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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的心血来潮。而是我的灵魂。这个坏家伙,一进入加拿大,我还没去想红红的枫叶,翩翩的蝴蝶,它倒先想到了。昨晚出去活动的时候,它就跑到枫树林去飘啊转的。尽管只是中秋,加拿大的枫树还没有经霜打,枫叶并没有达到猩红、血红、鲜红、火红的地步,却也开始淡淡的红了。这淡淡的红,秋息是那样的清新,那样的爽朗。我的灵魂就禁不住爽一把再说。爽了枫叶,这家伙居然又跑到人家蝴蝶的集居地,撩撩这只花蝶的触须,掀掀那只黄蝶的眼帘,硬弄得人家半夜醒来,与它翩跹一番,方心满意足。好在蝴蝶不会说话,也没钱请律师团,否则肯定要将我告上动物法庭,告我性骚扰了。
这都怪我。
或许也不能怪。热爱蝴蝶是人的天性。不管是谁,都会爱。不信你去问一个杀人犯,问他小时最爱的昆虫是什么,他绝对想都不会多想,就会说:蝴蝶。
就是说,因为我的所爱,我的灵魂,早就蝴蝶翩翩了。这下,到了北美蝴蝶的故乡,它岂能放过?
我说过,我的灵魂最讨厌抽象的东西,它有什么话,都是通过形象来启发我的。
不用说,我有两种选择。一是躲到枫树林里面,让枫树林的秋息,遮掩我灵魂的香味。这本是最佳之选。因为加拿大是枫树之国,枫林遍布全国各地。即使我的对手知道我就在加拿大,他也拿不准我具体在什么位置。二是与蝴蝶一起翩翩。霜期快到了,北美的蝴蝶要迁徙到南美。
二者相比,前者有前者的好,但前者够为被动,后者则主动,且灵活。
换着是谁,都会选择后者的。
因此,我便决定往西走。我的灵魂,也好像已经猜到我必选后者似的,昨晚就已经为我选好了地方——苏必利尔湖边的桑德小镇。
那里既是蝴蝶的集居地,又与美国交界。相距不到百里,就有一个美国军营,驻守着一个机械化部队。
我的灵魂啊,真是冰雪聪明。他知道我向来敏感,说得不好听就是疑心重,对中情局、国土安全局的高层人员不太放心。也不能放心。很多特工被内奸搞死是常有的事。即使经过内审、特审,内鬼清除了,但对我这个重量级的人,我的对手岂能不出重金收买?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重金之下,不说内鬼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冒个三几个出来,是很正常的吧?
不是我怕死,是我妈不愿我死,是波姬丝不愿我死。我不能不处处考虑我的安全问题。
不用我说,华莱尔拥有很大的特权。说白了,他有调动军队的权力。这是我最看重的地方。我的灵魂之所以为我选中桑德小镇,就是看中百里外的美国军营。在它眼里,部队相对要单纯一些。而这个机械化部队又身处边界,别人想发展间谍,也不会想到来这个地方发展。
思路一通,就等于一首诗基本完成。我的心情便显得兴奋和愉悦。人和人在一起,都会受感染的。尤其是在危险的处境之下,做头的心情就会直接影响别人。我这个无形的头,一言一语,一举一动,无疑都会左右整个小组的情绪。
一开心,我竟想到唱歌。便悄声对波姬丝道,“我唱首歌给你听。”
波姬丝感到有些惊异,继而望着我笑说,“据我们所知,你是从来不去那些夜总会唱K什么的,你好像没有什么音乐细胞嘛。”
“亲爱的,你们搞错了。”我道,“其实我每天都至少要唱五十遍歌,当然是在心里唱。而且有时是唱同一首歌。好玩吧?”
“好玩,就是你太狡猾了。这么大的特点,我们居然没发现。要是你是我们的敌人,我们真死定了。”波姬丝可真会赞人。我望着她晶亮情深的眼睛,说道,“即使是敌人,只要见到你,我绝对会立马投降。”
“唉哟,亲爱的,好肉麻哦。”波姬丝笑道。车上的人都笑了。
“行了,我就唱首《红河谷》吧。”
“这是你老爸当知青养牛的时候最爱唱的了。”
嗬,对我老爸倒了解得这么清楚。
“所以嘛,我不用学,我老爸就遗传一大堆歌给我。”
“得得得,别神吹了。快唱吧。”波姬丝道,双手搂着我的脖子,望着我的眼睛,好像车内就我们两个人似的,我只唱给她一个人听。
当我张口唱出,波姬丝真就显得惊奇了。虽然我的节奏感不太好,可我充满磁性的男中音,却令他们听得着迷。
我开了个头,然后每人都轮着唱。
刹时,车内的气氛便宽松、活跃了起来。
到了桑德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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