,引得各地匪徒如蚁附膻,纷至沓来。
届时,l
县之地将沦为炼狱,百姓必深陷水火,惨遭劫掠,田园荒芜,民不聊生之惨景转瞬即至。再者,若百姓闻知河中藏金,恐纷纷弃农从淘,荒废田亩,农桑根基一旦动摇,来年必将饿殍遍野。
本县权衡再三,痛心疾首之下,决意按下此事。
追剿贼寇一役,诸多亲信为护本县周全,为保一方安宁,不惜舍生忘死,最终死伤惨重。每念及此,本县心痛如绞,泪湿衣衫。
是夜,本县散尽家财,倾尽所能,伤亡者,厚恤其家人,无碍者,遣返回原籍。而后,将所查获之黄金,悉数封存于此密室。
今留此书,一则告诫后来者,莫重蹈本县之覆辙;二则望后来者严守此秘,非为民生急难之所需,万不可擅动分毫。
如有违逆,定遭天谴,阖家不得安宁,世代永堕沉沦。望慎之、戒之!
徐靖之,顿首拜上,光绪甲申年仲冬廿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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