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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枫猛然一侧身,手中的龙渊带着锋利的寒光划去,在夜空中划出一道隐约可见的光弧,扑地一声,一股粘稠的液体溅在他的身上,头狼犹如小牛犊子一般的身躯倒在了他的脚下。有些东西,就是这么巧合或者简单,凶猛的头狼就这样被薛枫一击致命。龙渊宝剑太锋利了,薛枫的劈力再加上头狼猛冲的冲力,居然生生把头狼的头颅斩落在地,焉还能活?
四周的野狼伏地纷纷发出凄厉的嚎叫,似是在为了头狼之死而悲伤愤怒!这下,狼群疯狂了,一扑来就是四五头,有扑头的,有咬咽喉的,还有撕扯衣袍的,剧烈的疼痛传来,薛枫忍不住仰天长啸!身子猛烈旋转着,龙渊刷刷地四下劈动着,血光四溅,每一剑下去都有一只野狼倒下,但每倒下一只野狼,口中都或者带去一块衣襟或者薛枫的一块皮肉。
剧痛让薛枫警醒,不能这样跟一群狼缠斗了。否则,不要说野狼的嘶咬了,光是伤口流血,时间一长,就足以要他的命了。他挥剑斩死几只野狼,平地跃起,抓住了头顶一根粗大的树枝,身子荡起,朝远处落下。略一顿神,他奔跑着,高举龙渊,向冲扑过来的狼群中杀去。气力略有不继,他就再次跃起,抓住树干,荡起身子,休憩片刻,然后继续跳下来与狼群搏斗厮杀。到后来,他已经分不清东西南北了,双眼血红,脑子里只有一个字:杀!杀!杀!
龙渊剑尖上滴着血,野狼惨嚎着,薛枫就这样机械地冲杀着……终于,他坚持不住轰然倒地,耳边,隐约传来一声女子的尖叫。
……
薛枫活动了下身子,全身都被涂满了药粉,除了私处外,几乎全身赤裸,身上盖着一床薄被。眼前,是一个巨大的帐幕,摆设非常奢华。床榻的一侧,有一绣花锦墩,一个花容月貌的少女正在迷糊,头一晃一晃地,看样子,好似很久没有合眼了。
薛枫回过神来,脑袋飞速运转:自己是被救了?野狼?
他动了动身躯,全身刺痛。少女猛然惊醒,惊喜地呼道:“你,你醒了?”
薛枫艰难地扫了她一眼,是泉盖莺歌!他心想,坏了,自己到高丽军营中来了。
泉盖莺歌起身走了过来,看到他疑虑的眼神,笑笑,“你那晚足足杀死了32头野狼!你斩死最后一头野狼便昏了过去,我在林外燃起篝火,引来了附近的军队,这才将你救了回来。你放心,我没有说你是唐朝的将军,我说是你是附近的山民,从狼群中救了我。有我在,你不用担心。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薛枫叹息一声,“多谢了,我叫薛枫。”
他之所以侥幸在狼群的攻击下保住性命,其实是诸多因素的巧合:第一,龙渊锋利异常,配以他超常的力量和速度,斩杀野狼快准狠;第二,密林中树木相间,障碍颇多,狼群没法展开群攻的队形,便于他个个斩杀;第三,虽然拼命但却没有蛮干,利用了人的智慧。
“薛将军,虽然你是大唐人,但你是一个英雄,真正的男子汉。我虽然是高丽人,一介女子,但我平生最敬重的就是英雄。你没有舍弃我独自逃生,我感激不尽呢。”泉盖莺歌声音越来越小,越来越娇媚。
这时,一个侍女走了进来,“公主,大对卢大人要你过去。”
泉盖莺歌点点头,“薛将军,这是我的帐幕,你在这里安心养伤,我去去就来。”
望着泉盖莺歌袅袅娜娜的身影离去,薛枫哭笑不得。恐怕没有人相信,自己一个大唐的将军,居然躺在高丽人的大帐中养伤。而且,还是一个公主的帐幕。
帐外,泉盖莺歌心情复杂地走着。她不知怎么地,心中乱糟糟的。那晚,月光下,薛枫那疯狂一般的屠狼行为,在她心里刻下了深深的印记。她的心动了,尘封多年的心灵开始一点点激荡起来,一个英勇不畏死亡的战士,一个危急时刻不放弃女人的男人,这不正是自己找寻已久的“白马王子”吗,但,但他却是一个唐人!
薛枫在高丽营中已经呆了二个星期,伤口基本都愈合了。他发现,高丽大军每日昼伏夜行,似乎在进行一项什么秘密的军事行动。看样子,是高丽的主力军队。听着外面轰隆隆的脚步和马蹄声,是大兵团集体行动,他们要和唐军决战吗?
泉盖莺歌天天陪在他的身边,喂他饮食,陪他说话,如果不知情的人看到,没准还以为这是一对难舍难分的情侣。薛枫月夜屠狼的壮举在高丽军中传开,几乎人人都知道公主营帐中有一个盖世英雄。要知道,一个人消灭32头凶狠的野狼,简直就是一个神话!高丽人崇尚英雄,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