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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队。而这时,林峰已经成为特战大队的主力,出去执行任务了。
来自同样一个地方,自己也是发奋飞刻苦训练,可是到头来总是落后林峰一步。在当时,不论是军区首长,还是特战大队的战友,总是拿他和林峰相比,这两个人一个战狼,一个野狼,到底谁才是最强?
显然的,在当时所有人眼中,林峰要强的多。不服气的种子便在高腾心中种下,渐渐的他和林峰不再友好,处处都针对林峰,一对好兄弟最后反目。
在一次立誓要打赢林峰的对战之后,林峰赢了,高腾二话不说,离开了军部。
细数一下,这已经有四五年没有见面了。
“我早就离开了,在你退役之后,三年前在某次行动中,我犯了错误。前两个月我刚从秦城监狱出来。”林峰淡淡的说道。
高腾想要笑,毕竟听说一直的对手也落得如此地步,心中不免有股喜悦。可是当他听说林峰刚从秦城监狱出来,那本来想要脱口而出的嘲笑,却总也笑不出口。
“怎么进秦城了?”
“是小蝶,她~~~那次行动中,她被缅甸毒枭金贝莱乱枪打死了。金贝莱陷入包围,自知没有逃路,便缴械投降了。首长命令把他带回去,好好调查一些关于内地贩毒的事情。毕竟金贝莱掌握着大多数线索,可我当时怒极攻心,开枪打死了他。所以,我进了秦城。”林峰诉说着,语气淡淡好似在讲述别人的故事。
高腾长出一口气,没有对此发表任何的看法。毕竟,小蝶就是让他处处针对林峰的原因。那个善良而淳朴的女孩,最终选择了林峰。
“如果是我,我也会开枪。”高腾闭上眼睛,仿佛梦呓一般的说出这句话。
林峰轻轻一笑:“没错,我们是同样的人。”
相互被认同,原本的隔阂似乎也消去了。高腾长叹一声:“小蝶在哪?”小蝶已死,问的当然是她的墓地。
“骨灰洒在北戴河了。那里是她最喜欢的地方。”
高腾听了,久久不语,这时老板已经端上了几盘子烤肉串,乒乒乓乓的放上几瓶啤酒在桌上。
林峰撬开两瓶,递给高腾一瓶,自顾自的喝了起来,高腾也不言语,一气喝光了瓶中的啤酒。一个响亮的酒嗝之后,高腾道:“谢谢你,为小蝶报仇。如果你不开枪打死金贝莱,我现在一定好好揍你一顿!”
“为小蝶报仇,那是我的事。不需要你多谢。”林峰一点也不客气的拒绝了。
“呃~~~哈哈。”高腾摇了摇头,大笑起来,自己开了瓶酒喝着。
有的时候,互不相让,也是一种情谊!
“说说你吧,怎么现在落魄成这样了?”林峰吃着东西问道。
高腾也不和林峰客气,在林峰面前的盘子拿了东西就往嘴里喂——那一碗清汤面,显然不够他填肚皮。“我回来之后,家里居然遭了灾,父母都死在火场中了。我虽然有点本事,可惜这世道,无非黑黑白白,白的我进不去,黑的我又不想干,所以就成了现在这样了。”
“那就跟我来干吧!”这一句话,林峰很想说出来,但是想了想他还是忍住了。帮人,也要看情形,现在的高腾,不再是野狼,而是一只没有了志气的秃毛狼,什么时候他能够再次提起志气,林峰当然会接纳他。
野狼,终究是狼。如果这样坚毅的人都对这个世道失去了志气,那么,这世道上还有几人能活出本心?
吃完之后,林峰丢下自己的电话号码,说了句有事找我,便离去了。只留下高腾一人,在那儿皱眉沉思。
回到住处,林峰不由的叹了口气。遇到高腾,一些前尘往事也浮现出来。这些事情,他没有对别人提起过,可是在高腾面前,还是忍不住敞开了心扉。
有句古话,男人有时候比女人更懂男人的心。
倒是说的很有道理。
刚刚睡过一下午,林峰也没了睡意,便拿出那地图来,出门打的寻个网吧去查查资料。毕竟这地图是1945年绘下的,过去了60多年,谁知道现在那儿的地形或者名称有没有变化?
林峰回到江南市后没去过网吧,所以不了解,出租车的师傅很负责,开了许久送林峰到了一个地方,说是这网吧是万兴镇最好的。机器配置最高,环境最优雅。其实,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因为这网吧离得远,他能够多收点儿车费。
林峰丢下十块钱下了车。他的电脑技术虽然比不上顶尖黑客,可是绝对属于业内人才,不过他不玩游戏,所以对于网吧还是比较陌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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