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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到底是这个世界的西方居民,只追求气势足,威能大,却不知道杀死对手,并不需要多大力气。
王启年身体一晃,身畔黑烟涌起,并不扩散,仅有几肘范围,人在烟中,影子已经虚化,一眨眼,就已投入烟墙之中。
转眼之间,已融在一起,但事实上还是泾渭分明,最起码在视觉上,完美地融合在一起,不过,他的进入并未迷惑住那些幽魂骷髅和其他层出不穷的亡灵生物,虽是临时召唤出来,并没有多少智能,但敌我还是分得清。
王启年在黑烟中,手一动,无数风刃向四面袭击,这是第一波,骷髅虽多,王启年闯入其中,陷入重围之中,但正因为骷髅太多,反而显得混乱,亡灵天灾实际上是一款大规模军阵战场上的大型禁咒魔法,浩浩荡荡的混合亡灵大军用以攻城略地,却是非常适合,但用来对付一人,即使将范围缩小,显得有些多余。
转眼之间,数十具骷髅倒地,魂火熄灭,王启年手中又飞出火球,不过这次目标不是向四面八方,而是向前,轰的爆炸声起,前面清开了一条道路。
王启年身体中走出一个幻影,向前疾驰而去,原来身体却悄悄消失在原来的地方。
卜尼法用亡灵天灾淹没了王启年,见王启年用风刃一波袭来,又用爆炎火球清出足有二十肘的空间,已快到他的面前,吓了一跳,急忙指挥骷髅和亡灵龙蜂拥而上,他没有看清楚王启年已是一个幻影。
王启年的幻影冲出,一条亡灵龙喷出漆黑的龙息,正中王启年的幻影,接着骷髅和幽魂往上一涌,大量蝙蝠也涌了上去,想王启年淹没,他桀桀地怪笑起来:“尼克勒斯,你杀我一次,我也杀你一次,我发誓,一定找到你的命匣,让你彻底消失!”
他正在狂笑,陡然感觉不对,身后一柄剑闪现着剑气,已经从背后透入他的身体,他的身体并没有疼痛感,他迷惘地回头,剑已上挑,剑气到处,身体如朽木一样,被破开了,体内的五脏暴露出在处。
王启年后退,指尖之上,一个压缩火球已投入他的体腔之中,轰的一声响,他的身体炸开了,黑烟像百鸟归林,所有的骷髅幽魂一刹那全部消失。
“我还会来找你!你给我等着!”一个黑气骷髅头一闪而逝。
“你再来找我,我就再杀你一次!”王启年不屑地说。
王启年嘴上不屑的说,心中却犯嘀咕,不知他的命匣藏在哪里,以后估计他还会来,在王启年找到对付他的命匣之前,他肯定阴魂不散,这一次杀了他,给自己赢得半年多的时间。
王启年看着地上马的尸体,已成皮包骨头,叹了一口气:“马儿,你跟着我,以至于遭受了这种恶运,真对不起你!”
说着,弹出一个火球,将马的尸身化为了灰烬,转身向林中而去。
现在王启年成了徒步而行,速度一下子降了下来,好在是独自一个人,不管有路还是无路,深一脚浅一脚,向着西方而行。
走在无人之所,独自一人,几天下来,王启年迷路了,自己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眼前只是茫茫雪原,好在王启年是一个巫妖,走到哪里就算哪里,在林中,偶尔的野兽路过,王启年并未看到魔兽。
他一路走,一路修行,林海好像茫茫无边,他不知道,自以为走的是直线,实际上走的曲线,不过由于他走走,根据太阳,还有地形较正方位,并没有兜回去,但却多走了五六倍的距离。
他花了一个多月时间,才走出了森林,森林之中雪早已化尽,在这一个多月时间内,他不断思索与卜尼法的战斗,并且与拉斐尔的战斗进行比较,类似于苦行,使他在战斗技巧上,更进了一步,同时也对魔法的使用,有了自己的独到的理解。
他在战斗中,魔法和剑术都在使用,只要能取得胜利,他并不在意是魔法还是骑士手段,他也发现,魔法并不是威力越大越好,卜尼法用亡灵天灾,魔法威能是巨大,可是依然被他干掉,回想起第一次干掉卜尼法,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油腻术,他对魔法有了新的认识。
但他的剑术却遇到了瓶颈。
50。 昨夜星辰成追忆
他的剑术完全系自学,也达到了骑士等级,剑术与魔法不同,魔法用途很广,王启年心中魔法可以用在任何方面,当在林中,晚上休息时,他甚至用魔法在树穴中调集气候,制造小范围的最适宜的环境,而剑术好像就是为杀人而存在。
王启年隐隐觉得,魔法是一个工具,它不仅是杀人,但更重要是使人生活得更好,就如里昂纳多所说,死灵魔法师完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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