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第1/3 页)
在穿越之前,牛狗娃原名白术,不念中药那个字的“煮”,就念“妖术”的“术”。
年方二八,二十八的“二八”,研究生文凭,未婚,单身狗。
一线城市上班,工作内容高大上属于国家机密,专门于设计院设计新品种武器外表设计让它更英俊更酷炫更符合人身体结构——
当然,白术这个等级的破烂实习生,也最多就是设计个零件,还是七八个人一小组同时做一个零件,若是设计图被采用,就意味着这设计院里有七八只菜鸟得激动的同时失眠。
拿着三千的工资住着房租一千五的房子,面临着一家子讨债鬼似的爹妈还有妹妹,被逼着把工资剩下的那一千五交出来给妹妹当生活费,没有人在意她一分钱没有吃什么就像她长着一张会光合作用养活自己的脸。
以上。
那时候白术觉得说自己是“单身狗”都侮辱了“狗”这种生物,狗好歹还有狗粮吃,她真心认为自己惨的连狗都不如。
直到她穿越。
然后过上了“猪狗不如”的生活。
白术认为,她就是该坐在办公室里妆容精致服装精美翘着二郎腿踩着高跟鞋吹着中央空调在纸上写写画画在电脑里翻阅资料,用这些虚假的假相维护自己最后的一丝尊严——而不是像是现在这样,在颠簸的马背上,面朝黄土,整个人被颠得午饭都快吐出来,风刮在脸上含着沙子像是刀子一样的疼,坐在身后的男人不是她的命中天子,他正用自己粗糙的大手丝毫不怜香惜玉地摇着她的肩膀,并在她耳边边大吼:“发什么呆?!武器抽出来!这是谁他妈要保护谁——你在央城里学的护主意识都吃肚子里去了?!”
“……”
去你妹的护主意识。
锦衣卫课程里就没这玩意——
真把我们当藏獒啊?!
心中拼命付腹诽,白术依旧对身后那呱噪的家伙的嚷嚷作出了反应,黑着脸“哗哗”从腰间将两把雪白的利刃抽出,两把刀在她手中灵活地转了一圈后被她牢牢握在手中架在身体两侧——
白术知道,那个着正装穿高跟鞋戴着细边眼镜拿着压感笔装逼的都市小白领已经死在了历史的洪河当中。
马匹在嘶鸣,在奔跑,马蹄在地面上卷起滚滚黄沙,周围的可见度不超过二十米——身后有赶上来的第一批驻守边关的将士的怒吼和咆哮,象征着有一场战争打响的擂鼓声响起……
然而这些声音却仿佛完全不能影响到马背上的人,耳朵微微一动,双眼稍稍眯起,就仿佛是已经对接下来的事情有所察觉——当黄沙滚滚的几百米开外逐渐出现一些模糊的黑影,马背上的人腰杆下压,背部绷紧,双腿夹紧马腹部!
下一秒!
马匹冲入黄沙,转眼至那黑影跟前,手起刀落,只听见“噗嗤”一声闷响外加一声闷哼,马背上的人双臂一震,顺势将双刀抽回。
马在原地打了个圈儿,而在马匹身旁两侧,两名西番人已经应声倒下。
“好!”
身后近在咫尺的地方传来一声快意朗笑,白术微微一愣尚未回头,这时候忽然感觉到□□坐骑一轻,余光猛地瞥见熟悉的衣袍翻飞——下一秒,便看见原本坐在她身后与她共乘一骑的人已经飞身下马,一个马步稳稳落在地上,那仅剩的一条断臂一伸,顺手从身后赶上来的属下手中接过一把看上去极为沉重的乌铁长戟,阳光之下,金属闪烁着冰冷的光芒!
白术微微勒住马缰,见孟朝玉居然还真要亲自杀敌陷阵未免有些诧异:在她的意识中,大多数情况下大将或者元帅出马多为鼓舞军心,留守后方做指挥便可,亲身上的……还真没几个。
都说北镇王乃大商历史上头一位将军王。
看来他不辱此闪亮头衔。
白术稍稍发愣片刻,这边无数西番人已经成北镇王刀下亡魂,鲜血染红了黄沙,只剩下一条手臂丝毫不印象这位将军王的战斗力,在他方圆十步之内皆被杀出一条血路——
就在这时,白术猛地嗅到空气之中弥漫着一股不同寻常的气息,在她反应过来那到底是什么之前,她已低呵一声催促马匹往孟朝玉的方向飞奔而去!
当白术赶至孟朝玉身边,后者转头问了句“做什么”,未得到回答只见面前马身一横挡在眼前,下一秒已经被那马上的人飞扑而下两人在黄沙地上滚了一圈——孟朝玉猝不及防啃了一嘴沙,呸呸两声吐出来上一秒还英勇神武的荡然无存,一脚踹开压在自己身上的人,从地上爬起来狼狈至极,大声呵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