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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顾强敌环伺,又把李晟轻柔地拖到墙角,依墙而坐。
当我重新回到陌生男人面前的时候,我发现他的眼神里竟然多出了一些东西。
“你们为何要害我?”
我此时视死如归,说话的语气异常平静。
陌生男人也很淡定,他说:“因为世间本不该有你,所以你必须死。”
“那么究竟是谁想让我死?”
“是一个女人。”
陌生男人说得很自然,自然的让我不得不相信,他说的话是真的。
我心里泛起了无尽的糊涂,什么叫世间本不该有我?老子也是父精母血,生命的造化,何来该不该之说?
再者,我这辈子结交的女人屈指可数,其中更没有得罪过哪一个,究竟是什么样的老娘们想害我啊?
我的心里虽然疑惑重重,但我知道,如果我再问下去,陌生男人一定不会再说了,这是一种直觉,而我的直觉在通常情况下,都是很准的。
就像现在,直觉告诉我,今天必定九死一生,所以,我已经准备好背水一战,就算死了,也要扯着敌人垫背。
人往往就是这样,如果认清了事实,踏踏实实的去做,往往能够迸发出更多的潜力。
我心如止水,无欲无求,数年修习的那种古老吐纳术,终于在这个时候显现出了它的成效。
尽管在外人看来,我此时一呼一吸之间,差别并不明显,但我自己却能真实的感觉到,藏在我小宇宙深处的能量,此时正如潮水般涌现了出来,不须臾间充盈在了我的四肢百骸。让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充实,浑身上下充满了强悍的力量。
靠,我在危机四伏的时候,误打误撞之下,竟似进入到了一种从未体验过的境界。
“来吧,你们不是想要我命吗?单打独斗,还是一拥而上,随你们挑!”
力量的夯实,让我的底气也蓬勃了起来。
陌生男人先是有些惊奇,但听了我的话之后,不禁扯了扯嘴角,露出了一丝嘲弄的神色。
“要你死如同掐死个蚂蚁,何须一拥而上!”
他随手扔掉了手枪,似乎很鄙夷使用这样的武器,然后,他盯着我的眼睛,猛然间移动了身子。
随着他的跟进,一记直拳,目标是我的前胸。
身法、拳速,简直比光还要快捷。
我根本看不清他拳头的轨迹,不过,我也并非全无应对,凭借我超常的直觉,我一拳迎击了出去。
“嘭!”
我毕竟慢了半拍,在胳膊还呈屈曲状态的时候,我的拳头已经和他的拳头碰在了一起。
我无法形容对方的力道多大,就在这一瞬间,我听到自己臂骨碎裂和肘部肌肉撕开的声音。
当神经刚刚把疼痛的信号传送给我的大脑的时候,我已经如同扑向母亲的婴儿一样,钻到了陌生男人的怀里。
这是我事先就已经拟定好的战略,我知道自己的实力和他差的太悬殊,打斗起来,我简直是不堪一击,所以,我必须进入到他发力的薄弱区域,就算不能连本带利的把损失都捞回来,也好过当拳靶子。
于是,我不计代价,钻进他的怀里。
如此一来,他除了和我像两个无赖打架一样展开贴身撕扯肉搏之外,再没有别的办法来对付我了。
我的战略似乎很成功,只不过代价实在太大,我的一条胳膊废了。
然而,我战意滔天,并不因此而沮丧,相反的倒是感到一丝得意。
你不是牛叉吗,好吧,你膝撞也好,肘击也罢,或者是像沙包一样的捶打我,反正我已经粘上你了。
我的一条胳膊不是废掉了吗?好吧,先让我咬你一口改改馋!
我想到了就做。
由于我的战略很突然,也很无赖,陌生男人根本就没料到我有这一手,仓促之下,竟然下意识的抱住了我,
这一下更中我的下怀,我毫不犹豫,一下子咬住了他的耳朵。
如今我才真正明白,当年泰森为什么要咬霍利菲尔德的耳朵,那是被逼的,打又打不过,逃又逃不了,俗话说兔子急了还咬人呢,何况是大活人?
我真想像发哥扯掉狱警耳朵那样,也咬掉陌生男人的耳朵,然而,这都是我的一厢情愿。
陌生男人好像也看过《监狱风云》,不等我上下颌发力,他的一只手已经像蛇一样游上了我的脸颊。
抠我的鼻孔,插我的眼睛!靠,王八蛋,比我还他妈的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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