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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她、完、了!
她对叶逢春的动心算是由“羡慕”开始吧!羡慕他能行医救世?
不!说真的,只要她愿意,进哈佛医学系并不是什么难事,可她天生懒惰,唔……应该说,她不喜欢生活中充满了压力,每天得在战战兢兢中度过。
她的性子偏冷而且很会照顾自己,咳!好吧,她承认,她是个很自私的女人,这样的真面目和她给人的印象──温柔、懂事、乖巧和善,实在相差太多了。
因为不想在人际关系上出问题为自己招来麻烦,因此,她就寻找出在人群中最容易存活的性子和思考方式过活。
她很“中庸”的,不成为极度优秀的人,也不沦为实在太烂的角色。因为不极端,她如愿的成为那种在一群人中,总让人记不得的人物。
当然,除了外貌。
她有对长得算上等资色的父母,基本上八个姐妹都称得上美女,虽然她们长得还真不像。所以,纵使她满乐意长得让人过目即忘,可……她还是有一张水准以上的皮相。
个性可以隐藏,相貌就有些难了。虽然说她也可以丑化自己,可那不更令人觉得奇怪?于是乎,她也不刻意去丑化,而是尽量朴素。但……
说也奇怪,朴素的她不但不平凡、不丑,还宛如一朵馨香温柔的白玫瑰;而刻意打扮过的她,却如同艳光四射,在花丛中让人相形失色的红玫瑰。也因此,她身边的追求者不曾少过。
外貌改变不了她也不强求,不过是“苍蝇蚊子”变多了,这她还能应付。
总之,无论是在性子上做调整,或是外型上的随性,她纯粹都是为了不让自己惹麻烦,贯彻她理想的生活──轻松平静。
而医生这行业每天面对生老病死,这对她来说太沉重了。
她这人说她是享乐主义也行,说她贪图安逸她也没意见,总之,她图的就是日子轻松平静,最好像镜子般无波无纹的过。所以当她看到叶逢春救人时,那犀利而志在必得的眼神,她的心彷佛被狠狠的搥了一下!
一群八竿子打不着边的伤患,他需要这么尽力吗?
在他身上,她看到了自己所没有的特质,那种感觉就像是磁铁的正负极一样,她……被吸引了,只是那么一眼、一瞬间的事。
然后,她居然开始了在以往被她视为“自找麻烦”的事──收集关于叶逢春的资料,因为她想进一步认识他。
他被人追杀受伤闯进她住所的那一夜是在预测外,可却意外的改变了两人近乎陌生的关系,也省得她还得找机会认识他。
她承认……咳,那一夜他是有点委屈的,她想,在男欢女爱上被半“强迫”对他而言,应该是史无前例,想必往后也没有那样的狠角色吧!
那一夜她和他从他出现到离开,前后绝不超过四小时。只是短短的数小时,她发现她对叶逢春的情感进展得太快了,快到……她无法控制,没法子抗拒!
她这人懂得吃饭吃七分饱,更何况,比起随着一个男人情绪起起伏伏的刺激,她还是钟意平静无波的日子。
为了这样的日子她逃了,不过说真的,她会搬家真的不是因为他,是她本来就要搬了,只是在离开的前一晚刚好发生了这事。然后,她只是很顺道的告诉很会保护房客的房东说,她遇到了一个一直缠着她想借钱的家乡男性友人,而那个人好像知道她住哪里了。
真的!她发誓!她没有多说什么废话,房东太太就替她解决了叶逢春。
她原以为她和他的缘份就那么多,没想到……还有后续!这真的是……
孽缘!
“相信我,之于我你就是这样的感觉。”
“我很想对你的话表现出我的感动,可代价不小吶。”真的要帮这个对她而言找不到半点甜头,还要惹得一身腥的忙吗?
真是!
在寇玫瑰挣扎犹豫之际,叶逢春放出了利多。“玫瑰,听说你一直对玫瑰精油很有兴趣?”
不用说,一定是知秋透露的!“那是有钱人家的玩意儿。”她迷上的不是一般商家、百货公司那种一瓶几百块、几千块的玫瑰精油,而是纯玫瑰精油。
而且她要的那种精油姑且不论价格,就算有钱也要有管道才买得到。
一年前,二姐男友弄来了两瓶10ml最顶级的保加利亚的Bulgarian Rose Otto送给已颇有名气调香师二姐,她慷慨的送了她一瓶,她一直舍不得用,没想到一场五级地震把那瓶纯精油奉献给识货的“地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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