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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在其人,而不能以归罪于所托之名。且以自由而生惨祸者,经此惨祸之后,而尚可有进于文明之一日;不以自由而生惨祸者,其惨祸日出而不知所穷,中国数千年是也。
苟有爱天下之心者,于此二者,宜何择焉!
至欧人文明与法无关之说,弟子甚所不解,不必据他书,即《泰西新史揽要》,亦可见其概。英国为宪政发达最久最完之国,流血最少,而收效最多者也。而其安危强弱之最大关键,实在一千八百三十二年之议院改革案。而此案之起,乃由法人影响所及(英民闻法人争权之事而兴起)
;此案之得成,亦由执政者惮于法之惨祸,而降心遽许之。此《新史揽要》所明言也(他书言之尤详)。欧洲中原日耳曼、奥斯马加、意大利、瑞士诸国,皆因并吞于拿破仑。时拿氏大改其政治,而自予人民以自由,人民既得尝自由之滋味,此后更不能受治于专制民贼之下,故历千辛万苦而争得之,以至有今日。观于拿破仑第一次被放,而维也纳会议起;拿破仑第二次被放,而俄、普、奥三帝神圣同盟兴。维也纳会议,神圣同盟,皆为压制民权而设也。
但观于此,而知法国革命影响于全欧者多矣。
弟子谓法人自受苦难,以易全欧国民之安荣,法人诚可怜亦可敬也。泰西史学家无不以法国革命为新旧两世界之关键,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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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康有为书386
纯甫难是说,然则此十九世纪之母何在也?
(弟子以为法国革命即其母,路得政教其祖母也。)
若夫“自由”二字,夫子谓其翻译不妥或尚可,至诋其意则万万不可也。自由之界说,有最要者一语,曰“人人自由,而以不侵人之自由为界”是矣。而省文言之,则“人人自由”四字,意义亦已具足。盖若有一人侵人之自由者,则必有一人之自由被侵者,是则不可谓之人人自由。以此言自由,乃真自由,毫无流弊。要之,言自由者无他,不过使之得全其为人之资格而已。
质而论之,即不受三纲之压制而已,不受古人之束缚而已。夫子谓今日“但当言开民智,不当言兴民权”
,弟子见此二语,不禁讶其与张之洞之言甚相类也。
夫不兴民权,则民智乌可得开哉?其脑质之思想,受数千年古学所束缚,曾不敢有一线之走开,虽尽授以外国学问,一切普通学皆充入其记性之中,终不过如机器砌成之人形,毫无发生气象。
试观现时世界之奉耶稣新教之国民,皆智而富;奉天主旧教之国民,皆愚而弱。
(法国如路梭之辈,皆不为旧教所囿者。
法人喜动,其国人之性质使然也。)无他,亦自由与不自由之分而已。
(法国今虽民主,然绝不能自由。)故今日而知民智之为急,则舍自由无他道矣。
中国于教学之界则守一先生之言,不敢稍有异想;于政治之界则服一王之制,不敢稍有异言。此实为滋愚滋弱之最大病源。此病不去,百药无效,必以万钧之力,激厉奋迅,决破罗网,热其已凉之血管,而使增热至沸度;搅其久伏之脑筋,而使大动至发狂。经此一度之沸,一度之狂,庶几可以受新益而底中和矣。然弟子敢断中国之必不能佛,必不能狂也。虽使天下有如复生(复生《仁学》下篇荡决甚矣,惜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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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梁启超文集
近今西哲之真理耳。)及弟子者数十百人,亦不必能使之沸、使之狂也。弟子即尽全力以鼓吹之,而何至有法国之事乎?
至“自由”二字,字面上似稍有语病,弟子欲易之以“自主”
,然自主又有自主之义,又欲易之以“自治”。“自治”二字,似颇善矣。自治含有二义:一者不受治于他人之义,二者真能治自己之义。既真能治自己,而何有侵人自由之事乎?
而何有法国托名肆虐之事乎?
故有自治似颇善矣。
而所谓不受治于他人者,非谓不受治于法律也。英人常自夸谓全国皆治人者,全国皆治于人者,盖公定法律而公守之,即自定法律而自守之也,实则仍受治于己而已。盖法律者,所以保护各人之自由,而不使互侵也。此自由之极则,即法律之精意也。抑以法国革命而谤自由,尤有不可者。盖“自由”二字,非法国之土产也。英之弥儿,德之康得,皆近世大儒,全球所仰,其言自由,真可谓博深切明矣。而夫子引隋炀、武后以比之,似未免涉于嫚骂矣。弟子欲辩论此二字,真乃罄南山之竹,不能尽其词;非有他心,实觉其为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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