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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顾,长此以往就会失了天下。
虞卿,你速速拟诏,晚间前要明发出去。”
虞世南躬身答应后退回班中。
魏征及戴胄等一班人见李世民如此悔悟,心里顿时释然。
房玄龄出班奏道:“皇上如此高风亮节,臣等心里实在明朗。
臣等掌刑部,未遵守决死刑犯须三复奏的条文,也有失处,请皇上一并降罪。”
李世民挥手道:“刑部当时坚持要三复奏,朕暴怒之下不许,则此事错在朕一人,与你们无涉。
玄龄,张蕴古人死不能复生,你可嘱吏部前去抚慰其家人,可以复其官荫以为补偿。”
“臣遵旨。”
房玄龄答应后退下。
李世民将戴胄叫出来,说道:“张蕴古此次被错杀,主要因为朕雷霆一怒,将朝廷制度都抛在一边。
假若依三复奏的程序去办,将时间缓了下来,朕也许会在镇静之后,不坚持杀之。
由此来看,这处决死刑的程序非坚持不可。”
戴胄奏道:“处决死囚须三复奏的条文,自《北魏律》至《隋律》皆有之。
隋末大乱,炀帝敕天下窃盗以上,罪无轻重,不需奏闻,皆斩。
由此将杀人权下放至州县,无异鼓励臣下滥杀,使不少无辜者冤死在刀斧之下。
我朝颁布《武德律》之后,将决死权集中于中央,不至于滥杀无辜,可前有卢祖尚,现有张蕴古,皆因陛下严词之下,有司不能坚持制度。
由此来看,能否坚持制度,关键在于陛下。”
李世民觉得戴胄的话很刺耳,然细想想也是这个理儿,遂转身取过两支金箭,令身边太监送下台去,说道:“此箭自今日起,一支置于大理寺,一支放于刑部,你们见此箭如见朕亲临。
今后理案判断时,你们须以国家制度及程序行之,若朕再有临时之语与法相违,你们可持此箭找朕说理。
大理卿慎剖疑案 李世民悔伤人命(11)
你们行事但凡依国家制度,则此箭之威力大于朕本身。”
房玄龄和戴胄接箭在手,感到手中之箭沉甸甸的。
此箭今后对别人不具效力,惟对皇帝本人进行制约,自古至今,这样的事儿委实不多见。
李世民又想了一下,说道:“为了避免再犯误伤人命的错误,律令的条文须修改一下。
自今以后,诸州决死囚时须严格执行三复奏的程序,至于京城以内,二日内须复奏五次,这样相对慎重一些,可以避免冤错案的发生。”
李世民改京城内决死囚时须复奏五次,实际上还是制约自身。
复奏五次,可以延长死囚犯被斩的时间,以慎重纠正可能发生的冤案。
贞观一代,决死囚犯时须复奏五次,盖由张蕴古被杀后开始。
李世民又想起修改《武德律》的事儿,便将长孙无忌和房玄龄叫出来询问。
房玄龄现任尚书左仆射,总理全国之务,要忙碌一些。
而长孙无忌以开府仪同三司参与朝政,时间上相对闲暇,其精力多放在主持修改法律之事上。
长孙无忌奏道:“臣与房仆射主持修改法律,共召集学士凡二十三人,现在已将前朝律典悉数收罗,以《武德律》为蓝本,对其中的律、令、格、式逐条对照,先汇成集注,再依现实逐条删减。
争取再过五年,使新法出台。”
李世民点点头,说道:“法为国之权衡,时之准绳也,须谨慎为之,不能有漏洞。
无忌,玄龄,你们制定新律时,要以错杀张蕴古为鉴,以宽仁慎刑之精神厘改之。
且要法令统一,不能律文互出,造成漏洞,为人所趁。”
房玄龄、长孙无忌躬身领旨。
魏征奏道:“律令形成之后,不可数变。
立法时须审慎而行,不可轻立;既立之后,必须审定,以为永式。
愿新法成就之后,百年之内无须变更。”
李世民笑道:“魏卿所言保持律令之稳定,这一点很重要,为立法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只是新法成就之后,百年不变,朕看这一点断难做到。”
戴胄又奏道:“臣判案之时,觉得以往法令太过繁琐。
甚至一罪之中,竟然有数条说法。
律令不简约,让我们这些执法之人不能尽记,易生繁文,导致严刑。
臣以为所定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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