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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欠他万儿八千银子似的。
早饭后,大家分工合作,收拾起行李来格外的迅速。接下来,又按照昨日的速度,优哉游哉地往前行进。黎昕见了,皱着眉头道:“你们这是赶路呢,还是在游山玩水呢?”
行至午后,小世子跟谷化风在摇篮般的防震马车中午睡,昨天晚上小世子在帐篷里兴奋了大半夜,到三更的时候才浅浅睡去,今天在马车上精神一直不怎么好,勉强撑到午时,便抓着风哥哥陪他小憩。
晓雪倒是一夜无梦到天明,此时的她坐在马背上,无聊地闭目养神,身子故意随着马匹行进的节奏晃着身子。
黎昕的马的颜色跟他的衣服一样,一溜的乌黑,林中漏下的金色利剑般的阳光,投注在他的身上,如此的丰神俊朗,看得晓雪直呼:黑马王子
黎昕的马行在晓雪的旁边,他时刻注意着晓雪闭目摇晃的姿势,生怕她一个不小心迷糊着了摔下马去。
“小姐,前边有位女子蹲在一匹躺倒的瘦马旁边,不知是何情况,要不要停下看看?”胭脂虽然年纪不大,却是晓雪精挑细选的大丫头,准备培养成自己的心腹的。既然能得晓雪的青眼,自然有自己不俗之处。
晓雪正闲的发疯,一听此话,便如打了鸡血般,眼睛倏地睁得老大,身子也不晃了,两腿一夹马腹,一马当先就冲了过去。黎昕见状,也忙拍马跟过去,生怕没什么江湖经验的她吃亏。
胭脂所说的那名女子,大约十八。九岁的样子,一身半旧的青衣儒生裙袄,头上的发饰也只是简简单单的一枚银簪,一副落魄书生的模样。她的身边,躺着一匹口吐白沫的瘦的一把骨头般的老马,皮毛斑驳脱落,一看就知道病得快不行了。
“这位大姐,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晓雪的声音甜得腻死人,骗死人不偿命的笑容也挂在脸上。
女子闻声抬起头来,她除了一双眼睛外;容貌却是平平;肌肤枯黄;脸有菜色;似乎终年吃不饱饭似的;双肩如削;身材瘦小;显然是家境贫寒;自幼便少了滋养。不过那两道浓黑的眉毛下炯炯的眼睛,一看就知道是有理想有抱负,不屈于现状的。
那女子见晓雪下得马来,屈身相询,便站起身来,理了理有些皱的衣摆,躬身一礼道:“小生代步马匹不幸病倒,若小姐方便的话,还望捎小生一程。”
黎昕也从马背上翻身下来弯腰查看地上的马匹,听了女子的话语,挑了挑眉毛,道:“你这马匹看起来病弱已久,姑娘怎么会骑着这样的坐骑上路?”
女子哂然一笑,态度磊落洒脱,没有一丝的犹疑和掩饰:“不瞒小姐公子,小生囊肿羞涩,买不得健康的好马,这匹瘦马还是马行老板看在小生赶考书生的份上,半卖半送于小生的。一路上小生,还时时下马牵着行走,不敢骑乘,结果支撑了五六日,终于还是倒下了。”女子的眼中有可惜,有忧虑,却没有丝毫的怨天尤人。
晓雪看着她的眼睛,灿然一笑,发出善意的邀请道:“姐姐上京赶考,与我们恰好同路,不如一起上路如何?”
晓雪灿烂的笑容,即便同为女子的青衣书生,也看得一愣。女子再看看晓雪旁边高大威猛气势十足的黎昕,心中不由得产生:两人真配的心思来。是呀,一个高大如女子的男人,一个漂亮如男子的女孩,可不是绝配来的?
“嗨想什么呢?”晓雪用手在她的眼前用力地晃了晃,打断了她的思维。女子心中感到很不好意思,人家这么好心地帮助自己,自己却在对人家的外貌品头论足,实在不是君子所为。于是,她非常郑重地对着晓雪一礼道:“谢谢小姐,给你们添麻烦了。”
正文 一百三十四章 覃闾小王子
初春的巴彦克拉山隐隐透出一抹新绿,林间间或几株迎春花张开嫩黄色的花瓣,露出两三根洁白的花蕊。“沙沙沙,沙沙沙……”在微风中绿条连着叶子和花儿随风摆动,好像在为这美丽的春天舞蹈。
本来七八天便可以行尽的山路,第七天的时候,晓雪她们的队伍依然在望不到头的深山中,散步般地行进着。
小世子坐厌倦了马车那狭小的空间,就吵闹着要骑马。晓雪是知道他的,说是骑马,不过是坐在马上,马夫牵着在园子里转上一圈而已,要他独自骑的话,肯定难免落马的惨剧发生。
若是让人牵着马让他骑的话,这深山老林的,再走上七天也出不去。不让他骑,又不堪他可怜巴巴的,被遗弃小狗般含泪的目光的荼毒。无奈之下,晓雪只好让小世子裹着厚厚的斗篷,坐在自己的身前,两人共乘一骑。
小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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