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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贻林:“……”
他本来以为对方是开玩笑的,但是对方却说得一本正经。
“你也看到了,现在还没有弄完。”
“这个都不是问题,拍摄要到十月才开始,不是还有两个月,应该可以。而且不需要全部建设完成,节目播出后,会对你的农庄有宣传作用,有了知名度,很多事就会变得方便很多,对了,贻林,你不要有负担,我这么做,也不全是为了你,于一北是节目的嘉宾之一。”
于一北,苏嘉秋的合法伴侣。
于一北十六岁当模特,十九岁生了孩子,之后开始拍戏,二十二岁才开始被大众知晓,还是因为和某位钻石王老五的绯闻,以及未婚生子。
混迹了许多年,一直到二十九岁,十年磨一剑,她终于拿了奖,却仍然没有摆脱花瓶的称号,当然,这和长得漂亮分不开关系。
但却越来越红,后起之秀,三十四岁,终于成了国内的一线女艺人。
她的简历,被人津津乐道,因为过于传奇,充满了话题性。
陆贻林当然有了解,他的这位嫂子,现实生活中,他没有见过,但是在电视上常常看到,苏小南精致的五官,就遗传自对方。
他也很诧异,两个这么反差的人,怎么会结婚,然后生出了个这样的儿子。
于一北,苏小南,他的这位兄长,显然对孩子的母亲,感情深厚。
☆、第九十二章
一碗热的菜叶粥,几只杂粮馍馍,一份豆腐拌皮蛋,半只咸鸭蛋。
苏嘉秋吃完,出了小身的汗,坐着休息了会儿就出门散散步。
跳跳和苏小南走在他前面,二十分钟前就出了门,两个小子去溜白菜了。
吹吹小风,散散小步,这个地方像是个天然的氧吧,空气特别清新。
苏嘉秋深呼吸了口气,这小日子不要太惬意,难怪他小舅也不愿回部队过和尚生活了。
待会儿他在村子里转两圈回去,还有宵夜等着他,昨天的冰镇绿豆沙煮的软烂可口,喝一口整个心都是凉得,不知道今天回去,又是什么。
他有点小期待。
赵琴的手艺自然是没话说,一群人的饮食被照顾的很好,一天六个时间点,都有不同的东西吃,除了正餐,还有各种吃食,连续几天都不重样。
饭后甜点,饭前水果,还有自家酿的米酒和梅子酒可以喝,度数不高,甜丝丝的,喝着很上瘾。
不过来了才几天,苏嘉秋就觉得自己腰上,肚子上都丰腴了一圈,对比以前的日子,三餐不定时,定时也是外卖的生活,现在简直不要太好。
他都想用衣袖擦一擦眼眶,终于找到组织了。
这是不是,他们一家人跑过来,搭着贻林享福了。
这不,吃了几天,苏小南脸上也有了血色,白里透红,原来不是本事就没有血色啊,是以前没有吃好。
偷的浮生半日闲,苏嘉秋觉得这样的日子,简直太舒服了,他不想走了,慢节奏的生活,让他有些泛懒。
他想,等什么时候苏小南长大了,能独当一面,他退下来了,一定要在这附近建一栋别墅,或者就赖在农庄不走了。
他朝着东走,他小舅和那位宁先生,朝着西边走,这样刚好岔开,他避免了当电灯泡。
不知道是谁说的,老年人谈恋爱,就像是老房子着火似的,苏嘉秋觉得这句话十分的有道理。
这把火烧的那是一个旺,他小舅是丝毫不避嫌,比自己儿子还要浓情一些,两个人每天饭后都要走走。
这架势,势必要把铁汉柔情进行到底。
嗯,对他这个分居许久的单身男人,照成了一万点数的伤害。
苏嘉秋每天晚上散步回来,都和陆贻林商量农庄方面的细节,陆贻林白天要去监工,十月节目组要过来,不得不加快速度,他又多请了几个小工。
一位集团肩负数职的高层,去亲身躬为的关心分公司赞助的一个电视节目,有些不合乎情理,无异于拿着一把锋利的剑去切豆腐……
不过嘉宾里,有当事人的娇妻,这也就很好理解了。
十多年前,于一北奉子成婚,嫁入了豪门,占据了各大报纸的头条,贴在她身上最多的标签,就是“灰姑娘”和“心计”。
很多人都以为,自此自后,成功嫁入豪门的于一北,会安心当阔太太,而不是一个四流的小演员。
看到对方婚后继续工作,大家诧异之余,理所应当的认为,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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